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北史卷二十六 列傳第十四
北史卷二十六 列傳第十四
宋隱從子愔 愔孫弁 弁孫欽道 弁族弟翻 翻弟子世良 世軌 翻弟世景 許彥五世孫惇 刁雍子遵 曾孫沖 柔 辛紹先 韋閬孫子粲 杜銓
宋隱字處默,西河介休人也。曾祖奭,祖活,父恭,世仕慕容氏,位並通顯。慕容雋徙鄴,恭始家於廣平列人焉。
隱性至孝,專精好學。仕慕容垂,位本州別駕。道武平中山,拜隱尚書吏部郎,積遷行臺右丞,領選。以老病乞骸骨,不許。尋以母喪歸列人,既葬被徵,乃棄妻子匿於長樂,數年而卒。臨終,謂其子經曰:「汝等苟能入順父兄,出悌鄉黨,仕郡幸而至功曹史,以忠清奉之,足矣。不勞遠詣臺閣,恐汝不能富貴,徒延門戶累耳。若忘吾言,是死若父也。使鬼有知,吾不歸食矣。」
隱弟宣,〔一〕字道茂,與范陽盧玄、勃海高允、博陵崔建、從子愔俱被徵,拜中書博士。後拜侍郎、行司隸校尉。〔二〕卒,諡曰簡侯。
宣子謨,字乾仁,襲爵,卒於遼西太守。子鸞襲爵,位東莞太守。
鸞弟瓊,字普賢,以孝稱。母曾病,季秋月思瓜。瓊夢想見之,求而遂獲,時人異之。卒於家。
愔歷中書博士、員外散騎常侍,使江南。爵列人子。〔三〕卒於廣平太守。長子顯襲爵。顯無子,養弟子弁為後。
弁字義和。父叔珍,娶趙郡李敷妹,因敷事而死。弁至京師,見尚書李沖,因言論移日。沖異之,退曰:「此人一日千里,王佐才也。」顯卒,弁襲爵。弁與李彪州里,迭相祗好。彪為祕書丞,請為著作佐郎。遷尚書殿中郎中。孝文曾因朝會次,歷訪政道。弁年少官微,自下而對,聲姿清亮,進止可觀。帝稱善者久之。因是大被知遇,賜名為弁,意取弁和獻玉,楚王不知寶之也。
遷中書侍郎兼員外散騎常侍,使齊。齊司徒蕭子良、祕書丞王融等皆稱美之,以為志氣謇諤不逮李彪,而體韻和雅,舉止閑邃過之。轉散騎侍郎。時散騎位在中書之右。孝文曾論江左事,問弁在南興亡之數。弁以為蕭氏父子無大功於天下,既以逆取,不能順守,必不能貽厥孫謀,保有南海。若物憚其威,身免為幸。後車駕南征,以弁為司徒司馬、東道副將。軍人有盜馬靽者,斬而徇,於是三軍震懼,莫敢犯法。
黃門郎崔光薦弁自代,帝不許,亦賞光知人。未幾,以弁兼司徒左長史。時大選內外群官,并定四海士族,弁專參銓量之任,事多稱旨。然好言人之陰短。高門大族意所不便者,弁因毀之;至於舊族淪滯而人非可忌者,又申達之。弁又為本州大中正,姓族多所降抑,頗為時人所怨。遷散騎常侍,尋遷右衛將軍、領黃門。弁屢自陳讓,帝曰:「吾為相知者,卿亦不可有辭。豈得專守一官,不助朕為政!且常侍者,黃門之庶兄,領軍者,三衛之假攝,〔四〕不足空存推讓,以棄大委。」其被知遇如此。
孝文北都之選,李沖多所參預,頗抑宋氏。弁恨沖而與李彪交結,雅相知重。及彪之抗沖,沖謂彪曰:「爾如狗耳!為人所嗾。」及沖劾彪,不至大罪,弁之力也。彪除名,弁大相嗟慨,密圖申復。
孝文在汝南不豫,大漸,旬餘日不見侍臣,左右唯彭城王勰等數人而已。小瘳,乃引見門下及宗室長幼諸人。入者未能皆致悲泣,惟弁與司徒司馬張海歔欷流涕,由是益重之。車駕征馬圈,留弁以本官兼祠部尚書,攝七兵事。及行,執其手曰:「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故令卿綰攝二曹。」弁頓首辭謝。
弁劬勞王事,恩遇亞於李沖。帝每稱弁可為吏部尚書,及崩,遺詔以弁為之。與咸陽王禧等六人輔政,而弁先卒。年三十八。贈瀛州刺史,諡曰貞順。
弁性好矜伐,自許膏腴。孝文以郭祚晉魏名門,從容謂弁曰:「卿固當推郭祚之門。」弁笑曰:「臣家未肯推祚。」帝曰:「卿自漢、魏以來,既無高官,又無俊秀,何得不推?」弁曰:「臣清素自立,要爾不推。」侍臣出後,帝謂彭城王勰曰:「弁人身自不惡,乃復欲以門戶自矜,殊為可怪。」
長子維,字伯緒,襲父爵。為給事中。坐諂事高肇,出為益州龍驤府長史,辭疾不行。太尉、清河王懌輔政,以維名臣子,薦為通直郎,辟其弟紀行參軍。靈太后臨政,委任元叉,恃寵憍盈,懌每以公理裁斷。叉甚忿恨,思害懌,遂與維作計,以富貴許之。維見叉寵勢日隆,乃告司染都尉韓文殊父子謀逆立懌。懌被錄禁中。文殊父子懼而逃遁。鞫無反狀,以文殊亡走,懸處大辟。置懌於宮西別館,禁兵守之。維應反坐,叉言於太后,欲開將來告者之路,乃黜為燕州昌平郡守,紀為秦州大羌令。
維及紀頗涉經史,而浮薄無行。懌尊親懿望,朝野瞻屬,維受懌眷賞而無狀構間,天下士人莫不怪忿而賤薄之。及叉殺懌,專斷朝政,以維兄弟前者告懌,徵維為散騎侍郎,紀為太學博士、領侍御史。叉甚昵之。維超遷通直常侍,又除洛州刺史,紀超遷尚書郎。紀字仲烈。
初,弁謂族弟世景,言「維疏險而紀識慧不足,終必敗吾業」。世景以為不爾。至是果然。聞者以為知子莫若父。尚書令李崇、左僕射郭祚、右僕射游肇每云:「伯緒凶疏,終敗宋氏,幸得殺身耳。」論者以為有徵。後除營州刺史。靈太后反政,以叉黨除名,遂還鄉里。尋追其前誣告清河王事,於鄴賜死。
子春卿早亡,弟紀以次子欽仁嗣。欽仁,武定末為太尉祭酒。
紀,明帝末為北道行臺,卒晉陽。子欽道。
欽道仕齊,歷位中山太守。長於撫接,然好察細事。其州府佐吏使人間者,先酬錢然後敢食。臨蒞處稱為嚴整。尋徵為黃門侍郎,又令在東宮教太子吏事。時鄭子默以文學見知,亦被親寵。欽道本文法吏,不甚諳識古今,凡有疑事,必詢子默。二人幸於兩宮,雖諸王貴臣莫敢不敬憚。欽道又遷祕書監,仍帶黃門侍郎。乾明初,遷侍中,與楊愔同誅。贈吏部尚書、趙州刺史。
弁族弟穎,字文賢,位魏郡太守。納貨劉騰,騰言之,以為涼州刺史。穎前妻劉氏亡後十五年,穎夢見之。拜曰:「新婦今被處分為高崇妻,故來辭君。」泫然涕流。穎旦見崇,言之。崇後數日而卒。
穎族弟鴻貴,為定州平北府參軍。〔五〕送戍兵於荊州,坐取兵絹四百匹,兵欲告之,乃斬兵十人。又疏凡不達律令,見律有梟首罪,〔六〕乃生斷兵手,以水澆之,然後斬決。尋坐伏法。時人哀兵之苦,笑鴻貴之愚。
弁族弟翻。翻字飛烏,少有操行,世人以剛斷許之。孝莊時,除司徒左長史、河南尹。
初,翻為河陰令,順陽公主家奴為劫,攝而不送,翻將兵圍主宅,執主婿馮穆,步驅向縣。時正炎暑,立之日中,流汗霑地。縣舊有大枷,時人號曰彌尾青。及翻為縣,主吏請焚之。翻曰:「置南牆下,以待豪右。」未幾,有內監楊小駒詣縣請事,辭色不遜,翻命取尾青以鎖之。小駒既免,入訴於宣武。宣武大怒,敕河南尹推之,翻具自陳狀。詔曰:「卿故違朝法,豈不欲作威以買名?」翻對曰:「造者非臣,買名者亦宜非臣。所以留者,非敢施於百姓,欲待凶暴之徒如駒者耳。」於是威振京師。
及為洛陽,迄於河南尹,畏憚權勢,更相承接,故當世之名大致減損。卒官,贈侍中、衛將軍、相州刺史。孝武初,重贈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尚書左僕射、雍州刺史,諡曰貞烈。
翻弟毓,字道和,敦篤有志行。卒於太中大夫。子世良。
世良字元友。年十五,便有膽氣。後隨伯父翻在南兗州,屢有戰功。行臺、臨淮王彧與語,奇之。魏朝以尒朱榮有不臣跡,帝將圖之,密令彧將兵赴洛。彧在梁郡,稱疾,假世良都督,令還南兗發兵以聽期。世良請簡見兵三千騎,五日必到洛陽,并陳三策,彧皆不能從。
尋為殿中侍御史,詣河北括戶,大獲浮惰。還見汲郡城旁多骸骨,移書州郡,悉令收瘞。其夜甘雨滂沱。河內太守田估贓貨百萬,世良檢按之,未竟,遇赦而還。孝莊勞之曰:「知卿所括得丁,倍於本帳。若官人皆如此用心,便是更出一天下也。」其後遷殿中。世良奏殿中主齊會之事,請改付餘曹。帝曰:「卿意不欲親庖廚邪?宜付右兵,以為永式。」河州刺史梁景叡,枹罕羌首,恃遠不敬,其賀正使人,頻年稱疾。秦州刺史侯莫陳悅受其贈遺,常為送表。世良並奏科其罪。帝嘉之,謂長孫承業曰:〔七〕「宋郎中實有家風,甚可重也。」
後拜清河太守。世良才識閑明,尤善政術。在郡未幾,聲問甚高。陽平郡移掩劫盜三十餘人,世良訊其情狀,唯送十二人,餘皆放之。陽平太守魏明朗大怒云:「輒放吾賊!」及推問,送者皆實,放者皆非。明朗大服。郡東南有曲堤,成公一姓阻而居之,群盜多萃於此。人為之語曰:「寧度東吳會稽,不歷成公曲堤。」世良施八條之制,盜奔他境。人又謠曰:「曲堤雖險賊何益,但有宋公自屏跡。」齊天保初,大赦,郡無一囚,率群吏拜詔而已。獄內穭生,桃樹蓬蒿亦滿。每日牙門虛寂,無復訴訟者,謂之神門。其冬,醴泉出於界內。及代至,傾城祖道。有老人丁金剛者,泣而前謝曰:「老人年九十,記三十五政。府君非唯善政,清亦徹底。今失賢者,人何以濟?」莫不攀轅涕泣。
後卒於東郡太守,贈信州刺史。世良強學,好屬文,撰字略五篇、宋氏別錄十卷。
子伯宗,位侍御史。性清退好學,多所撰述。至齊亡,不徙職,遂不入仕。隋大業初,卒於家。世良弟世軌。
世軌幼自修整,好法律。天保初,歷尚書三公、二千石、都官郎中,〔八〕兼并州長史。執獄寬平,多所全濟。為都官郎中,有囚事枉,將送,垂致法,世軌遣騎追止之,切奏其狀,遂免。
稍遷廷尉少卿。洛州人聚結欲劫河橋,吏捕案之,連諸元徒黨千七百人。崔昂為廷尉,以為反,數年不斷。及世軌為少卿,判其事為劫,唯殺魁首,餘從坐悉舍焉。大理正蘇珍之以平幹知名,寺中語曰:「決定嫌疑蘇珍之,視表見裏宋世軌。」時人以為寺中二絕。南臺囚到廷尉,世軌多雪之,仍移攝御史,將問其濫狀。中尉畢義雲不送,移往復不止。世軌遂上書極言義雲酷擅。文宣引見二人,親敕世軌曰:「我知臺欺寺久,卿能執理抗衡,但守此心,勿慮不富貴。」敕義雲曰:「卿比所為誠合死,以志在疾惡,故且一恕。」仍顧謂朝臣曰:「此二人並我骨鯁臣也。」及卒,廷尉、御史諸繫囚皆哭曰:「宋廷尉死,我等豈有生路!」贈光州刺史,諡曰平。無子,世良以第五子朝基嗣。
翻弟世景。世景少自修立,事親以孝聞。與弟道璵下帷讀誦,博覽群言,尤精經義。族兄弁甚重之。舉秀才上第。再遷彭城王勰開府法曹行參軍。勰愛其才學,雅相器敬。孝文甚嘉異之。遷司徒法曹行參軍。世景明刑理,著律令,裁決疑獄,剖判如流。轉尚書祠部郎。彭城王勰每稱曰:「宋世景精微,尚書僕射才也。」臺中疑事,右僕射高肇常以委之。〔九〕世景既才長從政,加之夙勤不怠,兼領數曹,深著稱績。左僕射源懷引為行臺郎。巡察州鎮,十有餘所,黜陟賞罰,莫不咸允。遷七鎮,別置諸戍,明設亭候,以備不虞。懷大相委重,還,薦之宣武,以為不減李沖。帝曰:「朕亦聞之。」
後為伏波將軍,行滎陽太守。鄭氏豪橫,號為難制。濟州刺史鄭尚弟遠慶,先為苑陵令,多所受納,百姓患之。而世景下車,召而誡之。遠慶行意自若,世景繩之以法。遠慶懼,棄官亡走。於是屬縣畏威,莫不改肅。終日坐於廳事,未嘗寢息。人間之事,巨細必知,發姦擿伏,有若神明。嘗有一吏,休滿還郡,食人雞豚。又有一幹,受人一帽,又食二雞。世景叱而告之,吏、幹叩頭伏罪。於是上下震悚,莫敢犯禁。
坐弟道璵事除名。世景友于之性,過絕於人,及道璵死,哭之,酸感行路。歲餘,母喪,遂不勝哀而卒。世景曾撰晉書,竟未得就。
遺腹子季儒,位太學博士。曾至譙、宋間,為文弔嵇康,甚有理致。後夜寢室壞,壓而殞,時人悼傷惜之。
道璵少而敏俊,自太學博士轉京兆王愉法曹行參軍。坐愉反得罪。作詩及挽歌詞寄之朋親,以見冤痛。道璵又曾贈著作郎張始均詩,其末章云:「子深懷璧憂,余有當門病。」道璵既不免難,始均亦遇世禍,時咸怪之。
道璵從孫孝王,學涉,亦好緝綴文藻。形貌矬陋而好臧否人物,時論甚疾之。為北平王文學。求入文林館不遂,因非毀朝士,撰朝士別錄二十卷。會周武滅齊,改為關東風俗傳,更廣聞見,勒成三十卷以上之。言多妄謬,篇第冗雜,無著述體。周大象末,預尉迥事,誅死。
許彥字道謨,高陽新城人也。祖茂,仕慕容氏高陽太守。彥少孤貧,好讀書,從沙門法叡受易。太武徵令卜筮,頻驗,遂在左右,參與謀議。彥質厚慎密,與人言,不及內事,帝以此益親待之。賜爵武昌公,拜相州刺史。在州受納,多違法度,詔書切讓之,然以彥腹心近臣,弗之罪也。卒,諡宣公。
子熙襲。熙卒,子安仁襲。安仁卒,子元康襲,降爵為侯。
熙弟宗之,歷位殿中尚書、定州刺史,封潁川公。受敕討丁零,既平,宗之因循郡縣,求取不節。深澤人馬超毀謗宗之,宗之怒,毆殺超。超家人告狀,宗之上超謗訕朝政。文成聞之曰:「此必宗之懼罪誣超。」案驗果然,遂斬於都市。
元康弟護,州主簿。子恂,字伯禮,頗有業尚,閨門雍睦,三世同居,吏部尚書李神雋常稱其家風。位司徒諮議參軍,修起居注,拜太中大夫。卒,贈吏部尚書、冀州刺史。恂弟惇。
惇字季良。清識敏速,達於從政。位司徒主簿,以明斷見知,時人號為「入鐵主簿」。稍遷陽平太守。時遷都於鄴,陽平為畿郡,軍國責辦,賦斂無準;又勳貴屬請,朝夕徵求。惇並御之以道,咸以無怨,政為天下第一。特加賞異,圖形於闕,詔頒天下。歷魏尹、齊梁二州刺史,政並有治聲。遷大司農。會王思政入據潁城,王師出討,惇常督漕,軍無乏絕。〔一0〕引洧水灌城,惇之策也。遷殿中尚書。惇美鬚,下垂至帶,省中號「長鬣公」。齊文宣嘗因酒酣,提惇鬚稱美,〔一一〕以刀截之,唯留一握。惇懼,因不復敢長,人又號「齊鬚公」。歷御史中丞、膠州刺史、司農大理二卿。再為度支尚書、太子少保、少師、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右僕射、特進,賜爵萬年縣子,食下邳郡幹。〔一二〕惇年老,致仕於家。三年,卒。〔一三〕
惇少純直,晚更浮動。齊朝體式,本州大中正以京官為之。乾明中,邢卲為中書監,德望甚高。惇與卲競中正,遂憑附宋欽道,出卲為刺史,朝議甚鄙薄之。雖久處朝行,歷官清顯,與邢卲、魏收、陽休之、崔劼、徐之才比肩同列,諸人或談說經史,或吟詠詩賦,更相嘲戲,欣笑滿堂,惇不好劇談,又無學術,或坐杜口,或隱几而睡,不為勝流所重。
子文紀,武平末,度支郎中。
文紀弟文經,勤學方雅,身無擇行,口無戲言。武平末,殿中侍御史。隋開皇初,侍御史、兼通直散騎常侍、聘陳使副、主爵侍郎。卒於相州長史。
惇兄遜,字仲讓,有幹局。乾明中,平原太守。卒,贈信州刺史。遜子文高,司徒掾。
刁雍字淑和,勃海饒安人也。曾祖協,從晉元帝度江,居京口,位尚書令。父暢,晉右衛將軍。初,晉相劉裕微時,負社錢三萬〔一四〕,違時不還,暢兄逵執而徵焉。及誅桓玄,以嫌,先誅刁氏。雍與暢故吏遂奔姚興,為太子中庶子。
及姚泓滅,與司馬休之等歸魏,請於南境自效。明元假雍建威將軍。雍遂於河、濟間招集流散,傳檄邊境。雍弟彌,時亦率眾入京口,親共討裕。裕頻遣兵破之。明元南幸鄴,雍朝於行宮。明元問曰:「縛劉裕者,於卿親疏?」雍曰:「伯父。」帝笑曰:「劉裕父子當應憚卿。」於是假雍鎮東將軍、青州刺史、東光侯,使別立義軍。又詔雍令隨機立效。雍於是招集譙、梁、彭、沛人五千餘家,置二十七營,遷鎮濟陰。遷徐州刺史,賜爵東安伯。
後除薄骨律鎮將。雍以西土乏雨,表求鑿渠,溉公私田。又奉詔以高平、安定、統萬及薄骨律等四鎮,出車牛五千乘運屯穀五十萬斛付沃野,以供軍糧。道多深沙,車牛艱阻,求於牽屯山河水之次造船水運。又以所綰邊表,常懼不虞,造城儲穀,置兵備守。詔皆從之。詔即名此城為刁公城,以旌功焉。皇興中,雍與隴西王源賀及中書監高允等並以耆年特見優禮,錫雍几杖,劍履上殿,月致珍羞焉。
雍性寬柔,好尚文典,手不釋書。明敏多智,凡所為詩、賦、論、頌并諸雜文百有餘篇。又汎施愛士,恬靜寡欲。篤信佛道,著教誡二十餘篇以訓子孫。太和八年,卒,年九十五,諡曰簡。子遵。
遵字奉國,襲爵。遵少不拘小節,長更修改。太和中,例降為侯。嘗經篤疾,幾死,見有神明救之,言福門子當享長年。後卒於洛州刺史,諡曰惠侯。
子楷,早卒。楷子沖。
沖字文朗。十三而孤,孝慕過人。其祖母司空高允女,聰明婦人也。哀其早孤,撫養尤篤。沖免喪後,便志學他方,高氏泣涕留之,沖終不止。雖家世貴達,及從師於外,自同諸生。于時學制,諸生悉日直監廚,沖雖有僕隸,不令代己,身自炊爨。每師受之際,發志精專,不捨晝夜,殆忘寒暑。學通諸經,偏修鄭說。陰陽、圖緯、算數、天文、風氣之書莫不關綜,當世服其精博。刺史郭祚聞其盛名,訪以疑義,沖應機解辯,無不祛其久惑。後太守范陽盧尚之、刺史河東裴桓並徵沖為功曹主簿。〔一五〕非所好也,受署而已,不關事務,唯以講學為心。四方學徒就其受業者,歲有數百。
沖雖儒生,而執心壯烈,不畏強禦。延昌中,帝舅司徒高肇擅恣威權,沖乃抗表極言其事。辭旨懇直,文義忠憤,太傅、清河王懌覽而歎息。
先是,沖曾祖雍作行孝論以誡子孫,稱古之葬者,衣之以薪,不封不樹。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至秦以後,生則不能致養,死則厚葬過度。及於末世,至蘧蒢裹尸,裸而葬者。確而為論,並非折衷。既知二者之失,豈宜同之?當令所存者,棺厚不過三寸,高不過三尺。弗用繒綵,歛以時服。轜車止用白布為幔,不加畫飾,名為清素車。又去挽歌、方相并明器雜物。及沖祖遵將卒,敕其子孫,令奉雍遺旨。河南尹丞張普惠謂為太儉,貽書於沖叔整,議其進退。整令與通學議之。〔一六〕沖乃致書國學諸儒,以論其事,學官竟不能答。
神龜末,沖以嫡傳祖爵東安侯。〔一七〕京兆王繼為司空也,並以高選頻辟記室參軍。明帝將親釋奠,於是國子助教韓神固與諸儒詣國子祭酒崔光、吏部尚書甄琛,舉其才學,奏而徵焉。
及卒,國子博士高涼〔一八〕及范陽盧道侃、盧景裕等復上狀陳沖業行,議奏諡曰安憲先生,祭以太牢。子欽,字志儒,早亡。
楷弟整,字景智。少有大度,頗涉書史。太和十五年,為奉朝請。孝文都洛,親自臨選,除司空法曹參軍。累遷黃門郎。普泰初,假征東大將軍、滄冀瀛三州刺史、大都督。尋加車騎將軍、右光祿大夫。遂逢本鄉賊亂,奉母客於齊州。既而母卒。母即高允之女。崔光、崔亮皆經允接待,是以涼燠之際,光等每致拜焉。天平四年,卒於鄴,贈司空公,諡曰文獻。整解音律,輕財好施,交結名勝,聲酒自娛。然貪而好色,為議者所貶。子柔。
柔字子溫。少好學,留心儀禮,性強記,至於氏族內外,皆所諳悉。居母喪以孝聞。初為魏宣武挽郎,解巾司空行參軍。齊天保初,累遷國子博士。中書令魏收撰魏史,啟柔等同其事。柔性專固,自是所聞,收常嫌憚。
又參議律令。時議者以為五等爵邑承襲,無嫡子,立嫡孫;無嫡孫,立嫡子弟;無嫡子弟,立嫡孫弟。柔以為無嫡孫,應立嫡曾孫,不應立嫡子弟。議曰:
案禮,立嫡以長,故謂長子為嫡子。嫡子死,以嫡子之子為嫡孫,死則曾、玄亦然。然則嫡子之名本為傳重。故喪服曰:「庶子不為長子三年,不繼祖與禰也。」禮:「公儀仲子之喪,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聞也。』〔一九〕『仲子舍其孫而立其子。何也』?子服伯子曰:『仲子亦猶行古之道也。昔者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發,微子舍其孫腯而立其弟衍。』」鄭注曰:「伯子為親者諱耳,〔二0〕立子非也。文王之立武王,權也。微子嫡子死,立弟衍,殷禮也。」「子游問諸孔子,孔子曰:『不,立孫。』注曰:「據周禮。」然則商以嫡子死,立嫡子之母弟;〔二一〕周以嫡子死,立嫡子之子為嫡孫。故春秋公羊之義,嫡子有孫而死,質家親親先立弟,文家尊尊先立孫。喪服云:「為父後者,為出母無服。」小記云:「祖父卒而後為祖母後者,三年。」為出母無服者,喪者不祭故也。〔二二〕為祖母三年者,大宗傳重故也。今議以嫡孫死而立嫡子母弟。嫡子母弟者,則為父後矣。嫡子母弟本非承嫡,以無嫡,故得為父後,則嫡孫之弟,理亦應得為父後,則是父卒然後為祖後者服斬。既得為祖服斬,而不得為傳重,未之聞也。若用商家親親之義,本不應嫡子死而立嫡孫。〔二三〕若從周家尊尊之文,豈宜舍其孫而立其弟?或文或質,愚用惑焉。
小記云:「嫡婦不為舅後者,則姑為之小功。」〔二四〕注云:「謂夫有廢疾、他故,若死無子,不受重者。小功,庶婦之服。凡父母於子,舅姑於婦,將不傳重於嫡,及將所傳重者非嫡,服之皆如眾子庶婦也。」言死無子者,謂絕世。無子,非謂無嫡子。如其有子,焉得云無後?〔二五〕夫雖廢疾無子,婦猶以嫡為名。嫡名既在,而欲廢其子者如禮何?禮有損益,革代相沿。〔二六〕必謂宗嫡可得而變者,則為後服斬亦宜有因而改。
七年,卒。柔在史館未久,勒成之際,志在偏黨。魏書中與其內外通親者,並虛美過實,為時論所譏。
整弟宣,字季達。以功封高城縣侯,歷位都官尚書、衛大將軍、滄州刺史。卒,贈太尉公,諡曰武。
刁氏世有榮貴,而門風不甚修潔,為時所鄙。
雍族孫雙,字子山。高祖藪,晉齊郡太守。藪因晉亂,居青州之樂安。〔二七〕至雙始歸本鄉。
雙少好學,兼涉文史,雅為中山王英所知賞。位西河太守。為政清簡,吏人安悅。及中山王熙起兵誅元叉,事敗,熙弟略投命於雙。雙藏護周年。時購略甚切,略懼,求送出境。雙曰:「會有一死,所難遇耳。〔二八〕今遭知己,視死如歸,願不以為慮。」略復苦求南轉,雙乃遣從子昌送達江左。靈太后反政,知略因雙獲濟,徵拜光祿大夫。時略姊饒安主,刁宣妻也,頻訴靈太后,乞徵略還。朝廷乃以徐州所獲俘江革、祖暅二人易之。以雙與略有舊,乃令至境迎接。
明帝末,除西兗州刺史。時賊盜蜂起,州人張桃弓等招聚亡命,公行劫掠。雙至境,先遣使諭桃弓,陳示禍福,桃弓即隨使歸罪,雙捨而不問。後有盜發之處,令桃弓追捕,咸悉禽獲,於是州境清肅。孝莊初,行濟州刺史,以功封曲城鄉男。孝武初,遷驍騎大將軍、左光祿大夫。〔二九〕興和三年,卒,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齊州刺史,諡曰清穆。
辛紹先,隴西狄道人也。五世祖怡,晉幽州刺史。父深,〔三0〕仕西涼為驍騎將軍。及涼後主歆與沮渠蒙遜戰於蓼泉,軍敗,失馬,深以所乘授歆,而身死於難,以義烈見稱西土。
涼州平,紹先內徙,家於晉陽。明敏有識量,與廣平游明根、范陽盧度世、同郡李承等甚相友善。〔三一〕有至性,丁父憂,三年口不甘味,頭不櫛沐,髮遂落盡,故常著垂裙皁帽。自中書博士轉神部令。
皇興中,薛安都以彭城歸魏。時朝廷欲綏安初附,以紹先為下邳太守。為政不甚皦察,舉其大綱而已,唯教人為產禦賊之備。及宋將陳顯達、蕭道成、蕭順之來寇,道成謂順之曰:「辛紹先未易侵也,宜共慎之。」於是不歷郡境,徑屯呂梁。卒於郡,贈并州刺史、晉陽侯,諡曰惠。
子鳳達,耽道樂古,有長者之名。卒於京兆王子推國常侍。
鳳達子祥,字萬福。舉司州秀才,再遷司空主簿。咸陽王禧妃,即祥妻之妹也。及禧構逆,親知多罹塵謗,祥獨蕭然不預。轉并州平北府司馬。有白壁還兵藥道顯,被誣為賊,官屬咸疑之。祥曰:「道顯面有悲色。察獄以色,其此之謂乎!」苦執申之。月餘,別獲真賊。後除郢州龍驤府長史,帶義陽太守。白早生之反也,梁遣來援,因此緣淮鎮戍,相繼降沒。唯祥堅城固守。梁又遣將胡武城、陶平虜,於州南金山之上,連營侵逼。祥出其不意,襲之,賊大崩,禽平虜,斬武城,以送京師。州境獲全。論功方有賞授,而刺史婁悅恥勳出其下,間之執政,事竟不行。胡賊劉龍駒作逆華州,除祥安定王燮征虜府長史,仍為別將,與討胡使薛和滅之。卒,贈南青州刺史。
祥弟少雍,字季和,少聰穎,有孝行,尤為祖父紹先所愛。紹先性嗜羊肝,常呼少雍共食,及紹先卒,少雍終身不食肝。性仁厚,有禮義,門內之法,為時所重。稍遷司空、高陽王雍田曹參軍。少雍清正,不憚強禦,積年久訟,造次決之。請託路絕,時稱賢明。正始中,詔百官各舉所知,高陽王雍及吏部郎中李憲俱以少雍為舉首。卒於給事中。
少雍妻王氏,有德義。少雍與從子懷仁兄弟同居。〔三二〕懷仁等事之甚謹,閨門禮讓,人無間焉。士大夫以此稱美。
子元桓,〔三三〕武定中,儀同府司馬。
元桓弟士遜,太師開府功曹參軍。
鳳達弟穆,字叔宗,舉茂才,東雍州別駕。初隨父在下邳,與彭城陳敬文友善。敬文弟敬武,少為沙門,從師遠學,經久不返。敬文病臨卒,以雜綾二十匹託穆與敬武。穆久不得見,經二十年,始於洛陽見敬武,以物還之,封題如故。世稱廉信。歷東荊州司馬,轉長史,帶義陽太守,領戍。雅有恤人之志。再轉汝陽太守。遇水澇人饑,上表請輕租賦。帝從之,遂敕汝陽一郡,聽以小絹為調。除平原相。徵為征虜將軍、太中大夫,未發,卒於郡。贈後將軍、幽州刺史。
子子馥,字元穎,早有學行,累遷平原相。父子並為此郡,吏人懷安之。元顥入洛,子馥不從。莊帝反政,封三門縣男。天平中,除太尉府司馬。白山連接三齊,瑕丘數州之界,多有賊盜。子馥受使檢覆,因辨山谷要害宜立鎮戍之所。又諸州豪右,在山鼓鑄,姦黨多依之,又得密造兵仗。上表請破罷諸冶。朝廷善而從之。後卒於清河太守。子馥以三傳經同說異,遂總為一部,傳注並出,校比短長。會亡,未就。
韋閬字友觀,京兆杜陵人也。世為三輔冠族。祖楷,晉長樂清河二郡太守。父逵,慕容垂大長秋卿。
閬少有器望,遇慕容氏政亂,避地薊城。太武初,徵拜咸陽太守,轉武都太守。卒郡。
子範,試守華山郡,賜爵高平男。卒。
範子雋,字穎超,早有學。少孤,事祖母以孝聞。性溫和廉讓,為州里所稱。太和中,襲爵。歷位都水使者。宣武崩,領軍于忠矯擅威刑,雋與左僕射郭祚昏嫁,故亦同時遇害。臨終,訴枉於尚書元欽,欽知而不敢申理。雋歎曰:「吾一生為善,未蒙善報;常不為惡,今為惡終。悠悠蒼天,抱直無訴!」時人咸怨傷焉。熙平元年,追贈洛州刺史,諡曰貞。子子粲。
子粲字暉茂。齊王蕭寶夤為雍州刺史,引為府主簿,轉錄事參軍。及寶夤反,子粲與弟子爽執志不從,相率逃免。雍州平,賜爵長安子。普泰中,累遷中書侍郎。孝武帝入關,子粲歷行臺左丞、南汾州刺史。少弟道諧為鎮城都督。元象中,齊神武命將出討,子粲及道諧俱被獲,送於晉陽。子粲累遷南兗州刺史。齊天保初,封西僰縣男。後卒於豫州刺史,諡曰忠。
子粲兄弟十三人,並有孝行,居父喪,毀瘠過禮。既葬,廬於墓側,負土成墳。弟榮亮最知名。
榮亮字子昱。博學有文才,德行仁孝,為時所重。歷諫議大夫、衛大將軍。卒,贈河州刺史。子綱,字世紀,有操行,才學見稱,領袖本州,調為中正。開皇中,位趙州長史。有子文宗、文英,並知名。
閬從叔道福。父羆,為苻堅丞相王猛所器重,以女妻焉。仕堅為東海太守。堅滅,奔江左,仕宋為秦州刺史。
道福有志略,仕宋位盱眙、南沛二郡太守,領鎮北府錄事參軍。與徐州刺史薛安都謀擁州內附,賜爵高密侯,因家彭城。卒,贈兗州刺史,諡曰簡。
子欣宗,以歸國勳,別賜爵杜縣侯。歷位太中大夫、行幽州事。卒,贈南兗州刺史,諡曰簡。〔三四〕
閬從子崇,字洪基。父肅,字道壽,隨劉義真度江,位豫州刺史。
崇年十歲,父卒,母鄭氏攜以入魏,因寓居河、洛。少為舅兗州刺史鄭羲所器賞。位司徒從事中郎。孝文納其女為充華嬪,除南潁川太守。不好發擿細事,恒云:「何用小察,以傷大道?」吏人感之,郡中大安。帝聞而嘉賞,賜帛二百匹。遷洛,以崇為司州中正。尋除咸陽王禧開府從事中郎,復為河南邑中正。崇頻居衡品,以平直見稱。出為鄉郡太守,更滿應代,吏人詣闕乞留,復延三年。後卒。
子猷之,釋褐奉朝請,轉給事中、步兵校尉,稍遷前、後將軍,〔三五〕太中大夫,卒。
猷之弟休之,貞和自守,未嘗言行忤物。歷位給事中、河南邑中正、安西將軍、光祿大夫。卒。子道建、道儒。
閬族弟珍,字靈智,孝文賜名焉。父子尚,字文叔。位樂安王良安西府從事中郎。卒,贈雍州刺史。
珍少有志操,歷位尚書南部郎。孝文初,蠻首桓誕歸款,朝廷思安邊之略,以誕為東荊州刺史,令珍為使,與誕招慰蠻左。珍至桐柏山,窮淮源,宣揚恩澤,莫不懷附。淮源舊有祠堂,蠻俗恒用人祭之。珍乃曉告曰:「天地明靈,即人之父母,豈有父母,甘子肉味?自今宜悉以酒脯代用。」群蠻從約,自此而改。凡所招降七萬餘戶,置郡縣而還。以奉使稱旨,賜爵霸城子。
後以軍功,進爵為侯。累遷顯武將軍、郢州刺史。所在有聲績,朝廷嘉之,遷龍驤將軍,賜驊騮二匹,帛五十匹,穀三百斛。珍乃召集州內孤貧者,謂曰:「天子謂我能撫綏卿等,故賜以穀帛,吾何敢獨當。」遂以所賜,悉分與之。
尋轉荊州刺史。與尚書盧陽烏征赭陽,為齊將垣歷生、蔡道恭所敗,〔三六〕免歸鄉里。臨別,謂陽烏曰:「主上聖明,志吞吳會。用兵機要,在於上流。若有事荊楚,恐老夫復不得停耳。」後車駕征鄧沔,復起珍為中軍大將軍、彭城王勰長史。鄧沔既平,試守魯陽郡。孝文復南伐,路經珍郡,加中壘將軍,正太守。珍從至清水,〔三七〕帝曰:「朕頃戎車再駕,卿恒翼務中軍。今日之舉,亦欲引卿同行,但三鳥嶮要,非卿無以守也。」因敕還。及孝文崩於行宮,祕匿而還,至珍郡,始發大諱。
還,除中散大夫,尋加鎮遠將軍、太尉諮議參軍。卒,贈本將軍、青州刺史,諡曰懿。
長子纘,字遵彥。年十三,補中書學生。聰敏明辯,為博士李彪所稱。再遷侍御中散。孝文每與德學沙門談論往復,纘掌綴錄,無所遺漏,頗見知賞。累遷長兼尚書左丞。壽春內附,尚書令王肅出鎮揚州,請纘行,為州長史。加平遠將軍,帶梁郡太守。肅薨,敕纘行州事。任城王澄代肅為州,復啟纘為長史。澄出征之後,梁將姜慶真乘虛攻襲,遂據外郭。雖尋克復,纘坐免官。卒。
纘弟彧,字遵慶,亦有學識。解褐奉朝請,稍遷平遠將軍、東豫州刺史。綏懷蠻左,頗得其心。蠻酋田益宗子魯生、魯賢先叛父南入,數為寇掠。自彧至州,魯生等咸牋啟修敬,不復為害。彧以蠻俗不識禮儀,乃立太學,選諸郡生徒於州總教。又於城北置崇武館以習武焉。州境清肅。罷還,遇大將軍、京兆王繼西征,請為長史。尋以本官兼尚書,為豳、夏行臺,以功封陰盤縣男。卒,贈撫軍將軍、雍州刺史,諡曰文。
子彪襲。孝莊末,為藍田太守,因仕關西。
彪弟融,以軍功賜爵長安伯。稍遷大司馬開府司馬。融娶司農卿趙郡李瑾女,疑其妻與章武王景哲姦通,乃刺殺之。懼,亦自殺。
彧弟朏,〔三八〕字遵顯,少有志業。年十八,辟州主簿。時屬歲儉,朏以家粟造粥,以飼飢人,所活甚眾。解褐太學博士。稍遷右軍將軍,為荊、郢和糴大使。南郢州刺史田夷啟稱朏父珍往任荊州,恩洽夷夏,乞朏充南道別將,領荊州驍勇,共為腹背。詔從之。未幾,行南荊州事。遷東徐州刺史。梁遣其郢州刺史田粗憘率眾來寇,朏於石羊岡破斬之,以功封杜縣子。卒於州,贈侍中、雍州刺史,〔三九〕諡曰宣。
長子鴻,字道衍,頗有幹用,累遷中書舍人。天平三年,坐漏泄,賜死於家。
杜銓字士衡,京兆人,晉征南將軍預五世孫也。祖冑,苻堅太尉長史。父嶷,慕容垂祕書監,仍僑居趙郡。
銓學涉,有長者風,與盧玄、高允等同被徵為中書博士。初,密太后父豹喪在濮陽,太武欲令迎葬於鄴,謂司徒崔浩曰:「天下諸杜,何處望高?朕今方改葬外祖,意欲取杜中長老一人,以為宗正,令營護凶事。」浩曰:「京兆為美。中書博士杜銓,其家今在趙郡,是杜預後,於今為諸杜最。」密召見,銓器貌瑰雅,太武感悅,謂浩曰:「此真吾所欲也。」以為宗正,令與杜超子道生送豹喪柩,致葬鄴南。銓遂與超如親。超謂銓曰:「既是宗近,何緣僑居趙郡?」乃延引同屬魏郡。再遷中書侍郎,賜爵新豐侯。卒,贈相州刺史、魏縣侯,諡曰宣。
子振,字季元。舉秀才,卒於中書博士。
振子遇,字慶期,位尚書起部郎。竊官材瓦起立私宅,清論鄙之。卒於河東太守,贈都官尚書、豫州刺史,諡曰惠。
銓族孫景,字宣明,學通經史。州府交辟,不就。
景子裕,字慶延,雖官非貴仕,而文學相傳。仕齊,位止樂陵令。齊亡,退居教授,終于家。
子正玄,字知禮,少傳家業,耽志經史。隋開皇十五年,舉秀才,試策高第。曹司以策過左僕射楊素,怒曰:「周孔更生,尚不得為秀才,刺史何忽妄舉此人?可附下考。」乃以策抵地,不視。時海內唯正玄一人應秀才,餘常貢者,隨例銓注訖,正玄獨不得進止。曹司以選期將盡,重以啟素。素志在試退正玄,乃手題使擬司馬相如上林賦、王褒聖主得賢臣頌、班固燕然山銘、張載劍閣銘、白鸚鵡賦,曰:「我不能為君住宿,可至未時令就。」正玄及時並了。素讀數遍,大驚曰:「誠好秀才!」命曹司錄奏。屬吏部選期已過,注色令還。期年重集,素謂曹司曰:「秀才杜正玄至。」又試官人有奇器闕並立成,文不加點。素大嗟之,命吏部優敘。曹司以擬長寧王記室參軍。時素情背曹官,及見,曰:「小王不盡其才也。」晉王廣方鎮揚州,妙選府僚,乃以正玄為晉王府參軍。後豫章王鎮揚州,又為豫章王記室。卒。
正玄弟正藏,字為善,亦好學,善屬文。開皇十六年,舉秀才。時蘇威監選,試擬賈誼過秦論及尚書湯誓、匠人箴、連理樹賦、几賦、弓銘,應時並就,又無點竄。時射策甲第者合奏,曹司難為別奏,抑為乙科。正藏訴屈,威怒,改為丙第,授純州行參軍。遷梁郡下邑縣正。大業中,與劉炫同以學業該通,應詔被舉。時正藏弟正儀貢充進士,正倫為秀才,兄弟三人同時應命,當世嗟美之。著作郎王劭奏追修史,司隸大夫薛道衡奏擬從事,〔四0〕並以見任且放還。九年,從駕征遼,為夫餘道行軍長史。還至涿郡,卒。
正藏為文迅速,有如宿構。曾令數人並執紙筆,各題一文,正藏口授俱成,皆有文理。為當時所異。又為文軌二十卷,論為文體則,甚有條貫。後生寶而行之,多資以解褐,大行於世,謂之杜家新書云。
論曰:宋隱操行貞白,遺略榮名,宣、愔並保退素,咸見徵辟,可謂德門者矣。義和以才度見知,跡參顧命,拔萃出類,當有以哉!無子之歎,豈徒羊舌!宗祀不亡,蓋其幸也。翻剛鯁自立,猛而斷務。世良昆季,雅有家風。道謨卜筮取達,季良累於學淺。刁雍才識恢遠,著聲立事,禮遇優隆,世有人爵,堂構之義也。辛、韋不殞門風。杜銓所在為重。正玄難兄難弟,信為美哉!
校勘記
〔一〕 隱弟宣 按魏書卷三三宋隱傳,隱叔父洽,洽第四子宣。則宣是隱從弟。這裏疑脫「從」字。
〔二〕 行司隸校尉 諸本「隸」作「徒」,魏書作「隸」。按司徒屬官無校尉。司隸校尉乃漢魏舊官名,北魏初期,可能沿用。本書卷三一、魏書卷四八高允傳,載允所撰徵士頌,也稱宋宣官為行司隸校尉。今據改。
〔三〕 愔歷中書博士員外散騎常侍使江南爵列人子 按上引高允徵士頌作「列人侯」。錢氏考異卷三九云:「按魏書,隱第三子溫,世祖時徵拜中書博士,卒,追贈列人定侯。疑溫與愔本一人耳。」
〔四〕 且常侍者黃門之庶兄領軍者三衛之假攝 殿本從魏書卷六三宋弁傳改「庶兄」為「麤冗」。按散騎常侍官階在黃門侍郎之上,但是所謂「諷議左右,從容獻納」的閒官;黃門侍郎在門下省,「掌獻納諫正及司進御之職」,卻是機要位置,故以「庶兄」譬喻常侍。疑魏書誤。又魏書「三衛」作「二衛」。按「二衛」指左衛將軍、右衛將軍。領軍將軍與左右二衛,都掌宿衛,地位相當。「三衛」疑誤。
〔五〕 為定州平北府參軍 諸本「平北」誤倒,據魏書乙。
〔六〕 又疏凡不達律令見律有梟首罪 諸本脫訛作「又疏凡不達見令律有梟首罪」,今據魏書改正。
〔七〕 謂長孫承業曰 諸本「承」作「永」。按長孫稚字承業,見魏書卷二十五、本書卷二二。魏末別無「長孫永業」,此形似致訛,今改正。
〔八〕 歷尚書三公二千石都官郎中 諸本「歷」下有「三」字。按隋書卷二七百官志中,尚書省有三公郎中、二千石郎中、都官郎中,都是職掌刑獄。宋世軌歷任此官,並非三為尚書。此「三」字誤衍,今刪去。
〔九〕 右僕射高肇常以委之 諸本「高肇」作「游肇」,魏書卷八八宋世景傳作「高肇」。按本書卷八0高肇傳,肇為右僕射在宣武時(魏書八三高肇傳作左僕射,誤),魏書卷三四、本書卷五五游肇傳,其為右僕射是在明帝時。此下見「宣武」,又云世景「坐弟道璵事除名」,而道璵預元瑜事死,是在宣武時,知作「高肇」是。今據改。
〔一0〕惇常督漕軍無乏絕 諸本脫「漕」字,據北齊書卷四三許惇傳補。
〔一一〕提淳鬚稱美 北齊書及通志「提」作「握」。張森楷疑「提」是「捉」之訛。
〔一二〕食下邳郡幹 諸本「食」下衍「邑」字,據北齊書刪。
〔一三〕三年卒 按上脫年號。張森楷據北齊書卷八後主紀武平三年八月有「以特進許季良為左僕射」的記載,認為當脫「武平」二字。
〔一四〕負社錢三萬 「三」,百衲本作「二」,南、北、汲、殿四本作「一」,魏書卷三八刁雍傳作「三」。按宋書卷一武帝紀作「三」。今從魏書改。
〔一五〕後太守范陽盧尚之刺史河東裴桓並徵沖為功曹主簿 張森楷云:「『桓』當作『植』。」按魏書卷七一裴植傳,植曾為瀛州刺史。上文云:「刺史郭祚聞其盛名,訪以疑義。」查魏書卷六四郭祚傳,也曾為瀛州刺史,則此「刺史」,必是瀛州刺史。刁沖是渤海饒安人。據魏書地形志,渤海郡屬冀州,饒安縣屬滄州浮陽郡。但瀛州是太和十一年分定州之河間、高陽,冀州之章武、浮陽置。滄州又是熙平二年分瀛、冀二州置,治饒安城。又據魏書卷四七盧尚之傳,尚之曾為章武內史(即太守),可能饒安縣是先屬渤海,後改屬章武,又改屬浮陽,而先後隸于冀州、瀛州、滄州。所以盧尚之、裴植得以郡州長官資格辟刁沖為僚屬。張氏說「桓」為「植」之訛,當是。
〔一六〕貽書於沖叔整議其進退整令與通學議之 諸本脫「議其進退整」五字,據魏書卷八四刁沖傳補。
〔一七〕神龜末沖以嫡傳祖爵東安侯 諸本「神龜」作「神{鹿加}」,魏書無此三字。按「神{鹿加}」是太武帝年號,沖不得於此時襲爵。據魏書卷三八刁雍傳,沖祖遵死於熙平元年。熙平後即為神龜,則沖襲祖爵必是在神龜時,今據改。
〔一八〕國子博士高涼 張森楷云:「『涼』當作『諒』。」按高諒見魏書卷五七、本書卷三一高祐傳,明帝時曾官國子博士,時間相合,張說當是。
〔一九〕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聞也 諸本脫「何居」二字,據北齊書卷四四刁柔傳及禮記檀弓補。
〔二0〕伯子為親者諱耳 諸本「伯」訛「仲」,據禮記檀弓鄭注原文改。「伯子」指子服伯子。
〔二一〕注曰據周禮然則商以嫡子死立嫡子之母弟 諸本脫「曰據周禮然則」六字,據北齊書補。
〔二二〕為出母無服者喪者不祭故也 諸本脫「出」字,「服」下脫「者」字,據北齊書補。按禮記喪服小記原文云:「為父後者,為出母無服。無服也者,喪者不祭故也。」這裏刁柔引文有省略。
〔二三〕本不應嫡子死而立嫡孫 諸本「應」下衍「舍」字,「嫡子」下脫「死」字,據北齊書南監本及冊府卷五八三刪補。
〔二四〕小記云嫡婦不為舅後者則姑為之小功 諸本脫「不」字,「舅」下衍「姑」字,「則」下衍「舅」字,據北齊書及禮記喪服小記補刪。
〔二五〕如其有子焉得云無後 諸本脫「有」字,據北齊書及通志卷一五五刁柔傳補。
〔二六〕禮有損益革代相沿 諸本脫「禮」字,據北齊書補。
〔二七〕藪因晉亂居青州之樂安 諸本「樂安」倒作「安樂」,魏書卷三八刁雙傳作「樂安」。按魏書卷一0六地形志、晉書卷十五地理志,青州有樂安,無「安樂」,今據改。
〔二八〕會有一死所難遇耳 魏書作「人生會有一死,死所難遇耳」。疑此脫一「死」字。
〔二九〕遷驍騎大將軍左光祿大夫 魏書作「驃騎大將軍」。按魏書卷一一三官氏志,驍騎將軍在第四品,無加大之例,且與其加官左光祿大夫(在第二品)的品級不合。魏書作「驃騎」是。但魏書也衍「大」字。下文說「卒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贈官例高於實官,驃騎位在車騎之上,若生前已官驃騎大將軍,絕無死後方贈車騎大將軍之理。據周書卷二四盧辯傳,驃騎將軍例加左光祿大夫,車騎大將軍例加儀同三司。刁雙生前官驃騎將軍、左光祿大夫,死后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於次序正合。盧辯傳所敘雖為西魏、北周制度,實亦承襲北魏。此處「驍」為「驃」之訛,「大」字誤衍。
〔三0〕父深 魏書卷四五辛紹先傳「深」作「淵」,北史避唐諱改。
〔三一〕同郡李承等甚相友善 諸本「承」下衍「昭」字,「友」下無「善」字,據魏書刪補。李承,李寶之子,見魏書卷三九李寶傳,本書卷一00敘傳。李氏稱隴西狄道人,故與紹先為同郡。
〔三二〕少雍與從子懷仁兄弟同居 諸本「子」作「弟」,魏書作「子」。按魏書明言懷仁為少雍兄祥之子。今據改。
〔三三〕子元桓 魏書「桓」作「植」。張森楷云:「據魏收傳(本書卷五六)有辛元植,則作『植』是。」按本書卷五0辛德源傳另見辛元植,官司空司馬,與魏收傳所見者官銜相同。疑此辛元桓是另一人。否則是北史重出。
〔三四〕諡曰簡 按其父諡簡,不應父子同諡,疑此三字衍。
〔三五〕稍遷前後將軍 魏書卷四五韋閬傳無「後」字。
〔三六〕為齊將垣歷生蔡道恭所敗 魏書「恭」作「貴」。按南齊書卷五七魏虜傳亦作「貴」,此作「恭」誤。
〔三七〕珍從至清水 魏書「清」作「濟」。按孝文此次南伐,是進攻南陽。由魯陽到南陽,途中無清水,亦無濟水。隋書地理志中,淯陽郡武川縣有淯水。魏書地形志荊州有北清郡,錢大昕以為是北淯之訛。疑此「清」亦是「淯」之誤。
〔三八〕彧弟朏 諸本脫「彧」字,據魏書補。
〔三九〕卒於州贈侍中雍州刺史 諸本脫「州贈」二字,據魏書補。
〔四0〕司隸大夫薛道衡奏擬從事 各本「隸」作「穀」,宋本作「隸」。按本書卷三六薛道衡傳作司隸大夫。司隸大夫隋煬帝大業三年置,所屬有從事。見隋書卷二八百官志。今從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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