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

二刻拍案惊奇

《二刻拍案惊奇》是凌濛初继《初刻拍案惊奇》之后创作的第二部短篇小说集。其成书过程与《初刻拍案惊奇》略有不同。《初刻拍案惊奇》是凌濛初自行创作,被书商得知刻印出版的,而《二刻拍案惊奇》则是书商主动要求凌濛初续写的。《二刻拍案惊奇小引》中详细介绍了此经过:“贾人一试之而效,谋再试之。余笑谓一之已甚。顾逸事新语可佐谈资者,乃先是所罗而未及付之于墨,其为柏梁馀材、武昌剩竹,颇亦不少。意不能忽,聊复缀为四十则。”这种状况,正反映了明代图书出版业与通俗小说创作的互动状况。 《二刻拍案惊奇》的思想内容和创作旨趣与《初刻拍案惊奇》一脉相承,反映明代后期市民阶层的社会生活更为广阔,凡是人伦道德的各个主题,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了。同时,明末内忧外患纷起,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尖锐,这一状况,《二刻拍案惊奇》表现得也比《初刻拍案惊奇》更为充分,诸如贫富悬殊造成的心理倾斜,官僚腐朽造成的社会动荡,封建婚姻制度激起的青年男女的反抗,新兴商人阶层对士农工商四民秩序的挑战,淫靡世风膨胀起的人欲对天理道学的反叛等等,勾勒出一幅晚明社会日薄西山的惨淡图画。 《二刻拍案惊奇》最早由尚友堂刊行于明崇祯五年壬申(1632年),原刻本国内仅存半部,且没有别的翻刻本。日本内阁文库藏有一部尚友堂刻本,然亦非足本,收小说三十九卷及凌濛初所撰《宋公明闹原宵杂剧》一卷,学者普遍认为系第四十卷亡佚,而别以杂剧凑足作者在《小引》中言明的“四十则”之数。又第二十三卷与《拍案惊奇》重出;第五卷和第九卷版心或标作“二续惊奇”,与各卷不类,学者亦疑为从别书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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