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家旧晋书辑本》何 法 盛 晉 中 興 書 卷 三

何 法 盛 晉 中 興 書 卷 三

徵祥說成帝咸和四年。陰霖五十餘日。蘇峻滅後乃霽。占經一百單一。類聚二。御覽十一。

  舊為羽扇柄者。刻木以象骨。翮用十毛。取全數也。中興初。王敦始改用長柄。使其下出可捉。而減其羽用八。識者以為服妖也。柄使可執者。是敦執國柄之象也。毛減用八。是羽翮損少而飛翥不終之兆一作應。也。占經百十四。事類賦注十四。御覽七百二引中興徵祥說。

  海西公初即位。忘設豹尾。亦服妖也。夫豹尾、儀服之主。大人之所以豹變也。而海西公豹變之日。四字依占經百十四引補。非宜可忘之時。天若曰。海西公凡庸。不可以主社稷。故亡其豹尾。示不能終也。御覽四百九十。又六百八十。書鈔。

  太元中。人不復著摻頭。亦服妖也。頭□□親戚起。占經百十四。

  舊為屐者齒皆達。名曰露卵。太元中忽不復徹。名陰卵。亦服妖也。識者以為卵謀也。必有陰謀。烈宗末。驃騎參軍袁悅之始有陰謀之事。及隆安遂致大亂。御覽六百九十八。

  太元中。公主婦女。束髮、緩鬢、傾一作假。髻、以為盛飾。用髮豐多。不可恆一作行。戴。乃先于籠上掖一作扶。又一作裝。之。名曰假髻。以上亦見書鈔。或曰假頭。至于貧民。不能自辦。自一作目。號無頭。就人借髻。亦服之妖也。無幾時烈宗晏駕而天下騷動。二十年中。兵革不息。孫恩之亂。刑斬無數。桓玄之役。死者萬計。凡被戮之家多無頭首。至大斂時。皆以繩縛菰草為頭。是假髻之應也。御覽七百十五。又七百六十四。書鈔。

  烈宗世。會稽王道子輔政。于府內園中穿池築山。山池之間。處處有肆。婢酟賣肉于其中。道子將見幸。乘船至酒肆。輒攜入肆買肉酒。狀如市廛。以為笑樂。御覽八百二十八。

  大興二年。吳郡米無故壞盡。貨糴之屋亦無故壞。天戒若曰。五穀湧貴。無所糴賣。不復須屋。時陽亡人大飢。餓死者十二三萬。占經百十四。  王敦在武昌。架屋五間。已構五木。一宿梁墜地。桁在柱上甚危。無幾作亂。敦滅。同上。

  元興二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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