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國 語 卷 第 七
國 語 卷 第 七
晉語一1武公伐翼,殺哀侯〔一〕,止欒共子曰:「苟無死〔二〕,吾以子見天子,令子為上卿,制晉國之政〔三〕。」辭曰:「成聞之:「民生於三,事之如一〔四〕。」父生之,師教之,君食之〔五〕。非父不生,非食不長,非教不知生之族也,故壹事之〔六〕。唯其所在,則致死焉〔七〕。報生以死,報賜以力,人之道也〔八〕。臣敢以私利廢人之道〔九〕,君何以訓矣〔一0〕?且君知成之從也,未知其待於曲沃也〔一一〕。從君而貳,君焉用之〔一二〕?」遂鬥而死。
〔一〕武公,曲沃桓叔之孫、嚴伯之子武公稱也。翼,晉國都也。哀侯,晉昭侯之孫、鄂侯之子哀侯光也。初,昭侯分國以封叔父桓叔為曲沃伯。沃盛彊,昭侯微弱。後六年,晉潘父弒昭侯而納桓叔,不克。晉人立昭侯之子孝侯於翼,更為翼侯。後十五年,桓叔之子嚴伯伐翼,殺孝侯。翼人立其弟鄂侯。鄂侯生哀侯。魯桓三年,曲沃武公伐翼,殺哀侯,後竟滅翼侯之後而兼之。魯莊公十六年,王使虢公命武公以一軍,為晉侯,遂為晉祖考。案:「嚴伯」當作「莊伯」,注者避漢明帝諱改「莊」為「嚴」。下同。
〔二〕欒共子,晉哀侯大夫共叔成也。初,桓叔為曲沃伯,共子之父欒賓傅之,故止共子使無死也。
〔三〕上卿,執政命於天子者也。
〔四〕三,君、父、師也。如一,服勤至死也。
〔五〕食,謂祿也。
〔六〕族,類也。壹事之,事之如一也。
〔七〕在君父為君父,在師為師也。
〔八〕賜,惠也。以力,謂家臣也。
〔九〕私利,謂不死為上卿也。
〔一0〕無以教為忠也。
〔一一〕君,武公也。言君知成將死其君,為從臣道也,故使止臣,未知成不死而待君於曲沃之為二也。 〔一二〕貳,二心也。
2獻公卜伐驪戎〔一〕,史蘇占之〔二〕,曰:「勝而不吉。」公曰:「何謂也?」對曰:「遇兆,挾以銜骨,齒牙為猾〔三〕,戎、夏交捽〔四〕。交捽,是交勝也,臣故云〔五〕。且懼有口〔六〕,攜民,國移心焉〔七〕。」公曰:「何口之有!口在寡人,寡人弗受,誰敢興之?」對曰:「苟可以攜,其入也必甘受,逞而不知,胡可壅也〔八〕?」公弗聽,遂伐驪戎,克之〔九〕。獲驪姬以歸,有寵,立以為夫人〔一0〕。公飲大夫酒,令司正實爵與史蘇〔一一〕,曰:「飲而無肴〔一二〕。夫驪戎之役,女曰「勝而不吉」,故賞女以爵,罰女以無肴。克國得妃,其有吉孰大焉!」史蘇卒爵〔一三〕,再拜稽首曰:「兆有之,臣不敢蔽。蔽兆之紀,失臣之官〔一四〕,有二罪焉,何以事君〔一五〕?大罰將及,不唯無肴〔一六〕。抑君亦樂其吉而備其凶,凶之無有,備之何害?若其有凶,備之為瘳〔一七〕。臣之不信,國之福也〔一八〕,何敢憚罰〔一九〕。」 〔一〕獻公,晉武公之子獻公詭諸也。驪戎,西戎之別在驪山者也。其君男爵,姬姓。秦曰驪邑,漢高帝徙豐民於驪邑,更曰新豐,在京兆也。
〔二〕史蘇,晉大夫,占卜之史也。
〔三〕遇,見也。挾,猶會也。骨,所以鯁刺人也。猾,弄也。齒牙,謂兆端左右釁坼,有似齒牙。中有從畫,故曰銜骨。骨在口中,齒牙弄之,以象讒口之為害也。禮,卜師作龜,大夫占色,史占墨。
〔四〕兆有二畫,外象戎,內象諸夏。夏,謂晉也。兆端會齒牙交,有似捽。捽,交對也。
〔五〕言晉勝戎,戎復勝晉。
〔六〕齒牙、銜骨,皆在口也。
〔七〕攜,離也。
〔八〕胡,何也。逞,快也。壅,防也。甘言入耳,心以為快,而不知其惡,何可防止也。
〔九〕克,勝也。
〔一0〕驪姬,驪戎君之女也。
〔一一〕司正,正賓主之禮者也。實,滿也。
〔一二〕肴,俎實也。
〔一三〕卒,盡也。 〔一四〕紀,經也。失官,失守官之節也。
〔一五〕二罪,蔽兆、失官也。 〔一六〕及,至也。蔽兆、失官,則有大罰,非但無肴也。 〔一七〕瘳,差也。 〔一八〕不信,卜不中也。
〔一九〕憚,難也。
飲酒出,史蘇告大夫曰:「有男戎必有女戎〔一〕。若晉以男戎勝戎,而戎亦必以女戎勝晉,其若之何!」里克曰:「何如〔二〕?」史蘇曰:「昔夏桀伐有施,有施人以妹喜女焉〔三〕,妹喜有寵,於是乎與伊尹比而亡夏〔四〕。殷辛伐有蘇,有蘇氏以妲己女焉〔五〕,妲己有寵,於是乎與膠鬲比而亡殷〔六〕。周幽王伐有褒,褒人以褒姒女焉〔七〕,褒姒有寵,生伯服〔八〕,於是乎與虢石甫比,〔九〕逐太子宜臼〔一0〕而立伯服。太子出奔申〔一一〕,申人、鄫人召西戎以伐周,周於是乎亡〔一二〕。今晉寡德而安俘女〔一三〕,又增其寵〔一四〕,雖當三季之王,不亦可乎〔一五〕?且其兆云:「挾以銜骨,齒牙為猾。」我卜伐驪,龜往離散以應我〔一六〕。夫若是,賊之兆也,非吾宅也〔一七〕,離則有之〔一八〕。不跨其國,可謂挾乎〔一九〕?不得其君,能銜骨乎〔二0〕?若跨其國而得其君,雖逢齒牙,以猾其中,誰云不從〔二一〕?諸夏從戎,非敗而何?從政者不可以不戒,亡無日矣!」
〔一〕戎,兵也。女兵,言其禍由姬也。案:「姬」,公序本作「兵」。 〔二〕里克,晉大夫里季子也。 〔三〕桀,禹十七世王皋之孫、王發之子夏癸也。有施,喜姓之國,妹喜其女也。以女進人曰女。案:「王皋之孫、王發之子」,公序本作「后皋之孫、惠王之子」。攷異卷三:「「惠王」當作「后惠」或「后發惠」。」
〔四〕伊尹,湯相伊摯也,自夏適殷也。比,比功也。伊尹欲亡夏,妹喜為之作禍,其功同也。
〔五〕殷辛,湯三十一世帝乙之子殷紂也。有蘇,己姓之國,妲己,其女也。
〔六〕膠鬲,殷賢臣也,自殷適周,佐武王以亡殷也。
〔七〕幽王,宣王之子幽王宮涅也。有褒,姒姓之國,幽王伐之,褒人以美女入,謂之褒姒,是為幽后。
〔八〕伯服,攜王也。
〔九〕石甫,虢公之名。鄭語曰「虢石甫讒諂巧佞之人也,而立以為卿士」也。案:「巧佞」,札記:「依鄭語當作「巧從」。」 〔一0〕宜臼,申后之子平王名也。
〔一一〕申,姜姓之國,平王母家也。
〔一二〕鄫,姒姓,禹後也。鄫及西戎素與申國婚姻同好。幽王欲殺宜臼以成伯服,求之於申,申人弗予,遂伐之。故申、鄫召西戎以伐周,殺幽王於戲。 〔一三〕軍獲曰俘。
〔一四〕立以為夫人也。
〔一五〕季,末也。三季王,桀、紂、幽王也。
〔一六〕應,答也。往,令人告龜辭往伐驪也,其兆離散不吉也。
〔一七〕賊,敗國家之兆也。宅,居也,非吾所安居也。
〔一八〕國分離也。
〔一九〕跨,猶據也。言驪姬不據有晉國,可謂外內挾乎?
〔二0〕言驪姬不得志於其君,不能銜骨以害人也。
〔二一〕言驪姬若能跨據晉國而得志於君,齒牙之猾,雖為中害,國人逢之,誰有不從。言必從也。
郭偃曰:「夫三季王之亡也宜〔一〕。民之主也,縱惑不疚〔二〕,肆侈不違〔三〕,流志而行〔四〕,無所不疚〔五〕,是以及亡而不獲追鑒〔六〕。今晉國之方,偏侯也〔七〕。其土又小〔八〕,大國在側〔九〕,雖欲縱惑,未獲專也〔一0〕。大家、鄰國將師保之〔一一〕,多而驟立,不其集亡〔一二〕。雖驟立,不過五矣。且夫口,三五之門也〔一三〕。是以讒口之亂,不過三五〔一四〕。且夫挾,小鯁也。可以小戕,而不能喪國〔一五〕。當之者戕焉〔一六〕,於晉何害〔一七〕?雖謂之挾,而猾以齒牙,口弗堪也〔一八〕,其與幾何〔一九〕?晉國懼則甚矣,亡猶未也。商之衰也〔二0〕,其銘有之〔二一〕曰:「嗛嗛之德,不足就也〔二二〕,不可以矜,而祇取憂也〔二三〕。嗛嗛之食,不足狃也〔二四〕,不能為膏,而祗罹咎也〔二五〕。」雖驪之亂,其罹咎而已,其何能服〔二六〕?吾聞以亂得聚者〔二七〕,非謀不卒時〔二八〕,非人不免難〔二九〕,非禮不終年〔三0〕,非義不盡齒〔三一〕,非德不及世〔三二〕,非天不離數〔三三〕。今不據其安,不可謂能謀〔三四〕;行之以齒牙,不可謂得人〔三五〕;廢國而向己,不可謂禮〔三六〕;不度而迂求,不可謂義〔二七〕;以寵賈怨,不可謂德〔三八〕;少族而多敵,不可謂天〔三九〕。德義不行,禮義不則〔四0〕,棄人失謀,天亦不贊〔四一〕。吾觀君夫人也,若為亂,其猶隸農也〔四二〕。雖獲沃田而勤易之〔四三〕,將不克饗,為人而已〔四四〕。」
〔一〕郭偃,晉大夫卜偃也。宜,言其惑亂取亡,皆其宜也。
〔二〕疚,病也。縱其淫惑,不以為病。
〔三〕肆,極也。極其泰侈,無所違避。
〔四〕流,放也。
〔五〕無一處不以為疚也。
〔六〕鑒,鏡也。言不得復追鏡前世善敗以為戒也。
〔七〕方,大也。偏,偏方也,乃甸內偏方小侯也。傳曰:「今晉甸侯。」
〔八〕小於三季王也。
〔九〕大國,謂齊、秦也。 〔一0〕專,擅也。
〔一一〕大家,上卿也。師保之,為作師保也。
〔一二〕驟,數也。集,至也。 〔一三〕口所以紀三辰、宣五行,故謂之門。
〔一四〕少則三君,多則五君。
〔一五〕害在內為戕。戕,猶傷也。喪,亡也。言可以小戕害人,不足以亡國。 〔一六〕當,值也,值骨鯁者傷也。
〔一七〕無大害也。
〔一八〕堪,猶勝也。言骨在口,而猾以齒牙,口不能勝也。喻不能終害也。
〔一九〕言不久害也。
〔二0〕衰,謂帝甲之世也。
〔二一〕刻器曰銘,謂鍾、鼎之戒。
〔二二〕嗛嗛,猶小小也。不足就,不足歸就也。
〔二三〕矜,大也。祇,適也。
〔二四〕食,祿也。狃,貪也。
〔二五〕膏,肥也。
〔二六〕驪,驪姬也。罹咎而已,其後二子殺死,身為里克所殺是也。何能服,何能服人也。
〔二七〕聚財眾也。
〔二八〕卒,盡也。三月為一時。非有善謀,不能盡一時,齊無知是也。
〔二九〕非得人眾,不能自免於難,衛州吁是也。 〔三0〕非有禮法,不能終十年,齊懿公商人是也。賈、虞云「十年而數終」,唐云「不能終其年,與下「不盡齒」同」,非也。
〔三一〕齒,年壽也。非有義刑,不能盡其年壽,楚靈王滅陳、蔡,用隱太子於岡山是也。
〔三二〕世,嗣也。非有德惠,不能及世嗣,晉惠公夷吾是也。
〔三三〕離,歷也。非有天命祐助,不能歷世長久也。若齊桓、晉文,天假之年,而除其害,子孫繼業,神所命也。 〔三四〕據,居也。言驪姬之謀,不居安存而處危亡,不可謂能謀。 〔三五〕行齒牙之猾以害人,不可謂得人心也。
〔三六〕廢國,謂盡害群公子,以國向己,不可謂知禮也。
〔三七〕迂,邪也。不度利害之本,而以邪奪正,不可謂得其義。義,宜也。
〔三八〕賈,市也。言恃寵愛以市怨於國,不可謂有德也。
〔三九〕少族,族類少也。多敵,多怨也。不可謂有天助也。 〔四0〕賈怨無德,迂求非義,故德義不行也。則,法也。
〔四一〕行之以齒牙,為棄人;不據其安,為失謀。少族多敵,故天不贊助。
〔四二〕隸,今之徒也。 〔四三〕沃,美也。易,治也。
〔四四〕饗,食也。為人,為他人耳。
士蒍曰:「誡莫如豫,豫而後給〔一〕。夫子誡之〔二〕,抑二大夫之言其皆有焉〔三〕。」
〔一〕士蒍,晉大夫,劉累之後、隰叔之子子輿也。豫,備也。給,及也。言先有備而後及事也。
〔二〕夫子,郭偃也。其言皆誡也。 〔三〕二大夫,史蘇、郭偃也。
既,驪姬不克〔一〕,晉正於秦,五立而後平〔二〕。
〔一〕不能服晉也。
〔二〕正者,為秦所輔正,「大家、鄰國,將師保之」是也。謂以兵納惠公、文公,殺呂郤之屬也。五立,謂奚齊、卓子、惠公、懷公至文公乃平也。
3獻公伐驪戎,克之,滅驪子〔一〕,獲驪姬以歸,立以為夫人,生奚齊。其娣生卓子〔二〕。驪姬請使申生主〔三〕曲沃以速懸,〔四〕重耳處蒲城,夷吾處屈〔五〕,奚齊處絳〔六〕,以儆無辱之故〔七〕。公許之。
〔一〕驪子,驪戎之君也。本爵男,此云子者,猶言男子也。 〔二〕女子同生,謂後生為娣,於男則言妹也。
〔三〕案:「主」,公序本作「處」。
〔四〕申生,獻公太子恭君也。獻公娶于賈,無子;蒸于齊姜,生申生。曲沃,晉宗邑,今河東聞喜是也。虞御史云:「速,疾也。懸,縊也。」
〔五〕重耳、夷吾,申生異母弟也。蒲,今蒲
上一篇:国语
下一篇:國 語 卷 第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