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北史卷四十二 列傳第三十

北史卷四十二 列傳第三十

王肅 劉芳孫逖 芳從子懋 常爽孫景

  王肅字恭懿,琅邪臨沂人也。父奐,齊雍州刺史,南史有傳。

  肅少聰辯,涉獵經史,頗有大志。仕齊,位祕書丞。父奐及兄弟並為齊武帝所殺。太和十七年,肅自建鄴來奔。孝文時幸鄴,聞其至,虛衿待之,引見問故。肅辭義敏切,辯而有禮,帝甚哀惻之。遂語及為國之道,肅所陳說,深會旨,帝促席移景,不覺坐之疲也。肅因言蕭氏危亡之兆,可以乘機,帝於是圖南之規轉銳。器重禮遇,日有加焉,親貴舊臣莫之間也,或屏左右,談說至夜分不罷。肅亦盡忠輸誠,無所隱避,自謂君臣之際,猶孔明之遇玄德也。尋除輔國、大將軍長史,〔一〕賜爵開陽伯。肅固辭伯爵,許之。

  詔肅討齊義陽,聽招募壯勇以為爪牙,其募士有功,賞加等;其從肅行者,六品已下聽先擬用,以後聞;若投化人,聽五品已下先即優授。肅至義陽,頻破賊軍,除持節、都督、豫州刺史、揚州大中正。肅善撫接,甚有聲稱。尋徵入朝,帝手詔曰:「不見君子,中心如醉,一日三歲,我勞如何。飾館華林,拂席相待,卿欲以何日發汝墳也?」又詔曰:「肅丁荼虣世,志等伍胥,窮踰再期,蔬縕不改。有司依禮喻之,為裁練禫之制。」

  二十年七月,帝以久旱不雨輟膳,百僚詣闕。帝在崇虛樓,遣舍人問肅。對曰:「伏承陛下輟膳,已經三旦,群臣不敢自寧。臣聞堯水湯旱,自然之數,須聖人以濟世,不由聖以致災,是以國儲九年,以禦九年之變。昨四郊之外已蒙滂澍,唯京城之內微為少澤。蒸庶未闕一飧,陛下輟膳三日,臣庶惶惶,無復情地。」帝遣答曰:「雖不食數朝,猶自無感,朕誠心未至之所致也。朕志確然,死而後已。」是夜,澍雨大降。

  以破齊將裴叔業功,進號鎮南將軍,加都督四州諸軍事,封汝陽縣子。肅頻表固讓,不許,詔加鼓吹一部。

  初,齊之收肅父奐也,奐司馬黃瑤起攻奐殺之。二十二年平漢陽,瑤起為輔國將軍,特詔以付肅,〔二〕使紓泄哀情。

  孝文崩,遺詔以肅為尚書令,與咸陽王禧等同為宰輔,徵會駕魯陽。肅至,遂與禧參同謀謨。自魯陽至京洛,行途喪紀,委肅參量,憂勤經綜,有過舊戚。禧兄弟並敬昵之,上下稱為和輯。唯任城王澄以其起自羇遠,一旦在己之上,每謂人曰:「朝廷以王肅加我上,尚可;從叔廣陽,宗室尊宿,歷任內外,云何一朝令肅居其右也?〔三〕」肅聞,恒降避之。尋為澄所奏劾,稱肅謀叛,事尋申釋。詔肅尚陳留長公主,本劉昶子婦彭城公主也,賜錢二十萬、帛三千疋。

  肅奏:「考以顯能,陟由績著,升明退闇,於是乎在。自百僚曠察,四稔于茲,請依舊例,考檢能否。」從之。

  裴叔業以壽春內附,拜肅使持節、都督江西諸軍事,與彭城王勰率步騎十萬以赴之。齊豫州刺史蕭懿屯小峴,交州刺史李叔獻屯合肥,將圖壽春。肅進師討擊,大破之,禽叔獻,走蕭懿。還京師,宣武臨東堂,引見勞之,進位開府儀同三司,封昌國縣侯。尋為散騎常侍、都督淮南諸軍事、揚州刺史。肅頻在邊,悉心撫接,遠近歸懷,附者若市,咸得其心。清身好施,簡絕聲色,終始廉約,家無餘財。然性微輕恌,頗以功名自許,護疵稱伐,少所推下,孝文每以此為言。

  景明二年,薨於壽春,年三十八。宣武為舉哀,給東園祕器、朝服一襲、錢三十萬、帛一千疋、布五百疋、蠟三百斤,并問其卜遷遠近,專遣侍御史一人監護喪事。又詔曰:「杜預之歿,窆於首陽,司空李沖,覆舟是託,顧瞻斯所,亦二代之九原也。故揚州刺史肅,忠義結於二世,英惠符於李、杜。平生本意,願終京陵,既有宿心,宜遂先志。其令葬於沖、預兩墳之間,使之神游相得也。」贈侍中、司空公。有司奏以肅貞心大度,宜諡匡公,詔諡宣簡。明帝初,詔為肅建碑銘。

  自晉氏喪亂,禮樂崩亡,孝文雖釐革制度,變更風俗,其閒朴略,未能淳也。肅明練舊事,虛心受委,朝儀國典,咸自肅出。子紹襲。

  紹字三歸,位中書侍郎。卒,贈徐州刺史。子遷襲,齊受禪,爵隨例降。

  紹弟理,孝靜初得還朝,位著作佐郎。紹,肅前妻謝生也。肅臨薨,謝始攜女及紹至壽春。宣武納其女為夫人,明帝又納紹女為嬪。

  肅弟康,〔四〕字文政,涉獵書史,微有兄風。宣武初,攜兄子誦、翊、衍等入魏,拜中書侍郎。卒幽州刺史,贈征虜將軍、徐州刺史。

  誦字國章,肅長兄融之子。學涉有文才,神氣清俊,風流甚美。歷位散騎常侍、光祿大夫、右將軍、幽州刺史、長兼祕書監、給事黃門侍郎。明帝崩,靈太后之立幼主也,於時大赦。誦宣讀詔書,言制抑揚,風神竦秀,百僚傾屬,莫不歎美。孝莊初,於河陰遇害,贈尚書左僕射、司空公,諡曰文宣。

  子孝康,尚書郎中。

  孝康弟雋康,〔五〕性清雅,頗有文才,齊文襄王中外府祭酒。

  誦弟衍,字文舒,名行器藝亞於誦。位光祿大夫、廷尉卿、揚州刺史、大中正、〔六〕度支七兵二尚書、太常卿。出為散騎常侍、西兗州刺史,為尒朱仲遠所禽,以其名望,不害,令騎牛從軍,久乃見釋還洛。孝靜初,位侍中。卒,敕給東園祕器,贈尚書令、司徒公,諡曰文獻。衍篤於交舊,有故人竺虩,於西兗州為仲遠所害,其妻子飢寒,衍置於家,累年贍恤,世人稱其敦厚。

  翊字士游,肅次兄琛子也。〔七〕風神秀立,好學有文才,位中書侍郎。頗銳於榮利,結婚於元叉。為濟州刺史,清靜有政績。入為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領國子祭酒。卒,贈司空公、徐州刺史。

  子深,〔八〕武定中,儀同、開府記室參軍。

  劉芳字伯支,彭城叢亭里人,漢楚元王交之後也。六世祖訥,晉司隸校尉。祖該,宋青、徐二州刺史。父邕,宋兗州長史。

  芳出後宋東平太守遜之。邕同劉義宣之事,身死彭城,芳隨伯母房逃竄青州,會赦免。舅元慶,為宋青州刺史沈文秀建威府司馬,為文秀所殺。芳母子入梁鄒城。慕容白曜南討青、齊,梁鄒降,芳北徙為平齊人,時年十六。

  南部尚書李敷妻,司徒崔浩之弟女;芳祖母,浩之姑也。芳至京師,詣敷門,崔恥芳流播,拒不見之。芳雖處窮窘之中,而業尚貞固。聰敏過人,篤志墳典,晝則傭書以自資給,夜則誦經不寢,至有易衣併日之弊,而澹然自守,不急急於榮利,不戚戚於貧賤,乃著窮通論以自慰。常為諸僧傭寫經論,筆跡稱善,卷直一縑,歲中能入百餘疋,如此數年,賴以頗振。由是與德學大僧多有還往。

  時有南方沙門慧度以事被責,未幾暴亡,芳因緣聞知,文明太后召入禁中,鞭之一百。時中官李豐主其始末,知芳篤學有志行,言之於太后,微愧於心。會齊使劉纘至,芳之始族兄也,擢芳兼主客郎,與纘相接。拜中書博士。後與崔光、宋弁、邢產等俱為中書侍郎。俄而詔芳與產入授皇太子經,遷太子庶子,兼員外散騎常侍。從駕洛陽,自在路及旋京師,恒侍坐講讀。芳才思深敏,特精經義,博聞強記,兼覽蒼雅,尤長音訓,辯析無疑。於是禮遇日隆,賞賚豐渥。俄兼通直常侍,從駕南巡,撰述行事,尋而除正。

  王肅之來奔也,孝文雅相器重,朝野屬目。芳未及相見。嘗宴群臣於華林,肅語次云:「古者唯婦人有笄,男子則無笄。」芳曰「推經禮正文,古者男子婦人俱有笄。」肅曰:「喪服稱男子免而婦人髽,男子冠而婦人笄,如此則男子不應有笄。」芳曰:「此專謂凶事也。禮,初遭喪,男子免,時則婦人髽;男子冠,時則婦人笄。言俱時變,男子婦人免髽、冠笄之不同也。又冠尊,故奪其笄,且互言也。非謂男子無笄。又禮內則稱:『子事父母,雞初鳴,櫛纚笄總。』以茲而言,男子有笄明矣。」高祖稱善者久之。肅亦以芳言為然,曰:「此非劉石經也?」昔漢世造三字石經於太學,〔九〕學者文字不正,多往質焉。芳音義明辯,疑者皆往詢訪,故時人號為劉石經。酒闌,芳與肅俱出。肅執芳手曰:「吾少來留意三禮,在南諸儒,亟共討論,皆謂此義,如吾向言。今聞往釋,頓祛平生之惑。」芳理義精贍,類皆如是。

  孝文遷洛,路由朝歌,見殷比干墓,愴然悼懷,為文以弔之。芳為注解,表上之。詔曰:「覽卿注,殊為富博。但文非屈、宋,理慚張、賈。既有雅致,便可付之集書。」詔以芳經學精洽,超遷國子祭酒。以母憂去官。

  帝征宛、鄧,起為輔國將軍、太尉長史,從太尉、咸陽王禧攻南陽。齊將裴叔業入寇徐州,疆埸之人,頗懷去就。帝憂之,以芳為散騎常侍、國子祭酒、徐州大中正,行徐州事。後兼侍中,從征馬圈。孝文崩於行宮,及宣武即位,芳手加袞冕。孝文襲歛,暨乎啟祖、山陵、練祭,始末喪事,皆芳撰定。咸陽王禧等奉申遺旨,令芳入授宣武經。及南徐州刺史沈陵外叛,〔一0〕徐州大水,遣芳撫慰振恤之。

  尋正侍中,祭酒、中正並如故。芳表曰:

  夫為國家者罔不崇儒尊道,學校為先。唐虞以往,典籍無據,隆周以降,任居武門。〔一一〕蔡氏勸學篇云:「周之師氏居武門左。」今之祭酒則周師氏。洛陽記:「國子學官與天子宮對。〔一二〕太學在開陽門外。」案學記云:「古之王者,建國親人,教學為先。」鄭氏注:「內則設師保以教,使國子學焉;外則有太學庠序之官。」由斯而言,國學在內,太學在外,明矣。臣謂今既徙縣崧瀍,皇居伊洛,宮闕府寺,僉復故址,至於國學,豈宜舛錯?校量舊事,應在宮門之左。至如太學,基所見存,仍舊營構。

  又去太和二十年,〔一三〕發敕立四門博士,於四門置學。臣案:自周已上,學唯以二,或尚東,或尚西,或貴在國,或貴在郊。爰暨周室,學蓋有六:師氏居內,太學在國,四小在郊。禮記云:「周人養庶老於虞庠,虞庠在國之四郊。」禮又云:「天子設四學,當入學而太子齒。」注云:「四學,周四郊之虞庠也。」大戴保傅篇云:「帝入東學,尚親而貴仁;帝入南學,尚齒而貴信;帝入西學;尚賢而貴德;帝入北學,尚貴而尊爵;帝入太學,承師而問道。」周之五學,於此彌彰。案鄭注學記,周則六學,所以然者,注云:「內則設師保以教,使國子學焉;外則有太學庠序之官。」此其證也。漢、魏已降,無復四郊。謹尋先旨,宜在四門。案王肅注云:「天子四郊有學,去都五十里。」考之鄭氏,不云遠近。今太學故坊,基址寬曠。四郊別置,相去遼闊,檢督難周。計太學坊并作四門,猶為太曠,以臣愚量,同處無嫌。且今時制置,多循中代,未審四學應從古不?求集儒禮官議其定所。〔一四〕

  從之。遷中書令,祭酒如故。

  出除青州刺史,為政儒緩,不能禁止姦盜;然廉清寡欲,無撓公私。還朝,議定律令,芳斟酌古今,為大議之主,其中損益,多芳意也。宣武以朝儀多闕,其一切諸議悉委芳修正,於是朝廷吉凶大事,皆就諮訪焉。

  轉太常卿。芳以所置五郊及日月之位,去城里數於禮有違;又靈星、周公之祀,不應隸太常。乃上疏曰:

  臣聞國之大事,莫先郊祀,郊祀之本,實在審位。臣學謝全經,業乖通古,豈可輕薦瞽言,妄陳管說。竊見所置壇祠,遠近之宜,考之典制,或未允衷,既曰職司,請陳膚淺。

  孟春令云:「其數八。」又云:「迎春於東郊。」盧植云:「東郊,八里郊也。」賈逵云:「東郊,木帝太昊,八里。」許慎云:「東郊,八里郊也。」鄭玄孟春令注云:「王居明堂。禮曰:『王出十五里迎歲。』蓋殷禮也。周禮,近郊五十里。」鄭玄別注云「東郊去都城八里。」高誘云:「迎春氣於東方,八里郊也。」王肅云:「東郊八里,因木數也。」此皆同謂春郊八里之明據也。孟夏令云:「其數七。」又云:「迎夏於南郊。」盧植云:「南郊,七里郊。」賈逵云:「南郊,火帝,七里。」〔一五〕許慎云:「南郊,七里郊也。」鄭玄云:「南郊去都城七里。」高誘云:「南郊,七里之郊也。」王肅云:「南郊七里,因火數也。」此又南郊七里之審據也。中央令云:「其數五。」盧植云:「中郊,五里之郊也。」賈逵云:「中兆黃帝之位,并南郊之季,故云兆五帝於四郊也。」鄭玄云:「中郊,西南未地,去都城五里。」此又中郊五里之審據也。孟秋令云:「其數九。」又云:「以迎秋於西郊。」盧植云:「西郊,九里郊。」賈逵云:「西郊,金帝少昊,九里。」許慎云:「西郊,九里郊也。」鄭玄云:「西郊去都城九里。」高誘云:「西郊,九里之郊也。」王肅云:「西郊九里,因金數也。」此又西郊九里之審據也。孟冬令云:「其數六。」又云:「迎冬於北郊。」盧植云:「北郊,六里郊也。」賈逵云:「北郊,水帝顓頊,六里。」許慎云:「北郊,六里郊也。」鄭玄云:「北郊去都城六里。」高誘云:「北郊,六里之郊也。」王肅云:「北郊六里,因水數也。」此又北郊六里之審據也。宋氏含文嘉注云:「周禮,王畿內千里,二十分其一,以為近郊。近郊五十里,倍之為遠郊。迎王氣蓋於近郊。漢不設王畿,則以其方數為郊處,故東郊八里,南郊七里,西郊九里,北郊六里,中郊在西南未地五里。」祭祀志云:「建武二年正月,初制郊兆於雒陽城南七里,依採元始中故事,北郊在雒陽城北四里。」此又漢世南、北郊之明據也。今地祇準此。至如三十里郊,進乖鄭玄所引殷、周二代之據,退違漢、魏所行故事。凡邑外曰郊。今計四郊各以郭門為限,里數依上。

  禮,朝拜日月皆於東西門外。今日月之位,去城東西,路各三十,竊又未審。禮又云:「祭日於壇,祭月於坎。」今計造如上。禮儀志云:「立高禖祠于城南。」不云里數,故今仍舊。

  靈星本非禮事,兆自漢初,專為祈田,恒隸郡縣。郊祀志云:「高祖五年,制詔御史,其令天下立靈星祠,牲用太牢,縣邑令、長侍祠。」晉祠令云:「郡、縣、國祠社稷、先農,縣又祠靈星。」此靈星在天下諸縣之明據也。周公廟所以別在洛陽者,蓋緣姬旦創成洛邑,故傳世洛陽,崇祠不絕,以彰厥庸。夷、齊廟者,亦世為洛陽界內神祠。今並移太常,恐乖其本。天下此類甚眾,皆當部郡縣修理,公私施之禱請。竊惟太常所司,郊廟神祇自有常限,無宜臨時斟酌以意,若遂爾妄營,則不免淫祀。二祠在太常,在洛陽,於國一也,然貴在審本。

  臣以庸蔽,謬忝今職,考括墳籍,博采群議,既無異端,謂粗可依據。今玄冬務隙,野罄人閑,遷易郊壇,二三為便。

  詔曰:「所上乃有明據,但先朝置立已久,且可從舊。」

  先是,孝文於代都詔中書監高閭、太常少卿陸琇并公孫崇等十餘人修理金石及八音之器。後崇為太樂令,乃上請尚書僕射高肇,更共營理。宣武詔芳共主之。芳表以禮樂事大,不容輒決,自非博延公卿,廣集儒彥,討論得失,研窮是非,無以垂之萬葉,為不朽之式。被報聽許,數旬之間,頻煩三議。于時朝士頗以崇專綜既久,不應乖謬,各默然無發論者。芳乃探引經誥,搜括舊文,共相難質,皆有明據,以為盈縮有差,不合典式。崇雖示相酬答,而不會問意,卒無以自通。尚書依事述奏,仍詔委芳別更考制。於是學者彌歸宗焉。

  芳以社稷無樹,又上疏曰:

  依合朔儀注:日有變,以朱絲為繩,以繞係社樹三匝。而今無樹。又周禮大司徒職云:「設其社稷之壝而樹之田主,各以其社之所宜木。」鄭玄注云:「所宜木,謂若松柏栗也。」此其一證也。又小司徒封人職云:「掌設王之社壝,為畿封而樹之。」鄭玄注云「不言稷者,王主於社。稷,社之細也。」此其二證也。又論語曰:「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是乃土地之所宜也。此其三證也。又白武通:〔一六〕「社、稷所以有樹何也?尊而識之也,使人望見即敬之,又所以表功也。」案此正解所以有樹之義,了不論有之與無也。此其四證也。此云「社、稷所以有樹何」,然則稷亦有樹明矣。又五經通義云:「天子太社、王社,諸侯國社、侯社,制度奈何?曰,社皆有垣無屋,樹其中以木。有木者,土主生萬物,萬物莫善於木,故樹木也。」此其五證也。此最其丁寧備解有樹之意也。又五經要義云:「社必樹之以木。周禮司徒職曰:班社而樹之,各以土地所生。尚書逸篇曰:太社惟松,東社惟柏,南社惟梓,西社惟栗,北社惟槐。」此其六證也。此又太社及四方皆有樹別之明據也。又見諸家禮圖,社稷圖皆畫為樹,唯誡社、誡稷無樹。此其七證也。

  雖辯有樹之據,猶未正所植之木。案論語稱「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便是世代不同。而尚書逸篇則云「太社惟松」,如此,便以一代之中而立社各異也。〔一七〕愚以為宜植以松。何以言之?逸書云「太社惟松」,今者植松,不慮失禮。惟稷無成證。稷乃社之細,蓋亦不離松也。

  宣武從之。

  芳沈雅方正,概尚甚高,經傳多通,孝文尤器敬之,動相顧訪。太子恂之在東宮,孝文欲為納芳女,芳辭以年貌非宜,帝歎其謙慎。帝更敕芳舉其宗女,芳乃稱其族子長文之女,孝文乃為恂娉之,與鄭懿女對為左右孺子焉。

  崔光於芳有中表之敬,每事詢仰。芳撰鄭玄所注周官儀禮音、干寶所注周官音、王肅所注尚書音、何休所注公羊音、范甯所注穀梁音、韋昭所注國語音、范曄後漢書音各一卷,辯類三卷,徐州人地錄二十卷,急就篇續注音義證三卷,毛詩箋音義證十卷,禮記義證十卷,周官儀禮義證各五卷。崔光表求以中書監讓芳,宣武不許。卒,贈鎮東將軍、徐州刺史,諡文貞侯。

  長子懌,字祖欣,雅有父風,頗好文翰。歷徐州別駕、兗州左軍府長史、司空諮議參軍,屢為行臺出使,所歷皆有當官之稱。轉通直散騎常侍、徐州大中正,行郢州事,尋遷安南將軍、大司農卿。卒,贈徐州刺史,諡曰簡。

  無子,弟廞以第三子〈王夋〉為後。

  廞字景興,好學強立。善事當世,高肇之盛及清河王懌為宰輔,廞皆與其子姪交游;靈太后臨朝,又與太后兄子往還相好。太后令廞以詩賦授弟元吉。稍遷光祿大夫。孝武帝初,除散騎常侍,遷驃騎大將軍、國子祭酒。孝武於顯陽殿講孝經,廞為執經,雖酬答論難未能精盡,而風采音制,足有可觀。尋兼都官尚書,又兼殿中尚書。及孝武入關,齊神武至洛,責廞誅之。

  子騭,字子昇,少有風氣,頗涉文史。位徐州開府從事中郎。父廞之死,騭率勒鄉部赴兗州,與刺史樊子鵠抗禦王師,每戰,流涕突陣。城陷,禽送晉陽,齊神武矜而赦之。文襄為儀同開府,以騭為屬,本州大中正,轉中書舍人。時與梁和通,騭前後受敕對其使一十六人。為司徒左長史,卒,贈南青州刺史。

  廞弟戫,位金紫光祿大夫。戫子逖。

  逖字子長,少聰敏,好弋獵騎射,以行樂為事,愛交游,善戲謔。齊文襄以為永安公浚開府行參軍。逖遠離家鄉,倦於羈旅,發憤自勵,專精讀書。晉陽都會之所,霸朝人士攸集,咸務於宴集。逖在游宴之中,卷不離手,遇有文籍所未見者,則終日諷誦,或通夜不歸。其好學如此。亦留心文藻,頗工詩詠。

  齊天保初,行定陶縣令,坐奸事免,十餘年不得調。其姊為任氏婦,沒入宮,敕以賜魏收,收所提攜,後為開府參軍。及文宣崩,文士並作挽歌,楊遵彥擇之,員外郎盧思道用八首,逖用二首,餘人多者不過三四。中書郎李愔戲逖曰:「盧八問訊劉二。」逖銜之。乾明元年,兼員外散騎常侍,使送梁主蕭莊。〔一八〕還,兼三公郎中。

  武成時,和士開寵要,逖附之。正授中書侍郎,入典機密。時李愔獻賦,言天保中被讒。逖摘其文,奏曰:「誹謗先朝,大不敬。」武成怒,大加鞭朴。逖喜復前憾,曰:「高搥兩下,執鞭一百,何如呼劉二時。」尋兼散騎常侍,聘陳使主。逖欲獨擅文藻,不願與文士同行。時黃門侍郎王松年妹夫盧士游,性沈密,逖求以為副。又逖姊魏家者,收時已放出,逖因次欲嫁之士游,不許。逖恐事露,亦不逼焉。遷給事黃門侍郎,修國史。加散騎常侍,除假儀同三司,聘周使副。二國始通,禮儀未定,逖與周朝議論往復,斟酌古今,事多合禮,兼文辭可觀,甚得名譽。使還,拜儀同三司。

  及武成崩,和士開欲改元,議者各異。逖請為「武平」,私謂士開曰:「武平反為明輔,逖作此以為公。」士開悅而從之。時士開為眾口所排,婁定遠同輔政,逖遂回附之,使得西貨,悉以餉定遠。定遠外任,逖不自安,又陰結斛律明月、胡長仁以自固。士開知之,未甚信,忽於明月門巷逢之,彌以為實。初,逖名宦未達時,欲事祖珽。珽未原,謂人曰:「我言彭城楚子,應有氣俠,唯將崔季舒詩示人,殊乖氣望。」逖乃為弟娶珽女,遂成密好。珽之將訴趙彥深、和士開也,先與逖謀,逖乃告二人,故二人得為之計。珽被黜,令弟出其妻。及是,逖解士開所嫌。〔一九〕尋出為仁州刺史。〔二0〕珽乃要行臺尚書盧潛陷逖,許潛重遷。潛曰:「如此事,吾不為也。」更戒逖而護之。

  後被徵還,待詔文林館,重除散騎常侍,奏門下事。未幾與崔季舒等同戮,時年四十九。所制文筆三十卷。

  子逸人,〔二一〕開府行參軍。仕隋,終於洛陽令。

  芳從子懋。懋字仲華,祖泰之,父承伯,仕宋並有名位。懋聰敏好學,博綜經史,善草隸書,識奇字。宣武初入朝,位尚書外兵郎中。芳甚重之,凡所撰朝廷軌儀,皆與參量。尚書博議,懋與殿中郎袁翻常為議主。達於從政,臺中疑事,咸所訪決。尚書李平與結莫逆交。遷步兵校尉,領郎中,兼東宮中舍人。轉員外常侍、鎮遠將軍,領考功郎中,立考課之科,明黜陟之法,甚有條貫。

  孝明初,〔二二〕大軍攻硤石,懋為李平行臺郎中,城拔,懋頗有功。太傅、清河王懌愛其風雅,常目而送之曰:「劉生堂堂,搢紳領袖,若天假之年,必為魏朝宰輔。」詔懋與諸才學之士撰成儀令。懌為宰相積年,禮懋尤重,令諸子師之。遷太尉司馬。熙平二年冬,暴病卒。家甚清貧,亡之日,徒四壁而已。太傅懌及當時才俊莫不痛惜之。贈持節、前將軍、南秦州刺史,〔二三〕諡曰宣簡。

  懋詩誄賦頌及文筆見稱於時,又撰諸器物造作之始十五卷,名曰物祖。

  常爽字仕明,河內溫人,魏太常卿林六世孫也。祖珍,苻堅南安太守,因世亂,遂居涼州。父坦,乞伏世鎮遠將軍、大夏鎮將、顯美侯。

  爽少而聰敏,嚴正有志概,雖家人僮隸未嘗見其寬誕之容。篤志好學,博聞強識,明習緯候、五經、百家,多所研綜。州郡禮命,皆不就。太武西征涼土,〔二四〕爽與兄士國歸款軍門。太武嘉之,賜士國爵五品,顯美男;爽為六品,拜宣威將軍。

  是時,戎車屢駕,征伐為事,貴游子弟未遑學術。爽置館溫水之右,教授門徒七百餘人,京師學業,翕然復興。爽立訓甚有勸罰之科,弟子事之,若嚴君焉。尚書左僕射元贊、平原太守司馬真安、著作郎程靈虯皆是爽教所就。崔浩、高允並稱爽之嚴教,獎勵有方。允曰:「文翁柔勝,先生剛克,立教雖殊,成人一也。」其為通識歎服如此。

  因教授之暇,述六經略注,以廣制作,甚有條貫。其序曰:

  傳稱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然則仁義者,人之性也;經典者,身之文也。皆以陶鑄神情,啟悟耳目,未有不由學而能成其器,不由習而能利其業。是故季路勇士也,服道以成忠烈之概;甯越庸夫也,講藝以全高尚之節。蓋所由者習也,所因者本也,本立而道生,身文而德備焉。

  昔者先王之訓天下也,莫不導以詩、書,教以禮、樂,移其風俗,和其人民。故恭儉莊敬而不煩者,教深於禮也;廣博易良而不奢者,教深於樂也;溫柔敦厚而不愚者,教深於詩也;疏通知遠而不誣者,教深於書也;潔靜精微而不賊者,教深於易也;屬辭比事而不亂者,教深於春秋也。夫樂以和神,詩以正言,禮以明體,書以廣聽,春秋以斷事。五者,蓋五常之道,相須而備。易為之源,故曰易不可見,則乾坤其幾乎息矣。由是言之,六經者,先王之遺烈,聖人之盛事也,安可不游心寓目習性文身哉。

  頃因暇日,屬意藝林,略撰所聞,討論其本,名曰六經略注,以訓門徒焉。

  其略注行於世。

  爽不事王侯,獨守閑靜,講肄經典二十餘年,時號為「儒林先生」。年六十三,卒於家。

  子文通,歷官至鎮西司馬、南天水太守、西翼校尉。文通子景。

  景字永昌,少聰敏,初讀論語、毛詩,一受便覽。及長,有才思,雅好文章。廷尉公孫良舉為律博士,〔二五〕孝文親得其名,既而用之為門下錄事。正始初,招尚書、門下於金墉中書外省考論律令,敕景參議。宣武季舅護軍將軍高顯卒,其兄右僕射肇託景及尚書邢巒、并州刺史高聰、通直郎徐紇各作碑銘,並以呈御。帝悉付侍中崔光簡之,光奏景名位乃處諸人之下,文出諸人之上,遂以景文刊石。

  肇尚平陽公主,未幾主薨,肇欲使公主家令居廬制服,已付學官議正施行。尚書又以訪景,景以婦人無專國之理,家令不得有純臣之義,乃執議曰:

  喪紀之本,實稱物以立情;輕重所因,亦緣情以制禮。雖理關盛衰,事經今古,而制作之本,降殺之宜,其實一焉。是故臣之為君,所以資敬而崇重;為君母妻,所以從服而制義。然而諸侯大夫之為君者,謂其有地土、有吏屬,無服文者,言其非世爵也。今王姬降適,雖加爵命,事非君邑,理異列土。何者?諸王開國,備立臣吏,生有趨奉之勤,死盡致喪之禮。而公主家令,唯有一人,其丞已下,命之屬官,既無接事之儀,實闕為臣之體。原夫公主之貴,所以立家令者,蓋以主之內事,脫須關外,理無自達,必也因人。然則家令唯通內外之職及典主家之事耳,無關君臣之理,名義之分也。由是推之,家令不得為純臣,公主不可為正君,明矣。

  且女人之為君,男子之為臣,古禮所不載,先朝所未議。而四門博士裴道廣、孫榮乂等以公主為之君,以家令為之臣,制服以斬,乖繆彌甚。又張虛景、吾難羈等不推君臣之分,不尋致服之情,猶同其議,準母制齊,求之名實,理未為允。竊謂公主之爵,既非食采之君;家令之官,又無純臣之式。若附如母,則情義罔施;若準小君,則從服無據。案如經禮,〔二六〕事無成文,即之愚見,謂不應服。

  朝廷從之。

  景淹滯門下積歲,不至顯官,以蜀司馬相如、王褒、嚴君平、揚子雲等四賢,皆有高才而無重位,乃託意以讚之。景在樞密十有餘年,為侍中崔光、盧昶、游肇、元暉尤所知賞。累遷積射將軍、給事中。延昌初,東宮建,兼太子屯騎校尉,錄事皆如故。受敕撰門下詔書凡四十卷。尚書元萇出為安西將軍、雍州刺史,請景為司馬。以景階次不及,除錄事參軍、襄威將軍,帶長安令,甚有惠政,人吏稱之。

  先是,太常劉芳與景等撰朝令,未及班行。別典儀注,多所草創,未成。芳卒,景纂成其事。及宣武崩,召景赴京,還修儀注。拜謁者僕射,加寧遠將軍,又以本官兼中書舍人。後授步兵校尉,仍舍人。又敕撰太和之後朝儀已施行者,凡五十餘卷。時靈太后詔依漢世陰、鄧二后故事,親奉廟祀,與帝交獻。景乃據正以定儀注,朝廷是之。

  正光初,除龍驤將軍、中散大夫,舍人如故。時明帝行講學之禮於國子寺,司徒崔光執經,敕景與董紹、張徹、馮元興、王延業、鄭伯猷等俱為錄義。事畢,又行釋奠之禮,並詔百官作釋奠詩,以景作為美。

  是年九月,蠕蠕主阿那瑰歸闕,朝廷疑其位次。高陽王雍訪景。曰:「昔咸寧中,南單于來朝,晉世處之王公、特進之下。今日為班,宜在蕃王、儀同三司之間。」雍從之。朝廷典章,疑而不決,則時訪景而行。

  初,平齊之後,光祿大夫高聰徙於北京,中書監高允為之聘妻,給其資宅。聰後為允立碑,每云「吾以此文報德足矣」。豫州刺史常綽以未盡其美。景尚允才器,先為遺德頌,司徒崔光聞而觀之,尋味良久,乃云:「高光祿平日每矜其文,自許報允之德,今見常生此頌,高氏不得獨擅其美也。」侍中崔光、安豐王延明受詔議定服章,敕景參修其事。尋進號冠軍將軍。

  阿那瑰之還國也,境上遷延,仍陳窘乏。遣尚書左丞元孚奉詔振恤,阿那瑰執孚過柔玄,奔于漠北。遣尚書令李崇、御史中尉兼右僕射元纂追討不及。乃令景出塞,經瓫山,臨瀚海,宣敕勒眾而返。景經涉山水,悵然懷古,乃擬劉琨扶風歌十二首。進號征虜將軍。

  孝昌初,給事黃門侍郎,尋除左將軍、太府少卿,仍舍人。固辭少卿不拜,改授散騎常侍,將軍如故。徐州刺史元法僧叛入梁,梁武遣其豫章王蕭綜入據彭城。時安豐王延明為大都督、大行臺,率臨淮王彧等眾軍討之。既而蕭綜降附,徐州清復,遣景兼尚書,持節馳與行臺都督觀機部分。景經洛汭,乃作銘焉。是時尚書令蕭寶夤、都督崔延伯、都督北海王顥、都督車騎將軍元恒芝等並各出討,詔景詣軍宣旨勞問。還,以本將軍授徐州刺史。〔二七〕

  杜洛周反於燕州,仍以景兼尚書為行臺,與幽州都督、平北將軍元譚以禦之。景表求勒幽州諸縣悉入古城,山路有通賊之處,權發兵夫,隨宜置戍,以為防遏。又以頃來差兵,不盡強壯,今之三長,皆是豪門多丁為之,今求權發為兵。明帝皆從之。進號平北將軍。別敕譚西至軍都關,北從盧龍塞,據此二險,以杜賊出入之路。又詔景山中險路之處,悉令捍塞。景遣府錄事參軍裴智成發范陽三長之兵以守白〈山閏〉,都督元譚據居庸下口。俄而安州石離、冗城、斛鹽三戍兵反,結洛周,有眾二萬餘落,自松岍赴賊。譚勒別將崔仲哲等截軍都關以待之。仲哲戰沒,洛周又自外應之,腹背受敵,譚遂大敗,諸軍夜散。詔以景所部別將李琚為都督,代譚征下口,降景為後將軍,解州任。仍詔景為幽、安、玄、□四州行臺。〔二八〕

  賊既南出,鈔略薊城,景命統軍梁仲禮率兵士邀擊,破之,獲賊將禦夷鎮軍主孫念恒。都督李琚為賊所攻薊城之北,軍敗而死。景率屬城人禦之,〔二九〕賊不敢逼。洛周還據上谷。授景平北將軍、光祿大夫,行臺如故。洛周遣其都督王曹紇真、馬叱斤等率眾薊南,以掠人穀,乃遇連雨,賊眾疲勞,景與都督于榮、刺史王延年置兵栗園,〔三0〕邀其走路,大敗之,斬曹紇真。洛周率眾南趨范陽,景與延年及榮破之,又遣別將軍重破之於州西彪眼泉,〔三一〕禽斬之及溺死者甚眾。

  後洛周南圍范陽,城人翻降,執刺史延年及景,送於洛周。尋為葛榮所吞,景又入榮。榮破,景得還朝。

  永安初,詔復本官,兼黃門侍郎,又攝著作,固辭不就。二年,除中軍將軍,正黃門。先是參議正光壬子曆,至是賜爵高陽子。元顥內逼,莊帝北巡,景與侍中、大司馬、安豐王延明在禁中召諸親賓,乃安慰京師。顥入洛,景仍居本位。〔三二〕莊帝還宮,解黃門。普泰初,除車騎將軍、右光祿大夫、祕書監。以預詔命之勤,封濮陽縣子,後以例追。永熙二年,監議事。〔三三〕

  景自少及老,恒居事任,清儉自守,不營產業,至於衣食,取濟而已。耽好經史,愛翫文詞,若遇新異之書,殷勤求訪,或復質買,不問價之貴賤,必以得為期。友人刁整每謂曰:「卿清德自居,不事家業,雖儉約可尚,將何以自濟也?吾恐摯太常方餒於柏谷耳。」遂與衛將軍羊深矜其所乏,乃率刁雙、司馬彥邕、李諧、畢祖彥、畢義顯等各出錢千文而為買馬焉。天平初遷鄴,是時詔下三日,戶四十萬狼狽就道,收百官馬,尚書丞、郎已下非陪從者,盡乘驢。齊神武以景清貧,特給車牛四乘,妻孥方得達鄴。後除儀同三司,仍本將軍。武定六年,以老疾去官,詔特給右光祿事力終其身。八年薨。

  景善與人交,終始若一,其游處者皆服其深遠之度,未曾見其矜吝之心。好飲酒,澹於榮利,自得懷抱,不事權門。性和厚恭慎。每讀書見韋弦之事、深薄之危,乃圖古昔可以鑒戒,指事為象,讚而述之曰:

  周雅云:「謂天蓋高,不敢不跼,謂地蓋厚,不敢不蹐。」有朝隱大夫鑒戒斯文,乃惕焉而懼曰:夫道喪則性傾,利重則身輕。是故乘和體遜,式銘方冊;防微慎獨,載象丹青。信哉辭人之賦,文晦而理明。仰瞻高天,聽卑視諦;俯測厚地,岳峻川渟。誰其戴之,不私不畏。誰其踐之,不陷不墜。故善惡是徵,物罔同異。論亢匪久,人咸敬忌。嗟乎!唯地厚矣,尚亦兢兢。浩浩名位,孰識其親。搏之弗得,聆之無聞。故有戒於顯而急于微。好爵是冒,聲奢是基。身陷於祿利,言溺於是非。或求欲而未厭,或知足而不辭。是故位高而勢逾迫,正立而邪逾欺。安有位極而危不萃,邪榮而正不彫。故悔多於地厚,禍甚於天高。夫悔未結,誰肯曲躬。夫禍未加,誰肯累足。固機發而後思圖,車覆而後改躅。改之無及,故狡兔失穴,思之在後,故逆鱗易觸。

  君子則不然,體舒則懷卷,視溺則思濟。原夫人之度,邈於無階之天,勢位之危,深於不測之地。餌厚而躬不競,爵降而心不係。守善於已成,懼愆於未敗。雖盈而戒沖,通而慮滯。以知命為遐齡,以樂天為大惠。以戢智而從時,以懷愚而游世。曲躬焉,累足焉,苟行之晝已決矣,猶夜則思其計;誦之口亦明矣,故心必賞其契。故能不同不誘,而弭謗於群小;無毀無譽,而貽信於上帝。託身與金石俱固,立名與天壤相弊。囂競無侵,優游獨逝。夫如是,綺閣金門,可安其宅;錦衣玉食,可頤其形。柳下三黜,不慍其色;子文三陟,不憘其情。

  而惑者見君高可以持勢,欲乘高以據榮。見直道可以修己,欲專道以邀聲。夫去聲然後聲可立,豈矜道之所宣。慮危然後安可固,豈假道之所全。是以君子鑒恃道不可以流聲,故去聲而懷道。鑒專道不可以守勢,故去勢以崇道。何者?履道雖高,不得無亢;求聲雖道,不得無悔。然則聲奢繁則實儉彫,功業進則身跡退。如此則精靈遂越,驕侈自親。情與道絕,事與勢鄰。方欲役思以持勢,乘勢以求津。故利慾誘其性,禍難嬰其身。利慾交則幽顯以之變,禍難搆則智術無所陳。若然者,雖縻爵帝扃,〔三四〕焉得而寧之?雖結珮皇庭,焉得而榮之?故身道未究,而崇邪之徑已形。成功未立,而修正之術已生。福祿交蹇於人事,屯難頓萃於時情。忠介剖心於白日,耿節沉骨於幽靈。因斯愚智之所機,倚伏之所係,全亡之所依,其在遜順而已哉。嗚呼鑒之!嗚呼鑒之!

  景所著述數百篇見行於世。刪正晉司空張華博物志及撰儒林、列女傳各數十篇云。

  長子昶,少學識,有文才,早卒。

  昶弟彪之,永安中,司空行參軍。

  論曰:古人云:才未半古,功已過之。王肅流寓之士,見知一面,榮任赫然,寄同舊列,雖器業自致,抑亦逢時之所致焉。劉芳矯然特立,沈深好古,博通洽識,為世儒宗。懋才流識學,見重於世,不虛然也。常爽以儒素著稱,景以文義見宗,美乎。

  校勘記

  〔一〕 尋除輔國大將軍長史 魏書卷六三王肅傳「輔國」下有「將軍」二字。按「輔國將軍」是王肅所得軍號,「大將軍長史」是肅所任官職。北史省「將軍」二字,易滋誤會。

  〔二〕 二十二年平漢陽瑤起為輔國將軍特詔以付肅 按魏書王肅傳載孝文與肅詔云:「比獲蕭鸞輔國將軍黃瑤起,乃知是卿怨也,尋當相付。」則瑤起乃齊之輔國將軍。此當云:「時瑤起為齊輔國將軍,被獲,特詔以付肅。」北史刪改,頗嫌含混。

  〔三〕 朝廷以王肅加我上尚可從叔廣陽宗室尊宿歷任內外云何一朝令肅居其右也 諸本及魏書「陽」作「陵」。按當時宗室中廣陵王為元羽,依世系乃元澄從子,非從叔。據本書卷三孝文紀,太和二十三年孝文遺詔,以王肅為尚書令,廣陽王嘉為左僕射,與右僕射任城王澄等六人同輔政。嘉為太武孫,澄為太武曾孫,嘉正是澄之從叔。又尚書令位在左、右僕射之上,故元澄云云。「陵」乃「陽」之訛,今據改。

  〔四〕 肅弟康 魏書「康」作「秉」,北史避唐諱改。

  〔五〕 孝康弟雋康 百衲本「雋」下「康」字空缺,北、汲、殿三本作「賦」,南本無,魏書及通志卷一五0王肅傳作「康」。按兄弟連名,作「康」是,今從魏書、通志。

  〔六〕 揚州刺史大中正 魏書無「刺史」二字。按刺史無兼本州中正之例。且下云「出為散騎常侍、西兗州刺史」,則在此以前都在朝內。中正可以中央官兼,故衍得為揚州大中正。此「刺史」二字衍文。

  〔七〕 肅次兄琛子也 諸本「琛」作「深」,魏書作「琛」。按南史卷二三、南齊書卷四九王奐傳,並言奐次子名「琛」,今據改。

  〔八〕 子深 魏書「深」作「淵」,北史避唐諱改。

  〔九〕 昔漢世造三字石經於太學 按漢時所造為一字石經。三字石經乃曹魏時所造,見本書卷三四江式傳。此「漢」字疑誤。

  〔一0〕及南徐州刺史沈陵外叛 諸本「陵」作「淩」,魏書卷五五、通志卷一五0上劉芳傳作「陵」。按魏書卷八世宗紀太和二十三年八月作「陵」,今據改。

  〔一一〕任居武門 魏書、通志「武」作「虎」,北史避唐諱改。下文「師氏居武門左」,同。

  〔一二〕國子學官與天子宮對 魏書殿本、通志「官」作「宮」。按「學宮」指校舍,疑當作「宮」。

  〔一三〕又去太和二十年 諸本「去」作「云」,通志作「去」。按冊府卷六0三也作「去」,今據改。又諸本「去」下衍「太初」二字,據魏書、通志刪。

  〔一四〕求集儒禮官議其定所 魏書「儒」上有「名」字,疑北史脫。

  〔一五〕賈逵云南郊火帝七里 魏書「火帝」下有「炎帝」二字。按上文「木帝太昊」,下云「中兆黃帝」、「金帝少昊」、「水帝顓頊」,則此處應有「炎帝」二字。這是取五帝名以配五行,不應刪。

  〔一六〕又白武通 魏書、通志「武」作「虎」,北史避唐諱改。

  〔一七〕而尚書逸篇則云太社惟松如此便以一代之中而立社各異也 魏書「太社惟松」下有「東社惟柏,南社惟梓,西社惟栗,北社惟槐」四句,又「立」字作「五」。北史刪改後,文意不明。

  〔一八〕使送梁主蕭莊 諸本「送」作「宋」,北齊書卷四五劉逖傳作「於」,通志卷一七六劉逖傳作「送」。按「宋」乃「送」之音訛,今從通志改。但齊送蕭莊為梁主,事在天保九年,見本書卷七、北齊書卷四文宣紀。乾明元年送蕭莊事,本紀不載。北齊書卷三二王琳傳云:「孝昭帝遣琳出合肥,鳩集義故,更圖進攻。」或即是乾明元年送莊之事。

  〔一九〕及是逖解士開所嫌 通志「解」上有「始」字,似逖前以陰結斛律明月、胡長仁,為士開所嫌,至是以逖泄祖珽密謀,其恨始解者。但據本書卷四七祖珽傳,珽欲訴趙彥深、和士開,為劉逖所泄,其事在高湛(武成帝)時。而此言劉逖陰結斛律明月,其事在高緯(後主)武平初。何得結怨在後而解怨在前?此「解」字誤。疑當作「為」字。「至是」者,即指士開逢逖於明月巷中時。此上一段,乃是追敘。通志之「始」字,蓋以意增補,似是而非。

  〔二0〕尋出為仁州刺史 按北齊書卷四五劉逖傳云:「世祖(即武成)崩,出為江州刺史。祖珽執政,徙為仁州刺史。」蓋逖先為和士開所出,後又為祖珽所徙,並非一出即為仁州。且不言祖珽執政事,則下文珽要行臺盧潛陷逖事亦覺突然。疑此「出」下有脫文。

  〔二一〕子逸人 北齊書卷四五「人」作「民」,北史避唐諱改。

  〔二二〕孝明初 諸本「孝明」作「孝昭」。錢氏攷異卷三九云:「『孝昭』當作『孝明』。」按魏書卷五五劉芳附劉懋傳作「肅宗」。通志卷一五0上劉芳傳作「孝明」。錢說是,今據改。

  〔二三〕南秦州刺史 諸本「秦」作「泰」,魏書及通志作「秦」。張森楷云:「地形志有南秦無『南泰』,『泰』乃『秦』之訛。」按張說是,今據改。

  〔二四〕太武西征涼土 諸本「太武」作「武成」。錢氏攷異云:「『武成』當作『太武』。」按魏書卷八四常爽傳作「世祖」,通志卷一五0上常爽傳作「太武」。錢說是,今據改。

  〔二五〕廷尉公孫良舉為律博士 諸本「律」上有「協」字,魏書卷八二常景傳無。按魏書卷一一三官氏志太和前令有律博士、協律中郎、協律郎,無協律博士。隋書卷二七百官志中,大理寺屬官有律博士。大理即廷尉,故為公孫良所舉。「協」字衍,今據刪。

  〔二六〕案如經禮 魏書「經禮」作「禮經」,疑是。

  〔二七〕以本將軍授徐州刺史 諸本脫「授」字,據魏書補。

  〔二八〕仍詔景為幽安玄□四州行臺 諸本不空格。錢氏考異卷三九云:「幽、安、玄止三州,而云四州,疑有脫誤。」按魏書空一格,所脫疑是燕州。今從魏書。

  〔二九〕景率屬城人禦之 諸本脫「景」字,據通志卷一五0上常景傳補。

  〔三0〕景與都督于榮刺史王延年置兵栗園 諸本「于」作「干」,汲本及魏書作「于」。按通志、通鑑卷一五一並作「于」,今從之。又諸本「栗園」作「粟國」,魏書常景傳及卷九肅宗紀孝昌二年七月作「粟園」。按通鑑卷一五一作「栗園」。胡註云:「栗園當在范陽固安縣分。固安之栗,天下稱之。」今從通鑑改。

  〔三一〕彪眼泉 魏書卷八二「彪」作「虎」。按虎眼泉見水經注卷十一易水注,又見卷十四濕餘水注。北史避唐諱改。

  〔三二〕顥入洛景仍居本位 諸本「仍」訛「乃」,據魏書、通志改。

  〔三三〕永熙二年監議事 按「議」下疑有脫字。

  〔三四〕雖縻爵帝扃 諸本「扃」訛「局」,據魏書改。


  北史 四三至五二

  列傳 卷三一至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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