《棠阴比事》清献原情

清献原情

理法只在目前,赵公能发明之

  赵清献公抃,景佑中为武安推官,有伪造印者,吏以为当死。公独曰:造在赦前,用在赦后。赦前不用,赦后不造,法皆不死。遂以疑谳之,卒免死。

上一篇:棠阴比事

下一篇:承议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