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北齊書卷二十九 列傳第二十一

北齊書卷二十九 列傳第二十一

〔一〕李渾渾弟繪 李璵 鄭述祖

  李渾,字季初,趙郡柏人人也。曾祖靈,魏鉅鹿公。父遵,魏冀州征東府司馬,京兆王愉冀州起逆,害遵。渾以父死王事,除給事中。時四方多難,乃謝病,求為青州征東府司馬。與河間邢卲、北海王昕俱奉老母、攜妻子同赴青、齊。未幾而尒朱榮入洛,衣冠殲盡。論者以為知機。永安初,除散騎常侍。

  普泰中,崔社客反於海岱,攻圍青州。詔渾為征東將軍、〔二〕都官尚書、行臺赴援。而社客宿將多謀,諸城各自保,固壁清野。時議有異同。渾曰:「社客賊之根本,圍城復踰晦朔。烏合之眾,易可崩離。若簡練驍勇,銜枚夜襲,徑趣營下,出其不意,咄嗟之間,便可擒殄。如社客執擒,則諸郡可傳檄而定。何意冒熱攻城,疲損軍士。」諸將遲疑,渾乃決行。未明,達城下,賊徒驚散,生擒社客,斬首送洛。海隅清定。

  後除光祿大夫,兼常侍,聘使至梁。梁武謂之曰:「伯陽之後,久而彌盛,趙李人物,今實居多。常侍曾經將領,今復充使,文武不墜,良屬斯人。」使還,為東郡太守,以贓徵還。世宗使武士提以入,渾抗言曰:「將軍今日猶自禮賢耶!」世宗笑而捨之。

  天保初,除太子少保,邢卲為少師,楊愔為少傅,論者為榮。以參禪代儀注,賜爵涇陽縣男。刪定麟趾格。尋除海州刺史。土人反,〔三〕共攻州城。城中多石,無井,常食海水。賊絕其路。城內先有一池,時旱久涸,一朝天雨,泉流涌溢。賊以為神,應時駭散。渾督勵將士,捕斬渠帥。渾妾郭氏在州干政納貨,坐免官。卒。

  子湛,字處元。涉獵文史,有家風。為太子舍人,兼常侍,聘陳使副。襲爵涇陽縣男。〔四〕渾與弟繪、緯俱為聘梁使主,〔五〕湛又為使副,是以趙郡人士,目為四使之門。

  繪,字敬文。年六歲,便自願入學,家人偶以年俗忌,約而弗許。〔六〕伺其伯姊筆牘之間,而輒竊用,未幾遂通急就章。內外異之,以為非常兒也。及長,儀貌端偉,神情朗俊。河間邢晏,即繪舅也。與繪清言,歎其高遠。每稱曰:「若披雲霧,如對珠玉,宅相之寄,良在此甥。」齊王蕭寶夤引為主簿記室,專管表檄,待以賓友之禮。司徒高邕辟為從事中郎,徵至洛。時敕侍中西河王、祕書監常景選儒學十人緝撰五禮,繪與太原王乂同掌軍禮。魏靜帝於顯陽殿講孝經、禮記,繪與從弟騫、裴伯茂、〔七〕魏收、盧元明等俱為錄議。素長筆札,尤能傳受,緝綴詞議,簡舉可觀。天平初,世宗用為丞相司馬。每罷朝,文武總集,對揚王庭,〔八〕常令繪先發言端,為群僚之首。音辭辯正,風儀都雅,聽者悚然。

  武定初,兼常侍,為聘梁使主。梁武帝問繪:「高相今在何處?」繪曰:「今在晉陽,肅遏邊寇。」梁武曰:「黑獺若為形容?高相作何經略?」繪曰:「黑獺遊魂關右,人神厭毒,連歲凶災,百姓懷土。丞相奇略不世,畜銳觀釁,攻昧取亡,勢必不遠。」梁武曰:「如卿言極佳。」與梁人汎言氏族。袁狎曰:「未若我本出自黃帝,姓在十四之限。」繪曰:「兄所出雖遠,當共車千秋分一字耳。」一坐大笑。前後行人,皆通啟求市,繪獨守清尚,梁人重其廉潔。

  使還,拜平南將軍、高陽內史。郡境舊有猛獸,民常患之。繪欲修檻,遂因鬥死。咸以為化感所致,皆請申上。繪不聽。高祖東巡郡國,在瀛州城西駐馬久立,使慰之曰:「孤在晉,〔九〕知山東守唯卿一人用意。及入境觀風,信如所聞。但善始令終,將位至不次。」河間守崔謀恃其弟暹勢,從繪乞麋角鴒羽。繪答書曰:「鴒有六翮,飛則沖天,麋有四足,走便入海。下官膚體疏嬾,手足遲鈍,不能逐飛追走,遠事佞人。」是時世宗使暹選司徒長史,暹薦繪,既而不果,咸謂由此書。天保初,為司徒右長史。繪質性方重,未嘗趨事權勢,以此久而屈沉。卒。

  公緒,字穆叔,渾族兄藉之子。性聰敏,博通經傳。魏末冀州司馬,屬疾去官。後以侍御史徵,不至,卒。

  公緒沉冥樂道,不關世務,故誓心不仕。尤善陰陽圖緯之學。嘗語人云:「吾每觀齊之分野,福德不多,國家世祚,終於四七。」及齊亡之歲,〔一0〕上距天保之元二十八年矣。公緒潛居自待,雅好著書,撰典言十卷,又撰質疑五卷,〔一一〕喪服章句一卷,古今略記二十卷,玄子五卷,趙語十三卷,並行於世。

  李璵,字道璠,隴西成紀人,涼武昭王暠之五世孫。父韶,並有重名於魏代。璵溫雅有識量。釋褐太尉行參軍,累遷司徒右長史。及遷都於鄴,留於後,監掌府藏,及撤運宮廟材木,以明幹見稱。累遷驃騎大將軍、東徐州刺史。解州還,遂稱老疾,不求仕。齊受禪,追璵兼前將軍,〔一二〕導從於圓丘行禮。璵意不願策名兩朝,雖以宿舊被徵,過事即絕朝請。天保四年卒。

  子詮、韞。誦、韞無行。〔一三〕誦以女妻穆提婆子懷廆,超遷臨漳令、儀同三司。韞與陸令萱女弟私通,令萱奏授太子舍人。

  弟瑾,字道瑜,名在魏書。才識之美,見稱當代。瑾六子,產之、〔一四〕倩之、壽之、禮之、行之、凝之,並有器望。行之與兄弟深相友愛,又風素夷簡,為士友所稱。范陽盧思道是其舅子,嘗贈詩云:「水衡稱逸人,潘、楊有世親,〔一五〕形骸預冠蓋,心思出風塵。」時人以為實錄。

  璵從弟曉,字仁略。魏太尉虔子。學涉有思理。釋褐員外侍郎。尒朱榮之害朝士,將行,曉衣冠為鼠所噬,遂不成行,得免河陰之難。及遷都鄴,曉便寓居清河,託從母兄崔〈忄夌〉宅。〔一六〕給良田三十頃,曉遂築室安居,訓勗子姪,無復宦情。武定末,以世道方泰,乃入都從仕。除頓丘守,卒。

  鄭述祖,字恭文,滎陽開封人。祖羲,魏中書令。父道昭,魏祕書監。述祖少聰敏,好屬文,有風檢,為先達所稱譽。釋褐司空行參軍。天保初,累遷太子少師、儀同三司、兗州刺史。時穆子容為巡省使,歎曰:「古人有言:『聞伯夷之風,貪夫廉,懦夫有立。』今於鄭兗州見之矣。」

  初述祖父為光州,〔一七〕於城南小山起齋亭,刻石為記。述祖時年九歲。及為刺史,往尋舊跡,得一破石,有銘云:「中岳先生鄭道昭之白雲堂。」述祖對之嗚咽,悲動群僚。有人入市盜布,其父怒曰:「何忍欺人君!」執之以歸首,述祖特原之。自是之後,境內無盜。人歌之曰:「大鄭公,小鄭公,相去五十載,風教猶尚同。」

  述祖能鼓琴,自造龍吟十弄,云嘗夢人彈琴,寤而寫得。當時以為絕妙。所在好為山池,松竹交植,盛饌以待賓客,將迎不倦。未貴時,在鄉單馬出行,忽有騎者數百,見述祖皆下馬,曰「公在此」,行列而拜。述祖顧問從人,皆不見,心甚異之。未幾被徵,終歷顯位。及病篤,乃自言之。且曰:「吾今老矣,一生富貴足矣,以清白之名遺子孫,死無所恨。」遂卒於州。述祖女為趙郡王叡妃。述祖常坐受王拜,命坐,王乃坐。妃薨後,王更娶鄭道蔭女。王坐受道蔭拜,王命坐,乃敢坐。王謂道蔭曰:「鄭尚書風德如此,又貴重宿舊,君不得譬之。」子元德,多藝術,官至琅邪守。

  元德從父弟元禮,字文規。少好學,愛文藻,有名望。世宗引為館客,歷太子舍人。崔昂妻,即元禮之姊也,魏收又昂之妹夫。昂嘗持元禮數篇詩示盧思道,〔一八〕乃謂思道云:「看元禮比來詩詠,亦當不減魏收?」答云:「未覺元禮賢於魏收,但知妹夫疏於婦弟。」元禮入周,卒於始州別駕。

  校勘記

  〔一〕 北齊書卷二十九 按此卷與北史不同,而無論贊。三朝本、南本卷末有宋人校語云:「此卷雖非北史而無論贊,疑尚非正史。」錢氏考異卷三一認為似經後人刪改,或北齊書此卷已亡,後人以高氏小史補。

  〔二〕 詔渾為征東將軍 諸本「將」下脫「軍」字,今據冊府卷三五四補。

  〔三〕 土人反 三朝本、南本「土」作「亡」。北、汲、殿、局四本及北史卷三三作「土」。按「亡人」指逃亡人民,亦可通。但「土人」屢見本書及魏書,似作「土」是。

  〔四〕 兼常侍聘陳使副襲爵涇陽縣男 三朝本、南本、汲本、局本無「使副襲爵涇陽縣男」八字。北本當是依北史卷三三補,殿本從之。按若無「使副」字,則下文「湛又為使副」,「又」字無據,今從北本。

  〔五〕 渾與弟繪緯俱為聘梁使主 諸本「緯」作「偉」,北史卷三三作「緯」。張森楷云:「按緯字乾經,則當從『系』為是。」今按魏書卷四九李靈傳附見作「系」,去掉「緯」字的右邊,乃避北齊後主高緯諱,可知字當從「系」,今據北史改。

  〔六〕 家人偶以年俗忌約而弗許 北史卷三三及冊府卷七七五「偶以」倒作「以偶」。按冊府此條出北齊書,卻與北史同。「偶年」是指雙數的年齡,或當時忌偶年上學,後人不解,乙作「偶以」。

  〔七〕 裴伯茂 諸本「茂」作「莊」,北史卷三三李繪傳作「茂」。按魏書卷八五文苑傳有「裴伯茂」,「莊」字訛,今據改。

  〔八〕 每罷朝文武總集對揚王庭 北史卷三三、冊府卷四六七「罷」作「霸」。按既已「罷朝」,又說「對揚王庭」,連不起來。當時習稱高歡父子掌握的政權機構叫「霸朝」。李繪是丞相司馬,長史、司馬是相府首僚,故下云:「為群僚之首。」這裏正是說丞相府中的集會,「對揚王庭」指的是渤海王之庭。疑作「霸」是。

  〔九〕 孤在晉 冊府卷六七二「晉」下有「陽」字。疑此傳脫去。

  〔一0〕及齊亡之歲 三朝本、汲本作「帝年則及亡之歲」,不可解,局本刪「帝年則」三字,南本據北史卷三三改作「及齊亡之歲」,北、殿二本從之。按「帝年則」三字必有訛脫,南本改作未必合於原文,但無從參證,今姑從之。

  〔一一〕又撰質疑五卷 北史卷三三「質疑」上有「禮」字。按無此字,不知所質之疑為何,當是脫去。

  〔一二〕追璵兼前將軍 南、北、殿、局四本「追」作「進」,三朝本、汲本作「追」,百衲本依他本改作「進」。按北史卷一00序傳也作「追」。李璵先已官驃騎大將軍,位一品,前將軍在第三品(見魏書卷一一三官氏志),不能說進。上文說他已稱老疾,不求仕,必已回鄉,今追他來鄴任職,作「追」是,今從三朝本。

  〔一三〕子詮韞誦韞無行 錢氏考異卷三一云:「案北史序傳卷一00璵子詮,詮弟謐,謐弟誦,誦弟世蘊。(中略)傳失載謐一人,又以韞為誦兄,皆不若北史之可信。」按此傳「詮」下脫「謐誦」二字,原文當作「子詮、謐、誦、韞,誦、蘊無行」,觀下文先敘誦之無行,才敘蘊之劣跡,可知「無行」不止韞一人。今於「子銓韞」句斷。

  〔一四〕瑾六子產之 諸本「產」作「彥」。魏書卷三九李寶傳、北史卷一00序傳作「產」。按產之字孫僑,春秋時,鄭子產名僑,今名產字僑,名字相應。漢魏南北朝墓誌集釋卷八盧文構墓誌跋引文構妻李月相墓誌,稱月相曾祖韶,祖瑾,父產之,可證作「產」是,今據改。

  〔一五〕潘楊有世親 諸本「楊」作「陽」,殿本作「楊」,北史卷一00作「揚」。按潘楊世親見文選卷五六潘安仁楊仲武誄。「陽」字訛,今從殿本。

  〔一六〕託從母兄崔〈忄夌〉宅 諸本「〈忄夌〉」作「悛」,北史卷一00作「陵」。按崔〈忄夌〉,本書卷二三有傳,〈忄夌〉清河人,與此傳「曉便寓居清河」語合。「悛」「陵」都是形近而訛,今改正。

  〔一七〕初述祖父為光 諸本及北史卷三五鄭述祖傳「光」作「兗」。北史此句上多「遷光州刺史」句。按魏書卷五六、北史卷三五稱述祖父道昭由祕書監出為光州刺史,轉青州刺史,從未做過兗州刺史。八瓊室金石補正卷一四載鄭道昭雲峰山石刻十七種,論經書詩,題銜是光州刺史。雲峰山在掖縣,即光州治所。同書卷二一又載光州刺史鄭述祖重登雲峰山題記,內容說的即此傳下文所云「往尋舊跡」的事。鄭道昭、述祖父子先後都任光州刺史,都曾在光州刻石,證據明白。知「兗」乃「光」的形訛,今改正。又北史上有「遷光州刺史」句,敘述祖歷官本不誤,當是補此傳者以為上下文說的是兗州事,逕自刪去。

  〔一八〕昂嘗持元禮數篇詩示盧思道 諸本無「昂」字。按若無「昂」字,便似魏收持元禮詩示思道,和下文不合,今據北史卷三五補。

上一篇:北齊書卷一 帝紀第一

下一篇:北齊書卷三十 列傳第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