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南史卷十二 列傳第二

南史卷十二 列傳第二

后妃下    梁文獻張皇后 武德郗皇后 武丁貴嬪 武阮修容 簡文王皇后 元徐妃 敬夏太后 敬王皇后 陳武宣章皇后 文沈皇后 廢帝王皇后 宣柳皇后 後主沈皇后張貴妃

  梁文獻張皇后諱尚柔,范陽方城人也。父穆之娶文帝從姑而生后。后以宋元嘉中嬪於文帝,生長沙宣武王懿、永陽昭王敷,次生武帝。方孕,忽見庭前昌蒲花,〔一〕光采非常,驚報,侍者皆云不見。〔二〕后曰:「常聞見昌蒲花者當富貴。」因取吞之,是月生武帝。將產之夕,后見庭內若有衣冠陪列焉。次生衡陽宣王暢、義興昭長公主令嫕。后宋泰始七年殂於秣陵縣同夏里舍,葬晉陵武進縣東城里山。

  天監元年五月甲辰,追上尊號為皇后,諡曰獻。〔三〕

  穆之字思靜,晉司空華六世孫也。少方雅,有識鑒。初為員外散騎侍郎,深被始興王濬引納。穆之鑒其禍萌,求為交阯太守,政有異績。宋文帝將以為交州刺史,會病卒。子弘籍字真藝,齊初為鎮西參軍,卒於官。梁武踐阼,追贈穆之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贈弘籍廷尉卿。弘籍無子,從父弟弘策以子纘嗣,別有傳。

  武德郗皇后諱徽,高平金鄉人也。祖紹,宋國子祭酒、領東海王師。父曄,太子舍人,早卒。后母宋文帝女尋陽公主也,方娠,夢當生貴子。及后生,有赤光照室,器物盡明,家人怪之。巫言此女光高,將有所妨,乃於水濱祓除之。

  后幼明慧,善隸書,讀史傳。女工之事,無不閑習。宋後廢帝將納為后,齊初,安陸王緬又欲結婚,郗氏並辭以女疾,乃止。齊建元末,嬪于武帝,生永興公主玉姚、永世公主玉婉、永康公主玉嬛。及武帝為雍州刺史,殂于襄陽官舍,年三十二。其年歸葬南徐州南東海武進縣東城里山。中興二年,武帝為梁公,齊帝詔贈后為梁公妃。及武帝踐阼,追崇為皇后,謚曰德。陵曰脩陵。后父曄,贈金紫光祿大夫。

  后酷妒忌,及終,化為龍入于後宮井,〔四〕通夢於帝。或見形,光彩照灼。帝體將不安,龍輒激水騰涌。於露井上為殿,衣服委積,常置銀鹿盧金瓶灌百味以祀之。故帝卒不置后。

  武丁貴嬪諱令光,譙國人也。祖父從官襄陽,因居沔北五女村,寓於劉惠明廡下。貴嬪生於樊城,初產有神光之異,紫氣滿室,故以「光」為名。相者云「當大貴」。少時與鄰女月下紡績,諸女並患蚊蚋,而貴嬪弗之覺也。鄉人魏益德將娉之,未及成,而武帝鎮樊城,嘗登樓以望,見漢濱五采如龍,下有女子擘絖,則貴嬪也。又丁氏因人以相者言聞之於帝,帝贈以金環,納之,時年十四。貴嬪生而有赤誌在左臂,療之不滅;又體多疣子,至是無何並失所在。德后酷忌,遇貴嬪無道,使日舂五斛,舂每中程,若有助者,被遇雖嚴,益小心祗敬。嘗於供養經案側,髣彿若見神人,心獨異之。

  天監元年五月,有司奏為貴人,未拜;其年八月,又奏為貴嬪,〔五〕居顯陽殿。及太子定位,有司奏曰:「皇太子副貳宸極,率土咸執吏禮。既盡禮皇儲,則所生不容無敬。王侯妃主常得通信問者,及六宮三夫人雖與貴嬪同列,並應以敬皇太子之禮敬貴嬪。宋元嘉中,始興、武陵國臣並以吏敬敬王所生潘淑妃、路淑媛。貴嬪於宮臣雖非小君,其義不異,與宋泰豫朝議百官以吏敬敬帝所生,事義政同。謂宮僚施敬,宜同吏禮,詣神獸門奉牋致謁,年節稱慶,亦同如此。且儲妃作配,率由盛則,以婦踰姑,彌乖從序,謂貴嬪典章,一與太子不異。」於是貴嬪備典章禮數,同乎太子,言則稱令。

  貴嬪性仁恕,及居宮接馭,自下皆得其歡心。不好華飾,器服無珍麗。未嘗為親戚私謁。及武帝弘佛教,貴嬪長進蔬膳。受戒日,甘露降于殿前,方一丈五尺。帝所立經義,〔六〕皆得其指歸,尤精淨名經。普通七年十一月庚辰,薨,移殯於東宮臨雲殿,時年四十二。詔吏部郎張纘為哀冊文,有司奏諡曰穆,葬寧陵,祔于小廟。簡文即位,追崇曰太后。

  貴嬪父道遷,天監初,為歷陽太守。廬陵威王之生,武帝謂之曰:「賢女復育一男。」答曰:「莫道豬狗子。」世人以為笑。後位兗州刺史、宣城太守。

  文宣阮太后諱令嬴,會稽餘姚人也。本姓石。初,齊始安王遙光納焉。遙光敗,入東昏宮。建康城平,為武帝采女。在孕,夢龍罩其床。天監七年八月,生元帝于後宮。〔七〕是日大赦。尋拜為修容,賜姓阮氏。嘗隨元帝出藩。大同九年六月,薨于江州正寢,〔八〕時年六十七。其年十一月,歸葬江寧縣通望山,諡曰宣。元帝即位,有司奏追崇為文宣太后,還祔小廟。

  承聖二年,追贈太后父齊故奉朝請石靈寶散騎常侍、左衛將軍、封武康縣侯,母陳氏武康侯夫人。

  簡文王皇后諱靈賓,琅邪臨沂人也。祖儉,齊太尉、南昌文憲公。父騫,金紫光祿大夫、南昌安侯。后幼而柔明,叔父暕見之曰:「吾家女師也。」天監十一年,拜晉安王妃。生哀太子大器、南郡王大連、長山公主妙〈契,中"大改石"〉。大通三年十月,拜皇太子妃。太清三年三月,薨于永福省,時年四十五。其年,簡文即位,追崇為皇后,諡曰簡。大寶元年九月,葬莊陵。

  元帝徐妃諱昭佩,東海郯人也。祖孝嗣,齊太尉、枝江文忠公。父緄,侍中、信武將軍。妃以天監十六年十二月拜湘東王妃,生世子方等、益昌公主含貞。妃無容質,不見禮,帝三二年一入房。妃以帝眇一目,每知帝將至,必為半面粧以俟,帝見則大怒而出。妃性嗜酒,多洪醉,帝還房,必吐衣中。與荊州後堂瑤光寺智遠道人私通。酷妒忌,見無寵之妾,便交杯接坐。纔覺有娠者,即手加刀刃。帝左右暨季江有姿容,又與淫通。季江每歎曰:「柏直狗雖老猶能獵,蕭溧陽馬雖老猶駿,徐娘雖老猶尚多情。」時有賀徽者美色,妃要之於普賢尼寺,書白角枕為詩相贈答。既而貞惠世子方諸母王氏寵愛,未幾而終,元帝歸咎於妃;及方等死,愈見疾。太清三年,遂逼令自殺。妃知不免,乃透井死。帝以屍還徐氏,謂之出妻。葬江陵瓦官寺。帝制金樓子述其淫行。初,妃嫁夕,車至西州,而疾風大起,發屋折木。無何,雪霰交下,帷簾皆白。及長還之日,又大雷震西州聽事兩柱俱碎。帝以為不祥,後果不終婦道。

  敬夏太后,會稽人也。普通中,納于湘東王宮,生敬帝。承聖元年冬,拜晉安王國太妃。紹泰元年,尊為太后。明年冬,降為江陰國太妃。

  敬王皇后,琅邪臨沂人也。承聖元年十一月,拜晉安王妃。紹泰元年十月,拜皇后。明年,降為江陰王妃。父僉自有傳。

  陳武宣章皇后,諱要兒,吳興烏程人。本姓鈕,父景明為章氏所養,因改姓焉。后母蘇,嘗遇道士以小龜遺己,光采五色,曰「三年有徵」。及期,后生,紫光照室,因失龜所在。

  后少聰慧,美容儀,手爪長五寸,色並紅白。每有期功之服,則一爪先折。武帝先娶同郡錢仲方女,早卒,後乃聘后。

  后善書計,能誦詩及楚辭。帝為長城縣公,后拜夫人。永定元年,立為皇后。追贈后父梁散騎侍郎景明特進、金紫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拜后母蘇安吉縣君。二年,安吉君卒,與后父葬吳興。明年,追封后父為廣德縣侯,諡曰溫。

  武帝崩,后與中書舍人蔡景歷定計,秘不發喪。時衡陽獻王昌未至,召文帝。及即位,尊后為皇太后,宮曰慈訓。廢帝即位,后為太皇太后。

  光大二年,后下令黜廢帝為臨海王,命宣帝嗣立。太建元年,復為皇太后。二年三月丙申,崩于紫極殿,時年六十五。遺令喪事並從儉約,諸饋奠不用牲牢。其年四月,群臣上諡曰宣,祔葬萬安陵。

  后親屬無在朝者,唯本族兄鈕洽官至中散大夫。

  文沈皇后諱妙容,吳興武康人也。父法深,梁安前中錄事參軍。后年十歲餘,以梁大同中歸于文帝。武帝之討侯景,文帝時在吳興,及后並被收,景平,乃獲免。武帝踐阼,后為臨川王妃。文帝即位,為皇后。追贈后父法深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封建城縣侯,諡曰恭。追贈后母高為綏安縣君,諡曰定。廢帝即位,尊后為皇太后,宮曰安德。

  時宣帝與僕射到仲舉、舍人劉師知等,並受遺輔政。師知與仲舉恒居禁中,參決眾事,而宣帝為揚州刺史,與左右三百人,入居尚書省。師知忌宣帝權重,矯敕令還東府理州務。宣帝將出,毛喜止帝曰:「今若出外,便受制於人,如曹爽願作富家公不可得也。」〔九〕宣帝乃稱疾,召師知留與語,使毛喜先入,言之於后。后曰:「今伯宗年幼,政事並委二郎,此非我意。」喜又言於廢帝,廢帝曰:「此自師知等所為,〔一0〕非朕意也。」喜出報宣帝,帝因囚師知。自入見后及帝,極陳師知之短。仍自草敕請畫,以師知付廷尉,其夜於獄賜死。自是政歸宣帝。

  后憂悶,計無所出,乃密賂宦者蔣裕,令誘建安人張安國使據郡反,冀因此圖帝。安國事發被誅,時后左右近侍頗知其事,后恐連逮黨與,並殺之。

  宣帝即位,以后為文皇后。陳亡入隋,大業初自長安歸于江南,頃之卒。

  后兄欽,襲爵建城侯,位尚書左僕射。欽素無伎能,奉己而已。卒,諡曰成。子觀嗣,頗有學識,官至御史中丞。

  廢帝王皇后,琅邪臨沂人也。天嘉元年,為皇太子妃。廢帝即位,立為皇后。廢帝為臨海王,后廢為妃。至德中薨。后生臨海嗣王至澤。至澤,光大元年為皇太子,太建元年,襲封臨海嗣王。陳亡,入長安。后父固自有傳。

  宣柳皇后諱敬言,河東解縣人也。曾祖世隆,祖惲,父偃,並有傳。后九歲,幹理家事,有若成人。侯景之亂,后與弟盼往江陵,依梁元帝,帝以長城公主故,待遇甚厚,以配宣帝。承聖二年,后生後主於江陵。及魏剋江陵,宣帝遷于關右,后與後主俱留穰城。天嘉二年,與後主還朝,后為安成王妃。宣帝即位,立為皇后。后美姿容,身長七尺二寸,手垂過膝。初,宣帝居鄉里,先娶吳興錢氏,及即位,拜貴妃,甚有寵。后傾心下之,每尚方供奉物,其上者皆推於貴妃,而己御其次焉。宣帝崩,始興王叔陵為亂,後主賴后與吳媼救而獲免。後主即位,尊后為皇太后,宮曰弘範。是時新失淮南地,隋師臨江,又國遭大喪,後主患創不能聽政。其誅叔陵,供大行喪事,邊境防守及百司眾務,雖假後主之敕,實皆決之於后。後主創愈,乃歸政焉。后性謙謹,未嘗以宗族為請,雖衣食亦無所分遺。陳亡,入長安。隋大業十二年,薨於東都,年八十三。葬于洛陽之芒山。

  後主沈皇后諱婺華,吳興武康人也。父君理自有傳。后母即武帝女會稽穆公主,早亡。時后尚幼,而毀瘠過甚。及服畢,每歲時朔望,恒獨坐涕泣,哀動左右,內外敬異焉。太建元年,拜為皇太子妃。〔一一〕後主即位,立為皇后。

  后性端靜,有識量,寡嗜欲,聰敏強記,涉獵經史,工書翰。後主在東宮,而后父君理卒,居憂處別殿,哀毀逾禮。後主遇后既薄,而張貴妃有寵,總後宮之政,后澹然未嘗有所忌怨。而身居儉約,衣服無錦繡之飾,左右近侍纔百許人,唯尋閱圖史及釋典為事。嘗遇歲旱,自暴而誦佛經,應時雨降。無子,養孫姬子胤為己子。數上書諫爭,後主將廢之,而立張貴妃,會國亡不果,乃與後主俱入長安。及後主薨,后自為哀辭,文甚酸切。

  隋煬帝每巡幸,恒令從駕。及煬帝被殺,后自廣陵過江,於毗陵天靜寺為尼,名觀音。貞觀初卒。

  張貴妃名麗華,兵家女也。父兄以織席為業。後主為太子,以選入宮。時龔貴嬪為良娣,貴妃年十歲,為之給使。後主見而悅之,因得幸,遂有娠,生太子深。後主即位,拜為貴妃。性聰慧,甚被寵遇。

  後主始以始興王叔陵之亂,被傷,臥于承香殿。時諸姬並不得進,唯貴妃侍焉。而柳太后猶居柏梁殿,即皇后之正殿也。而沈皇后素無寵於後主,不得侍疾,別居求賢殿。

  至德二年,乃於光昭殿前起臨春、結綺、望仙三閣,高數十丈,並數十間。其窗牖、壁帶、縣楣、欄檻之類,皆以沈檀香為之,又飾以金玉,間以珠翠,外施珠簾。內有寶床寶帳,其服玩之屬,瑰麗皆近古未有。每微風暫至,香聞數里,朝日初照,光映後庭。其下積石為山,引水為池,植以奇樹,雜以花藥。後主自居臨春閣,張貴妃居結綺閣,龔、孔二貴嬪居望仙閣,並複道交相往來。又有王、季二美人,〔一二〕張、薛二淑媛,袁昭儀、何婕妤、江修容等七人,並有寵,遞代以游其上。以宮人有文學者袁大捨等為女學士。後主每引賓客,對貴妃等游宴,則使諸貴人及女學士與狎客共賦新詩,互相贈答。采其尤豔麗者,以為曲調,被以新聲。選宮女有容色者以千百數,令習而歌之,分部迭進,持以相樂。其曲有玉樹後庭花、臨春樂等。其略云:「璧月夜夜滿,瓊樹朝朝新。」大抵所歸,皆美張貴妃、孔貴嬪之容色。

  張貴妃髮長七尺,鬒黑如漆,其光可鑑。特聰慧,有神彩,進止閑華,容色端麗。每瞻視眄睞,光彩溢目,照映左右。嘗於閣上靚粧,臨于軒檻,宮中遙望,飄若神仙。才辯強記,善候人主顏色。薦諸宮女,後宮咸德之,競言其善。又工厭魅之術,假鬼道以惑後主。置淫祀於宮中,聚諸女巫使之鼓舞。

  時後主怠於政事,百司啟奏,並因宦者蔡臨兒、李善度進請,後主倚隱囊,置張貴妃於膝上共決之。李、蔡所不能記者,貴妃並為疏條,無所遺脫。因參訪外事,人間有一言一事,貴妃必先知白之,由是益加寵異,冠絕後庭。而後宮之家,不遵法度,有絓於理者,但求恩於貴妃,貴妃則令李、蔡先啟其事,而後從容為言之。大臣有不從者,因而譖之,言無不聽。於是張、孔之權,熏灼四方,內外宗族,多被引用,大臣執政,亦從風而靡。閹宦便佞之徒,內外交結,轉相引進。賄賂公行,賞罰無常,綱紀瞀亂矣。及隋軍剋臺城,貴妃與後主俱入井,隋軍出之,晉王廣命斬之於青溪中橋。〔一三〕

  論曰: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故聖人順于人情而為之度。王宮六列,士室二等,皆隨事升降,以立節文。若夫義篤閫闈,政刑邦國,古先哲王有以之致化矣。夫后妃專夕,配以德升,姬嬙並御,進非色幸,欲使情有覃被,愛罔偏流,專貞內表,妖蠱外息,乃可以輔興君德,燮理陰政。

  宋氏因晉之舊典,聘納有方,俔天作儷,必四岳之後。自元嘉以降,內職稍繁,所選止於軍署,徵引極乎廝皁,非若晉氏采擇,濫及冠冕者焉。而愛止帷房,權無外授,戚屬餼賚,歲時不過肴漿,斯為美矣。及文帝之傾惑潘嫗,謀及婦人;大明之淪沒殷姬,並后匹嫡,其為喪敗,亦已甚矣。

  齊氏孝、昭二后,並有賢明之訓,惜乎早世,不得母臨萬國。有婦人焉,空慕周典,禎符顯瑞,徒萃徽名。高皇受命,宮禁貶約,衣不文繡,色無紅采,永巷貧空,有同素室。武帝嗣位,運藉休平,壽昌前興,鳳華晚構,香柏文檉,花梁繡柱,雕金鏤寶,照燭房帷,趙瑟吳趨,承閑奏曲,事由私蓄,無損國儲。明帝統業,矯情儉陋,奉己之制,曾莫云改。東昏喪道,侈風大扇,哲婦傾城,同符殷、夏,可以垂誡,其在斯乎。

  梁武志在約己,示存宮掖,雖貴嬪之徽華早著,誕育元良,唯見崇重,無聞正位。徐妃無行,其殲滅也宜哉。

  陳武撫茲歸運,奄開帝業。若夫儷天作則,燮隆王化,則宣太后其懿焉。文、宣宮壼,無聞於喪德;後主嗣業,實敗于椒房,既曰牝晨,亦唯家之索也。

  校勘記

  〔一〕 忽見庭前昌蒲花 「昌蒲」下,梁書及太平御覽九九九有「生」字。

  〔二〕 驚報侍者皆云不見 梁書作「后驚視,謂侍者曰:『汝見不?』對曰:『不見。』」「驚視」此作「驚報」。

  〔三〕 諡曰獻 「獻」各本作「文獻」。「文」字衍文,據梁書刪。

  〔四〕 及終化為龍入于後宮井 「井」字各本並脫,據太平御覽九二九補。按下文云「於露井上為殿」,則此當有「井」字。

  〔五〕 又奏為貴嬪 「為」各本作「初」,據梁書改。

  〔六〕 帝所立經義 「經」字各本並脫,據梁書補。

  〔七〕 天監七年八月生元帝于後宮 「七年」各本作「六年」。王鳴盛十七史商榷五九:「按帝於承聖三三年十一月為魏人所戕,梁書云年四十七。從是年逆溯至天監七年,恰四十七。」據元帝紀及冊府元龜一八二改。

  〔八〕 大同九年六月薨于江州正寢 「九年」各本作「六年」。王鳴盛十七史商榷五九據梁元帝所著金樓子云,「阮太后生於宋順帝昇明元年丁巳,薨於大同九年癸亥,年六十七。自丁巳至癸亥,正六十七年」。按王說是,今改正。

  〔九〕 如曹爽願作富家公不可得也 「富家公」按三國魏志曹爽傳裴注引魏氏春秋作「富家翁」。陳書亦作「富家翁」。

  〔一0〕此自師知等所為 「所」字各本並脫,據陳書補。

  〔一一〕太建元年拜為皇太子妃 「元年」各本作「二年」。按陳書及本書宣帝紀並作「元年」,今據改。

  〔一二〕又有王季二美人 「季」陳書作「李」。

  〔一三〕晉王廣命斬之於青溪中橋 各本脫「橋」字,據通志補。按陳書作「晉王廣命斬貴妃,牓於青溪中橋」。

上一篇:卷一 宋本纪上第一

下一篇:南史卷十三 列傳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