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春秋集释》晏 子 春 秋 佚 文
晏 子 春 秋 佚 文
天子以下至士皆祭以首時。
案:此條禮記王制孔疏引晏子春秋。
允矣君子,直言是務。
案:此條王應麟詩攷引晏子春秋。丁晏補注本「允」作「樂」,今本書挩引此詩,未知王氏所據何本。
寡婦樹蘭,生而不芳;繼子得食,肥而不澤。
案:此為太平御覽八百四十九所引,蒙上所引「晏子曰」,「食脫粟之飯」章、「相齊三年」章,標「又曰」二字,今本書挩此四句。又見淮南子繆稱訓,惟「寡婦」作「男子」,「生」字作「美」。◎則虞案:「樹蘭」句又見文心雕龍情采篇。
余家素貧,晝則苦於作勞,夜則甘於疲寢,三時之際,書皆生塵。
案:此條御覽三十七引晏子春秋,然不類晏子語。
治天下若委裘,用賢委裘之實,桓公聽管仲,而趙襄聽王登,此之謂委裘然。
案:此條文選任昉為蕭揚州薦士表李注引為晏子,又申之云:「委裘,謂用賢也。」今書無此文,「晏」字疑誤。
為代于足脩為市死者又脩為也。
案:此為原本書鈔四十五所引,蒙上所引「晏子曰籍重而獄多」二句,標「又曰」二字,今本無此文。書鈔所引亦脫訛不可曉。 君之所以尊者令,令不行,是無君也,故明君慎令。
案:此條御覽六百三十八引晏子;書鈔四十五、類聚五十四均引為申子。
夫爵益高者意益下,官益大者心益小,祿益厚者施益博。
案:此為藝文類聚二十三所引,蒙上條所引「晏子曰居必擇鄰」三句,標「又曰」二字,御覽四百五十九直為晏子,末有「也」字。然此乃楚相孫叔敖語,見韓詩外傳七、荀子堯問篇、淮南道應訓。
人之將疾,必先不甘粱肉之味;國之將亡,必先惡忠臣之語。 案:此為類聚二十三所引,蒙上所引「晏子曰居必擇鄰」,標「又曰」二字,御覽四百五十九同,今此語亦見文子微明篇。◎則虞案:記纂淵海六十六引同,惟「忠臣」作「忠直」。
其文好者身必剝,其角美者身見煞;甘泉必竭,直木必伐。
案:此為類聚二十三所引,亦蒙上條所引「晏子曰居必擇鄰」,標「又曰」二字,御覽四百五十九改標「文子」。今此語見文子符言篇,或類聚誤引。
寧戚欲干齊桓公,困窮飯牛於北門之外,桓公詔夜門避任車,戚乃擊轅而歌,桓公憫而異之,今後車載之。
案:此為北堂書鈔一百四十一所引,稱「晏子春秋」,今本無此文。惟呂氏春秋舉難篇亦述此事,或「晏子」乃「呂氏」之訛。
齊侯自頰谷歸,謂晏子曰:「寡人獲罪於魯君,如之何?」晏子曰:「君子謝過以質,小人謝過以文,齊嘗侵魯四邑,請皆歸之。」
案:此為公羊定十年傳何休解詁文。疏云:「皆晏子春秋及家語、孔子世家之文。」是本書亦記歸魯邑事,其與解詁同異若何,今不可攷,姑錄解詁文於此。
齊侯送晏子於雪宮。
案:此為元和郡縣圖志河南道六臨淄縣所引,其文云:「雪宮,在縣東北六里,晏子春秋所謂「齊侯送晏子於雪宮」也。今本書無此文,竊疑圖志所引即孟子梁惠王下齊宣王見孟子事,因彼章亦述晏子語,遂誤識其文屬之本書,當訂正。
人不衣裋褐,不食糟糠。飲食不美,面目顏色,不足視也,是以食必粱肉。 案:此為原本書鈔一百四十三所引,稱為「晏子」,今本書無此文。此見墨子非樂上篇,陳禹謨本改「晏」為「墨」,孔校亦云:「「晏子」蓋沿上文誤入。」是也。
以上劉師培輯,則虞校。 管夷吾曰:「吾既告子養生矣,送死奈何?」晏平仲曰:「送死略矣,將何以告焉。」 管夷吾曰:「吾固欲聞之。」平仲曰:「既死,豈在我哉?焚之亦可,沈之亦可,之亦可,露之亦可,衣薪而棄諸溝壑亦可,?文繡裳而納諸石槨亦可,唯所遇焉。 則虞案:見列子楊朱篇,意林二引列子逕稱「晏子曰」。譏晏子者每以薄葬短喪為詬病,今晏子春秋無其文列子引晏子者二:一即此;其二力命篇引牛山之對。
四海之雲湊,千里之雨至。
則虞案:見記纂淵海卷二引。
師曠識爨薪,易牙別淄澠。 則虞案:見記纂淵海卷六十一引。 以上則虞補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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