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南史卷四十一 列傳第三十一

南史卷四十一 列傳第三十一

齊宗室    衡陽元王道度 始安貞王道生 始安王遙光 曲江公遙欣子幾 安陸昭王緬 新吳侯景先 南豐伯赤斧子穎冑 穎達 衡陽公諶 臨汝侯坦之

  衡陽元王道度,齊高帝長兄也。始與高帝俱受學于雷次宗,宣帝問次宗二子學業,次宗答曰:「其兄外朗,其弟內潤,皆良璞也。」仕宋位安定太守,卒。齊建元元年,高帝追加封諡。無子,高帝以第十一子鈞繼。

  鈞字宣禮,年五歲,所生區貴人病,便加慘悴,左右依常以五色〈食半〉飴之,不肯食,曰:「須待姨差。」年七歲,出繼衡陽元王,見高帝,未拜,便涕泗橫流。高帝執其手曰:「伯叔父猶父,勿怨。所以令汝出繼,以汝有意,堪奉蒸嘗故耳。」即敕外如先給通幰車、雉尾扇等,事事依正王。

  區貴人卒,居喪盡禮。服闋,當問訊武帝,尪羸骨立,登車三上不能升,乃止。典籤曹道人具以聞,武帝即幸鈞邸,見之愴然,還謂褚蓁曰:「昨見衡陽,猶奇毀損,卿可數相撫悅。」先是貴人以華釵廚子并翦刻錦繡中倒炬鳳皇蓮芰星月之屬賜鈞,以為玩弄。貴人亡後,每歲時及朔望,輒開視,再拜鯁咽,見者皆為之悲。

  性好學,善屬文,與琅邪王智深以文章相會,濟陽江淹亦遊焉。武帝謂王儉曰:「衡陽王須文學,當使華實相稱,不得止取貴游子弟而已。」乃以太子舍人蕭敷為文學。

  鈞常手自細書寫五經,部為一卷,置于巾箱中,以備遺忘。侍讀賀玠問曰:「殿下家自有墳素,復何須蠅頭細書,別藏巾箱中?」答曰:「巾箱中有五經,於檢閱既易,且一更手寫,則永不忘。」諸王聞而爭效為巾箱五經,巾箱五經自此始也。

  居身清率,言未嘗及時事。會稽孔珪家起園,列植桐柳,多構山泉,殆窮真趣,鈞往遊之。珪曰:「殿下處朱門,遊紫闥,詎得與山人交邪?」答曰:「身處朱門,而情遊江海,形入紫闥,而意在青雲。」珪大美之。吳郡張融清抗絕俗,雖王公貴人,視之傲如也,唯雅重鈞,謂從兄緒曰:「衡陽王飄飄有凌雲氣,其風情素韻,彌足可懷,融與之遊,不知老之將至。」見賞如此。

  歷位祕書監。延興元年,為明帝所殺。明帝立,以永陽王子珉仍本國繼元王為孫。

  子珉字雲璵,武帝第二十子也。初封義安郡王,後改永陽。永泰元年見害,復以武陵昭王曄子子坦奉元王後。

  始安貞王道生字孝伯,高帝次兄也。仕宋位奉朝請,卒。高帝即位,追加封諡。三子:長鳳;次鸞,是為明帝;次〈糹丐〉,是為安陸昭王。鳳字景慈,仕宋位正員郎,卒,高帝即位,諡靖世子。

  建武元年,明帝追尊道生為景皇,妃江氏為后,立寢廟於御道西,陵曰脩安。追封鳳始安靖王,改華林鳳莊門為望賢門,太極東堂畫鳳鳥,題為神鳥,而改鸞鳥為神雀。子遙光嗣。

  始安王遙光字元暉,生而躄疾,高帝謂不堪奉拜祭祀,欲封其弟,武帝諫,乃以遙光襲爵。位中書郎。

  明帝輔政,誅賞諸事,唯與遙光共謀議,勸明帝併殺高、武諸子弟,見從。建武元年,為揚州刺史。三年,進號撫軍將軍。〔一〕好吏事,頗多慘害。足疾不得同朝列,〔二〕常乘輿自望賢門入。每與明帝久清閑,言畢,帝索香火,明日必有所誅。

  太子不悅學,唯曼遊是好,〔三〕朝議令蔡仲熊為太子講禮,未半,遙光從容曰:「文義之事,此是士大夫以為伎藝欲求官耳。皇太子何用講為?」上以為然,乃停講。永泰元年,即本號為大將軍,給油絡車。

  帝不豫,遙光數入侍疾,帝疾漸甚,河東王鉉等十王一夕見殺,〔四〕遙光意也。帝崩,遺詔加遙光侍中、中書令,給扶。永元元年,給班劍二十人,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

  遙光多忌,人有餉履者,以為戲己,大被嫌責。劉繪嘗為牋云:「智不及葵。」亦以忤旨。

  既輔東昏,潛結江祏兄弟,謀自樹立。弟遙欣在荊楚,擁兵居上流,密相影響。遙光當據東府號令,使遙欣急下,潛謀將發,而遙欣病死。江祏被誅,東昏召遙光入殿,告以祏罪。遙光懼,還省便陽狂號哭,自此稱疾不復入臺。先是遙光行還入城,風飄儀繖出城外。

  遙光弟遙昌先卒壽春,豫州部曲,皆歸遙光。及遙欣喪還,葬武進,停東府前渚,荊州眾力送者甚盛。東昏誅江祏後,慮遙光不自安,欲轉為司徒還第,召入喻旨。遙光慮見殺,收集荊、豫二州部曲於東府門,眾頗怪其異,莫知其指趣也。

  遙光召親人丹陽丞劉渢及城局參軍劉晏、中兵參軍曹樹生等,并諸傖楚,欲以討劉暄為名。夜遣數百人破東冶出囚,尚方取仗。又召驍騎將軍垣歷生。歷生隨信至,便勸遙光令率城內兵,夜攻臺,輦荻燒城門,曰:「公但乘輿隨後,反掌可得。」遙光意疑不敢出。天稍曉,遙光戎服至聽事,停輿處分,上仗登城行賞賜,歷生復勸出軍,遙光不肯,望臺內自變。

  及日出,臺軍稍至,於是戒嚴,赦都下。〔五〕領軍蕭坦之屯湘宮寺,鎮軍司馬曹武屯青溪大橋,太子右率左興盛屯東府東籬門〔六〕,眾軍圍東城。遙光遣垣歷生從西門出戰,臺軍屢北,殺軍主桑天愛。初遙光問諮議參軍蕭暢,暢正色拒不從。既而暢與撫軍長史沈昭略奔臺,人情大沮。又垣歷生從南門出戰,為曹武所禽,謂武曰:「卿以主上為聖明,梅、茹為賢相者,則我當死。且我今死,卿明亦死。」遂殺之。

  遙光聞歷生見獲,大怒,於床上自竦踊,使殺歷生兒。其晚臺軍射火箭燒東北角樓,至夜城潰。遙光還小齋,令人反拒,左右並踰屋出。臺軍主劉國寶、時當伯等先入,遙光聞外兵至,吹滅火,扶匐下床,軍人排閤入,斬之。

  遙光舉事四日而卒。舉事之夕月蝕,識者以月為大臣,〔七〕蝕而既,必滅之道。未敗之夕,城內皆夢群蛇緣城四出,各共說之,咸以為異。臺軍入城,焚屋宇且盡。

  遙光幼時甚貞正,明帝傾意待之。東昏為兒童時,明帝使與遙光共齋居止,呼遙光為安兄,恩情甚至。及遙光誅後,東昏登舊宮土山望東府,愴然呼曰:「安兄!」乃嗚咽,左右不忍視,見思如此。天下知名之士劉渢、渢弟溓、陸閑、閑子絳、司馬端、崔慶遠皆坐誅。〔八〕

  曲江公遙欣字重暉,始安王遙光弟也。宣帝兄西平太守奉之無後,以遙欣繼為曾孫。遙欣髫齔中便嶷然,明帝謂江祏曰:「遙欣雖幼,觀其神采,殊有局幹,必成令器,未知年命何如耳。」安陸昭王〈糹丐〉曰:「不患其兄弟不富貴,但恐〈糹丐〉不及見耳。」言之慘然而悲。

  始年七歲出齋時,有一左右小兒,善彈飛鳥,無不應弦墜落。遙欣謂曰:「凡戲多端,何急彈此,鳥自空中翔飛,何關人事,無趣殺此生,亦復不急。」左右感其言,遂不復彈鳥。時少年通好此事,所在遂止。

  年十五六,便博覽經史。弱冠拜中書郎。明帝入輔,遙欣與始安王遙光等參預政事,凡所談薦,皆得其人。由是朝野輻湊,軒蓋盈門。延興元年,明帝以遙欣為兗州刺史。時豐城公遙昌亦出鎮壽春,帝於便殿密宴,始安王遙光亦在座,帝慘然謂遙欣曰:「昭王云『不患汝兄弟不富貴,而言不及見』,如何!」因悲慟不自勝,君臣皆嗚咽,侍者雨淚。及泊歐陽岸,忽謂左右曰:「比何都不見彈?」左右云:「有門生因彈見勗,遂以此廢,所在皆止。」遙欣笑曰:「我小兒時聊復語耳,那復遂斷邪?」

  建武元年,進號西中郎將,封聞喜縣公,遷荊州刺史,加都督,改封曲江公。明帝子弟弱小,晉安王寶義有廢疾,故以遙光為揚州,居中,遙欣居陝西,在外,威權并在其門。

  遙欣好勇,聚畜武士,以為形援。永泰元年,詔遙欣以本官領雍州刺史、寧蠻校尉,移州鎮襄陽。魏軍退,不行。卒,贈司空,諡康公,葬用王禮。

  子幾字德玄,年十歲便能屬文。早孤,有弟九人,並幼,幾恩愛篤睦,聞於朝廷。性溫和,與物無競。清貧自立,好學,善草隸書。湘州刺史楊公則,曲江公故吏也,每見幾,謂人曰:「康公此子,可謂桓靈寶重出。」及公則卒,幾為之誄,時年十五。沈約見而奇之,謂其舅蔡撙曰:「昨見賢甥楊平南誄文,不減希逸之作,始驗康公積善之慶。」位中書侍郎、尚書左丞。

  末年專尚釋教。為新安太守,郡多山水,特其所好,適性遊履,遂為之記。卒于官。子清,亦有文才,位永康令。

  遙欣弟遙昌字季暉,建武元年,封豐城縣公,位豫州刺史,卒,諡憲公。

  安陸昭王〈糹丐〉字景業,善容止。仕宋位中書郎。建元元年,封安陸侯,為五兵尚書。出為吳郡太守,政有能名。竟陵王子良與之書曰:「竊承下風,數十年來,姑蘇未有此政。」武帝嘉其能,累遷寧蠻校尉、雍州刺史,加都督。〈糹丐〉留心辭訟,人人呼至案前,親自顧問,有不得理者,勉喻之,退皆無恨,為百姓所畏愛。及卒,喪還,百姓緣沔水悲泣設祭,於峴山為立祠。諡曰昭侯。

  明帝少相友愛,時為僕射,領衛尉,表求解職,私第展哀,詔不許。每臨〈糹丐〉靈,輒慟絕,哭不成聲。建武元年,贈司徒、安陸王。

  子寶晊嗣,永元元年,改封湘東王。東昏廢,寶晊望物情歸己,坐待法駕,既而城內送款于梁武帝。宣德太后臨朝,拜太常,不自安。謀反,及弟江陵公寶覽、霄城公寶宏皆伏誅。〔九〕

  新吳侯景先,高帝從子也。祖爰之,員外郎。父敬宗,始興王國中軍。

  景先少孤,有至性。隨母孔氏,為舅氏鞠養。高帝嘉之,常相提攜。及鎮淮陰,以景先領軍主自隨,防衛城內,委以心腹。武帝為廣興郡,啟高帝求景先同行,除武帝寧朔府司馬,自此常相隨逐。

  建元元年,為太子左衛率,封新吳縣伯,甚見委任,〔一0〕勢傾天下。景先本名道先,乃改為景先,以避上諱。

  初武帝少年,與景先共車,行泥路,車久故壞,至領軍府西門,車轅折,俱狼狽。景先謂帝曰:「兩人脫作領軍,亦不得忘今日艱辛。」及武帝踐阼,詔以景先為兼領軍將軍。拜日,羽儀甚盛,傾朝觀矚。拜還,未至府門,中詔:「相聞領軍,今日故當無折轅事邪?」景先奉謝。

  景先事上盡心,故恩寵特密。初西還,上坐景陽樓召景先語,故舊唯豫章王一人在席而已。轉中領軍。車駕射雉郊外,景先常甲仗從,廉察左右。尋進爵為侯。

  始昇明中,沈攸之於荊州舉兵,武帝時鎮江州盆城,景先夜乘城,忽聞塹中有小兒呼蕭丹陽,未測何人,聲聲不絕。試問誰,空中應云:「賊尋當平,何事嚴防?」語訖不復言。即窮討之,了不見。明旦以白帝,帝曰:「攸之自無所至,焉知汝後不作丹陽尹?」景先曰:「寧有作理。」尋而攸之首至。及永明三年,詔以景先為丹陽尹,謂曰:「此授欲驗往年盆城塹空中言耳。」後假節、司州諸軍事。卒,諡曰忠侯。

  子毅,位北中郎司馬。性奢豪,好弓馬,為明帝所疑忌。王晏事敗,並陷誅之。

  南豐伯赤斧,高帝從祖弟也。祖隆子,衛軍錄事參軍。父始之,冠軍中兵參軍。

  赤斧以和謹為高帝所知。高帝輔政,為黃門侍郎、淮陵太守。順帝遜位,于丹陽故所立宮,上令赤斧輔送,至因留防衛,薨乃還。後為雍州刺史,在州不營產利,勤於奉公。遷散騎常侍、左衛將軍。武帝親遇,與蕭景先相比。封南豐縣伯,遷給事中、太子詹事,卒。家貧無絹為衾,武帝聞之,愈加惋惜,諡懿伯。

  子穎冑襲爵。

  穎冑字雲長,弘厚有父風。起家祕書郎。高帝謂赤斧曰:「穎冑輕朱被身,覺其趨進轉美,足慰人意。」遷太子舍人。遭父喪,感腳疾,數年然後能行,武帝有詔慰勉之,賜以醫藥。除竟陵王司徒外兵參軍,晉熙王文學。

  穎冑好文義,弟穎基好武勇。武帝登烽火樓,詔群臣賦詩,穎冑詩合旨。上謂穎冑曰:「卿文弟武,宗室便不乏才。」上以穎冑勳戚子弟,自中書郎除左軍將軍,知殿內文武事,得入便殿。出為新安太守,吏人懷之。後除黃門郎,領四廂直。遷衛尉。

  明帝廢立,穎冑從容不為同異,乃引穎冑預功。建武二年,進爵為侯,賜以常所乘白〈牛俞〉牛。明帝每存儉約,欲鑄壞太官元日上壽銀酒鎗,尚書令王晏等咸稱盛德,穎冑曰:「朝廷盛禮,莫過三元,此一器既是舊物,不足為侈。」帝不悅。後預曲宴,銀器滿席,穎冑曰:「陛下前欲壞酒鎗,恐宜移在此器也。」帝甚慚。

  後為廬陵王後軍長史、廣陵太守,行南兗州府州事。〔一一〕是年,魏揚聲當飲馬長江,帝懼,敕穎冑移居人入城,百姓驚恐,席卷欲南度,穎冑以魏軍尚遠,不即施行,魏軍亦尋退。仍為南兗州刺史,加都督。和帝為荊州,以穎冑為西中郎長史、南郡太守,行荊州府州事。時江祏專執朝權,此行由祏,穎冑不平,曰:「江公盪我輩出。」

  東昏侯誅戮群公,委任冢小,崔、陳敗後,方鎮各懷異計。永元二年十月,尚書令臨湘侯蕭懿及弟衛尉暢見害,先遣輔國將軍劉山陽就穎冑兵襲梁武帝。帝時為雍州刺史,將起兵,慮穎冑不同,遣穎冑親人王天武詣江陵,聲云山陽西上,并襲荊、雍,書與穎冑,勸同舉兵,穎冑意猶未決。初,山陽出南州,謂人曰:「朝廷以白虎幡追我,亦不復還矣。」席捲妓妾,盡室西行。至巴陵,遲回十餘日不進。梁武帝復遣天武齎書與穎冑,設奇略以疑之。是時或云山陽謀殺穎冑,以荊州同舉。山陽至,果不敢入城。穎冑計無所出,夜遣錢唐人朱景思呼西中郎城局參軍席闡文、諮議參軍柳忱閉齋定議。闡文曰:「蕭雍州畜養士馬,非復一日。江陵素畏襄陽人,人眾又不敵,取之不可必制,制之,歲寒復不為朝廷所容。今若殺山陽,與雍州舉事,立天子以令諸侯,霸業成矣。山陽持疑不進,是不信我,今斬送天武,則彼疑可釋。至而圖之,罔不濟矣。」忱亦勸焉。穎冑乃斬天武,以示山陽。山陽大喜,輕將步騎數百到州,闡文勒兵斬之,傳首于梁武。

  東昏聞山陽死,發詔討荊、雍。穎冑有器局,既唱大事,眾情歸之。長沙寺僧鑄黃金為龍數千兩埋土中,歷相傳付,稱為下方黃鐵,穎冑因取此龍,以充軍實。乃歎曰:「往年江祏斥我,至今始知禍福之無門也。」十二月,移檄建鄴。

  三年正月,和帝為相國,穎冑為左長史,進號鎮軍將軍,於是始選用方伯。梁武屢表勸和帝即尊號,穎冑使別駕宗夬撰定禮儀。〔一二〕上尊號、改元。於江陵立宗廟南北郊。州府城門,悉依建康宮,〔一三〕置尚書五省,以城南射堂為蘭臺,南郡太守為尹。建武中,荊州大風雨,龍入柏齋中,柱壁上有爪足處,刺史蕭遙欣恐畏,不敢居之,至是以為嘉福殿。

  中興元年三月,穎冑為侍中、尚書令、監八州軍事、荊州刺史,留衛西朝。以弟穎達為冠軍將軍。及楊公則等率師隨梁武圍郢城。穎達會軍於漢口,與王茂、曹景宗等攻陷郢城。梁武進漂州,〔一四〕使與曹景宗破東昏將李居士。又從下東城。

  初梁武之起也,巴東太守蕭惠訓子璝、巴西太守魯休烈弗從,舉兵侵荊州,敗輔國將軍任漾之於峽口,穎冑遣軍拒之,而梁武已平江、郢,圍建康。時穎冑輔帝主,有安重之勢。素能飲酒,噉白肉膾至三斗。自以職居上將,不能拒制璝等,憂愧發疾而卒。州中祕之,使似其書者假為教命。

  時梁武圍建康,住石頭,和帝密詔報穎冑凶問,亦祕不發喪。及建康平,蕭璝亦眾懼而潰,和帝乃始發喪,詔贈穎冑丞相,前後部羽葆、鼓吹,班劍三十人,轀輬車,黃屋左纛。

  梁天監元年,追封巴東郡公。喪還,武帝車駕臨哭渚次,葬依晉王導、齊豫章王故事。諡曰獻武。

  弟穎達,少好勇使氣。穎冑齊建武末行荊州事,穎達亦為西中郎外兵參軍,俱在西府。齊季多難,頗不自安,因與兄穎冑舉兵。

  穎達弟穎孚自建鄴為廬陵人脩景智潛引,與南歸。穎孚緣山逾嶂,僅免。道中絕糧,後因食過飽而卒。

  建康平,梁武帝以穎達為前將軍、丹陽尹。及受禪,贈穎孚右衛將軍,封穎達作唐侯,位侍中、衛尉卿。出為豫章內史,意甚憤憤。〔一五〕未發前,預華林宴,酒後於座辭氣不悅。沈約因勸酒,欲以釋之。穎達大罵約曰:「我今日形容,正是汝老鼠所為,何忽復勸我酒!」舉坐驚愕。帝謂之曰:「汝是我家阿五,沈公宿望,何意輕脫。若以法繩汝,汝復何理。」穎達竟無一言,唯大涕泣,帝心愧之。未幾,遷江州刺史。少時,懸瓠歸化,穎達長史沈瑀等苛刻為盜所害,眾頗疑穎達,或傳謀反。帝遣直閤將軍張豹子稱江中討盜,實使防之。穎達知朝廷之意,唯飲酒不知州事。後卒於左衛將軍,諡康侯。

  子敏嗣,位新安太守,好射雉,未嘗在郡,辭訟者遷於畎焉。後張弩損腰而卒。

  第七子斅,太清初,為魏興太守。梁州刺史宜豐侯循以為府長史。梁州有古墓名曰「尖冢」,或云張騫墳,欲有發者,輒聞鼓角與外相拒,椎埋者懼而退。斅謂無此理,求自監督。及開,唯有銀鏤銅鏡方尺。斅時居母服,清談所貶。

  衡陽公諶,字彥孚,高帝絕服族子也。祖道清,員外郎。父仙伯,桂陽國下軍。

  宋元徽末,武帝在郢,欲知都下消息,高帝遣諶就武帝宣傳謀計,留為腹心。昇明中,為武帝中軍刑獄參軍、南東莞太守,以勞封安復縣男。建元初,武帝在東宮,諶領宿衛。高帝殺張景真,武帝令諶啟乞景真命,高帝不悅,諶懼而退。武帝即位,除步兵校尉、南蘭陵太守,領御仗主,齋內兵仗,悉委付之,心膂密事,皆使參掌。為左中郎將、後軍將軍,太守如故。武帝臥疾延昌殿,諶在左右宿直。上崩,遺敕諶領殿內事如舊。

  鬱林即位,深委信諶,諶每請急出宿,帝通夕不能寐,諶還乃安。轉衛軍司馬,兼衛尉。丁母憂,敕還本位,守衛尉。明帝輔政,諶回附明帝,勸行廢立,密召諸王典籤約語之,不許諸王外接人物。諶親要日久,眾皆憚而從之。鬱林被廢日,初聞外有變,猶密為手敕呼諶,其見信如此。諶性險,無護身計。及廢帝日,領兵先入後宮,齋內仗身,素隸服諶,莫有動者。

  海陵立,轉中領軍,進爵為公,甲仗五十人,入直殿內,月十日還府。建武元年,轉領軍將軍、左將軍、南徐州刺史,給扶,進爵衡陽郡公。明帝初許事剋用諶為揚州,及有此授,諶恚曰:「見炊飯推以與人。」王晏聞之曰:「誰復為蕭諶作甌箸者。」

  諶恃勳重,干豫朝政,明帝新即位,遣左右要人於外聽察,具知諶言,深相疑阻。二年六月,上幸華林園,宴諶及尚書令晏等數人盡歡。〔一六〕坐罷,留諶晚出,至華林閤,仗身執還入省。上遣左右莫智明數諶曰:「隆昌之際,非卿無有今日。今一門二州,兄弟三封,朝廷相報,政可極此。卿恒懷怨望,乃云『炊飯已熟,合甑與人邪』,今賜卿死。」諶謂智明曰:「天去人亦復不遠,我與至尊殺高、武諸王,是卿傳語來去,我今死,還取卿矣。」於省殺之。至秋,而智明死,見諶為祟。詔乃顯其過惡,收付廷尉。

  諶好左道,吳興沈文猷相諶云:「相不減高帝。」諶喜曰:「感卿意,無為人言也。」至是,文猷伏誅。

  諶兄誕字彥偉,永明中,為建康令,與秣陵令司馬迪之同乘行,車前導四卒。左丞沈昭略奏:「凡有鹵簿官,共乘不得兼列騶寺,請免誕等官。」詔贖論。延興元年,歷徐、司二州刺史。明帝立,封安復侯,徵為左衛將軍。上欲殺諶,以誕在邊鎮拒魏,故未及行。魏軍退六旬,諶誅,遣梁武帝為司州別駕,使誅誕。〔一七〕誕子稜妻,江淹女,字才君,聞誕死,曰:「蕭氏皆盡,妾何用生。」慟哭而絕。

  諶弟誄,字彥文,與諶同豫廢立,封西昌侯,位太子左衛率。誅諶之日,輔國將軍蕭季敞啟求收誄,深加排苦,乃至手相摧辱。誄徐曰:「已死之人,何足至此,君不憶相提拔時邪?幽冥有知,終當相報。」

  季敞粗猛無行,善於彌縫,高帝時為誄、諶所獎說,〔一八〕故累為郡守。在政貪穢,諶輒掩之。後為廣州刺史,白日見誄將兵入城收之。少日,果為西江都護周世雄所襲,軍敗,奔山中,為蛭所嚙,肉都盡而死,慘楚備至,後為村人所斬。論者以為有天道焉。

  臨汝侯坦之字君平,高帝絕服族子也。祖道濟,太中大夫。父欣祖,武進令。

  坦之與蕭諶同族,為東宮直閤,以勤直為文惠所知,除給事中、蘭陵令。武帝崩,坦之率太孫文武度上臺,除射聲校尉,令如故。未拜,除正員郎、南魯郡太守。少帝以坦之文惠舊人,親信不離,得入內見皇后。帝於宮中及出後堂雜狡獪,〔一九〕坦之皆得在側,或遇醉後裸袒,坦之輒扶持諫喻。見帝不可奉,乃改附明帝,密為耳目。

  隆昌元年,追錄坦之父勳,封臨汝縣男。少帝微聞外有異謀,憚明帝在臺內,敕移西州。後在華林園華光殿露著黃縠褌,跂床垂腳,謂坦之曰:「人言鎮軍與王晏、蕭諶欲共廢我,似非虛傳,蘭陵所聞云何?」坦之嘗作蘭陵令,故稱之。坦之曰:「天下寧當有此?誰樂無事廢天子邪?昔元徽獨在路上走,三年人不敢近,政坐枉殺孫超、杜幼文等故敗耳。官有何事,一旦便欲廢立?朝貴不容造此論,〔二0〕政當是諸尼師母言耳。豈可以尼姥言為信!官若無事除此三人,誰敢自保。安陸諸王在外,寧肯復還,道剛之徒,何能抗此。」帝曰:「蘭陵可好聽察,作事莫在人後。」

  帝以為除諸執政,應須當事人,意在沈文季,夜遣內左右密賂文季,文季不受。帝大怒,謂坦之曰:「我賜文季不受,豈有人臣拒天子賜。」坦之曰:「官遣誰送?」帝曰:「內左右。」坦之曰:「官若詔敕出賜,令舍人主書送往,文季寧敢不受!政以事不方幅,故仰遣耳。」

  帝又夜醉,乘馬從西步廊向北馳走,如此兩三將倒,坦之諫不從,執馬控,帝運拳擊坦之不著,倒地。坦之與曹道剛扶抱還壽昌殿玳瑁床上臥,又欲起走,坦之不能制,坦之馳信報皇后,至,請譬良久,乃眠。

  時明帝謀廢殺,既與蕭諶及坦之定謀,少帝腹心直閤將軍曹道剛,疑外間有異,密有處分,諶未能發。始興內史蕭季敞、南陽太守蕭穎基並應還都,諶欲待二蕭至,藉其威力以舉事。明帝慮事變,以告坦之,坦之馳謂諶曰:「廢天子古來大事,比聞曹道剛、朱隆之等轉已猜疑,衛尉明日若不就,事無所復及。弟有百歲母,豈能坐聽禍敗,政應作餘計耳。」諶惶遽,明日遂廢帝,坦之力也。

  海陵即位,除黃門郎,兼衛尉。建武元年,遷左衛將軍,進爵為侯。

  東昏立,為侍中、領軍將軍。永元元年,母憂,起復職,加右將軍,置府。〔二一〕江祏兄弟欲立始安王遙光,密告坦之。坦之曰:「明帝取天下已非次第,天下人至今不服,今若復作此事,恐四海瓦解,我其不敢言。」

  及遙光起事,遣人夜掩取坦之,坦之科頭著褌踰牆走。逢臺遊邏主顏端,執之。坦之謂曰:「始安作賊,遣人見取,向於宅奔走,欲還臺耳,君何見錄。」端不答,而守防逾嚴。坦之謂曰:「身是大臣,夜半奔走,君理見疑,以為得罪朝廷。若不信,自可步往東府參視。」亦不答。端至小街,審知遙光舉事,乃走還。未至三十餘步,下馬再拜曰:「今日乞垂將接。」坦之曰:「向語君何所道,豈容相欺。」端以馬與坦之,相隨去。比至新亭,道中收遙光所虜之餘,得二百許人,并有粗仗。乃進西掖門,開鼓後得入殿內。其夕四更,主書馮元嗣叩北掖門,告遙光反,殿內為之備。向曉,召徐孝嗣入。左衛將軍沈約五更初聞難,〔二二〕馳車走趨西掖門。或勸戎服,約慮外軍已至,若戎衣,或者謂同遙光,無以自明,乃朱服而入。

  臺內部分既立,坦之假節、督眾軍討遙光。事平,遷尚書左僕射、丹陽尹,右將軍如故,〔二三〕進爵為公。

  坦之肥黑無鬚,語聲嘶,時人號為蕭瘂。剛佷專執,群小畏而憎之。遙光事平二十餘日,帝遣延明主帥黃文濟圍坦之宅,誅之。

  坦之從兄翼宗為海陵郡,將發,坦之謂文濟曰:「從兄海陵宅故應無他。」文濟曰:「海陵宅在何處?」坦之告之。文濟曰:「政應得罪。」仍遣收之。檢家赤貧,唯有質錢帖子數百,還以啟帝,原其死。

  和帝中興元年,追贈坦之中軍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論曰:有齊宗室,唯始安之後克昌。明帝取之以非道,遙光濟之以殘酷,其卒至顛仆,所謂「亦以此終」者也。穎冑荊州之任,蓋惟失職,及其末途倚伏,豈預圖之所致乎。諶與坦之俱應顧託,既以傾國,亦以覆身,各其宜矣。

  校勘記

  〔一〕 三年進號撫軍將軍 「三年」南齊書作「二年」。

  〔二〕 足疾不得同朝列 「列」各本作「例」,據太平御覽七四0引改。

  〔三〕 唯曼遊是好 「曼遊」疑當作「慢遊」。尚書益稷:「惟慢遊是好。」

  〔四〕 河東王鉉等十王一夕見殺 「十王」各本作「七王」。按南齊書明帝紀:「永泰元年春正月丁未,誅河東王鉉、臨賀王子岳、西陽王子文、衡陽王子峻、南康王子琳、永陽王子珉、湘東王子建、南郡王子夏、桂陽王昭粲、巴陵王昭秀。」凡十王。又十王各本傳並云見殺在永泰元年,則此「七」字為「十」字之訛,今改正。

  〔五〕 於是戒嚴赦都下 「於是」上各本衍「遙光」二字,據南齊書刪。按通鑑東昏永元元年紀:「詔曲赦建康,中外戒嚴。」

  〔六〕 太子右率左興盛屯東府東籬門 「府」字上汲古閣本、金陵書局本無「東」字;「府」字下元大德本、南北監本、殿本有「門」字,今從南齊書訂正。

  〔七〕 舉事之夕月蝕識者以月為大臣 「月蝕」下、「大臣」下通志有「既」字、「之象」二字。

  〔八〕 天下知名之士劉渢渢弟溓陸閑閑子絳司馬端崔慶遠皆坐誅 「溓」各本並作「謙」,據南齊書改。

  〔九〕 及弟江陵公寶覽霄城公寶宏皆伏誅 「寶覽」各本作「寶賢」,據南齊書、通鑑改。

  〔一0〕甚見委任 「甚」字各本並脫,據通志補。

  〔一一〕後為廬陵王後軍長史廣陵太守行南兗州府州事 「兗州」上「南」字、「府」下「州」字各本並脫,並據南齊書補。按下又云「行荊州府州事」,補「府」下「州」字。

  〔一二〕穎冑使別駕宗夬撰定禮儀 「宗夬」各本作「宗史」,據梁書改。按梁書、南史並有宗夬傳。

  〔一三〕州府城門悉依建康宮 「城門」、「宮」各本作「門城」、「官」,並據南齊書改正。

  〔一四〕梁武進漂洲 「漂洲」疑「溧洲」之訛。宋書孝武帝紀「上次溧洲」,即此江上洲。

  〔一五〕意甚憤憤 「憤憤」各本作「憒憒」,據太平御覽八四六引梁書改。

  〔一六〕上幸華林園宴諶及尚書令晏等數人盡歡 「幸」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補。

  〔一七〕遣梁武帝為司州別駕使誅誕 「駕」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補。

  〔一八〕高帝時為誄諶所獎說 「誄」字各本並脫,據冊府元龜九四一補。

  〔一九〕帝於宮中及出後堂雜狡獪 「雜」下南齊書有「戲」字。

  〔二0〕朝貴不容造此論 「此」原作「以」,王懋竑讀書記疑云:「以」疑當作「此」。按王說是,今從改。

  〔二一〕加右將軍置府 「右」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補。

  〔二二〕左衛將軍沈約五更初聞難 「左衛將軍」各本作「左將軍」。按梁書沈約傳,約無為「左將軍」事。齊永元元年遷左衛將軍,正與此合,今訂正。

  〔二三〕遷尚書左僕射丹陽尹右將軍如故 「右將軍」各本作「右軍」。按上云「加右將軍」,明此脫「將」字。冊府元龜三七一有「將」字,今據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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