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周書卷九 列傳第一
周書卷九 列傳第一
皇后 文帝元皇后 文宣叱奴皇后 孝閔帝元皇后 明帝獨孤皇后 武帝阿史那皇后 武帝李皇后 宣帝楊皇后 宣帝朱皇后 宣帝陳皇后 宣帝元皇后 宣帝尉遲皇后 靜帝司馬皇后
書紀有虞之德,載「釐降二女」;詩述文王之美,稱「刑于寡妻」。是知婚姻之道,男女之別,實有國有家者之所慎也。自三代迄于魏晉,興衰之數,得失之跡,備乎傳記,故其詳可得聞焉。若娉納以德,防閑以禮,大義正於宮闈,王化行於邦國,則坤儀式固,而鼎命惟永矣。至於邪僻既進,法度莫修,冶容迷其主心,私謁蠹其朝政,則風化凌替,而宗社不守矣。夫然者,豈非皇王之龜鑑與。
周氏率由姬制,內職有序。太祖創基,修衽席以儉約;高祖嗣曆,節情欲於矯枉。宮闈有貫魚之美,戚里無私溺之尤,可謂得人君體也。宣皇外行其志,內逞其欲,溪壑難滿,採擇無厭。恩之所加,莫限廝皂;榮之所及,無隔險詖。於是升蘭殿而正位,踐椒庭而齊體者,非一人焉;階房帷而拖青紫,承恩倖而擁玉帛者,非一族焉。雖辛、癸之荒淫,趙、李之傾惑,曾未足比其髣髴也。民厭苛政,弊事實多,太祖之祚忽諸,特由於此。故敘其事以為皇后傳云。
文帝元皇后,魏孝武帝之妹。初封平原公主,適開府張歡。〔一〕歡性貪殘,遇后無禮,又嘗殺后侍婢。后怒,訴之於帝,帝乃執歡殺之。改封后為馮翊公主,以配太祖,生孝閔帝。大統七年,薨〔二〕。魏恭帝三年十二月,合葬成陵。孝閔帝踐祚,追尊為王后。武成初,又追尊為皇后。
文宣叱奴皇后,代人也。太祖為丞相,納后為姬,生高祖。天和(元)〔二〕年六月,尊為皇太后。〔三〕建德(二)〔三〕年三月癸酉,崩。〔四〕四月丁巳,葬〔永〕固陵。〔五〕
孝閔帝元皇后名胡摩,魏文帝第五女。初封晉安公主。帝之為略陽公也,尚焉。及踐祚,立為王后。帝被廢,后出俗為尼。建德初,高祖誅晉國公護,上帝尊號為孝閔帝,以后為孝閔皇后,居崇義宮。隋氏革命,后出居里第。大業十二年,殂。
明帝獨孤皇后,太保、衛國公信之長女。帝之在藩也,納為夫人。二年正月,立為王后。四月,崩,葬昭陵。武成初,追崇為皇后。世宗崩,與后合葬。
武帝阿史那皇后,突厥木扞可汗俟斤之女。〔六〕突厥滅茹茹之後,盡有塞表之地,控弦數十萬,志陵中夏。〔七〕太祖方與齊人爭衡,結以為援。俟斤初欲以女配帝,既而悔之。高祖即位,前後累遣使要結,乃許歸后於我。保定五年二月,詔陳國公純、許國公宇文貴、神武公竇毅、南(陽)〔安〕公楊荐等,〔八〕奉備皇后文物及行殿,并六宮以下百二十人,至俟斤牙帳所,迎后。俟斤又許齊人以婚,將有異志。純等在彼累載,不得反命。雖諭之以信義,俟斤不從。會大雷風起,飄壞其穹廬等,旬日不止。俟斤大懼,以為天譴,乃備禮送后。(及)純等設行殿,列羽儀,奉之以歸。〔九〕天和三年三月,后至,高祖行親迎之禮。后有姿貌,善容止,高祖深敬焉。
宣帝即位,尊為皇太后。大象元年二月,改為天元皇太后。二年二月,又尊為天元上皇太后。冊曰:「天元皇帝臣贇,奉璽綬冊,謹上天元皇太后尊號曰天元上皇太后。伏惟窮神盡智,含弘載物,道洽萬邦,儀刑四海。聖慈訓誘,恩深明德,雖冊徽號,未極尊嚴。是用增奉鴻名,光縟常禮。俾誠敬有展,歡慰在茲,福祉無疆,億兆斯賴。」宣帝崩,靜帝尊為太皇太后。隋開皇二年殂,年三十二。隋文帝詔有司備禮冊,祔葬於孝陵。
武帝李皇后名娥姿,楚人也。于謹平江陵,后家被籍沒。至長安,太祖以后賜高祖,後稍得親幸。大象元年二月,改為天元帝太后。〔一0〕七月,又尊為天皇太后。二年,尊為天元聖皇太后。冊曰:「天元皇帝臣贇,奉璽綬冊,謹上天皇太后尊號曰天元聖皇太后。伏惟月精效祉,坤靈表貺,瑞肇丹陵,慶流華渚。雖率由令典,夙奉徽號,而因心盡敬,未極尊名。是用思弘稱首,上昭聖德,敢竭誠敬,永綏福履。顯揚慈訓,貽厥孫謀。」宣帝崩,靜帝尊為太帝太后。隋開皇元年三月,出俗為尼,改名常悲。八年殂,年五十三,以尼禮葬于京城南。
宣帝楊皇后名麗華,隋文帝長女。帝在東宮,高祖為帝納后為皇太子妃。宣政元年閏六月,立為皇后。帝後自稱天元皇帝,號后為天元皇后。尋又立天皇后及左右皇后,與后為四皇后焉。二年,詔曰:「帝降二女,后德所以儷君;天列四星,妃象於焉垂耀。朕取法上玄,稽諸令典,爰命四后,內正六宮,庶弘贊柔德,廣修粢盛。比殊禮雖降,稱謂曷宜,其因天之象,增錫嘉名。」於是后與三皇后並加(太)〔大〕焉。〔一一〕帝遣使持節冊后為天元大皇后曰:「咨爾含章載德,體順居貞,肅恭享祀,儀刑邦國,是用嘉茲顯號,式暢徽音。爾其敬踐厥猷,寅荅靈命,對揚休烈,可不慎歟。」尋又立(為)天中大皇后,〔一二〕與后為五皇后。
后性柔婉,不妒忌,四皇后及嬪御等咸愛而仰之。帝後昏暴滋甚,喜怒乖度。嘗譴后,欲加之罪,后進止詳閑,辭色不撓。帝大怒,遂賜后死,逼令引訣。后母獨孤氏聞之,詣閤陳謝,叩頭流血,然後得免。帝崩,靜帝尊后為皇太后,居弘聖宮。
初,宣帝不豫,詔后父入禁中侍疾。及大漸,劉昉、鄭譯等因矯詔以后父受遺輔政。后初雖不預謀,然以嗣主幼沖,恐權在他族,不利於己,聞昉、譯已行此詔,心甚悅之。後知其父有異圖,意頗不平,形於言色。及行禪代,憤惋逾甚。隋文帝既不能譴責,內甚愧之。開皇六年,封后為樂平公主。後又議奪其志,后誓不許,乃止。大業五年,從煬帝幸張掖,殂於河西,年四十九。煬帝還京,詔有司備禮,祔葬后於定陵。
宣帝朱皇后名滿月,吳人也。其家坐事,沒入東宮。帝之為太子,后被選掌帝衣服。帝年少,召而幸之,遂生靜帝。大象元年,立為天元帝后,尋改為天皇后。二年,又改為天大皇后。冊曰:「咨爾彌宣四德,訓範六宮,軒庭列序,堯門表慶,嘉稱既降,盛典宜膺。爾其飾性履道,無愆禮正,永固休祉,可不慎歟。」后本非良家子,又年長於帝十餘歲,疏賤無寵。以靜帝故,特尊崇之,班亞楊皇后焉。宣帝崩,靜帝尊為帝太(皇)后。〔一三〕隋開皇元年,出俗為尼,名法淨。六年殂,年四十,以尼禮葬京城。
宣帝陳皇后名月儀,自云潁川人,大將軍山提第八女也。大象元年六月,以選入宮,拜為德妃。月餘,立為天左皇后。二年二月,改天左大皇后。冊曰:「咨爾儀範柔閑,操履凝潔,淑問彰於遠近,令則冠於宮闈。是用申彼寵章,加茲徽號。爾其復禮問詩,披圖顧史,永隆嘉命,可不慎歟。」三月,又詔曰:「正內之重,風化之基,嘉耦之制,代多殊典。軒、嚳繼軌,〔一四〕次妃並四;虞舜受命,厥娶猶三。禮非相襲,隨時不無。朕祗承寶圖,載弘徽號,自我改作,超革先古。曰天元居極,五帝所以仰崇;王者稱尊,列后於焉上儷。且坤儀比德,土數惟五,既縟恆典,宜取斯儀。四大皇后外,可增置天中大皇后一人。天中大皇后爰主粢盛,〔一五〕徽音日躋,肇建嘉名,宜膺顯冊。」於是以后為天中大皇后。帝崩,后出家為尼,改名華光。
后父山提本高氏之隸。〔一六〕仕齊,官至特進、開府、東兗州刺史、謝陽王。高祖平齊,拜大將軍,封(浙)〔淅〕陽郡公。〔一七〕大象元年,以后父超授上柱國,進封鄅國公,除大宗伯。
宣帝元皇后名樂尚,〔一八〕河南洛陽人也。開府晟之第二女。年十五,被選入宮,拜為貴妃。大象元年七月,立為天右皇后。二年二月,改為天右大皇后。〔一九〕冊曰:「咨爾資靈姜水,載德塗山,懿淑內融,徽音潛暢。是用加茲寵數,式光踐禮。爾其聿修儀範,肅膺顯冊,祗承休命,可不慎歟。」帝崩,后出俗為尼,改名華勝。初,后與陳后同時被選入宮,俱拜為妃,及升后位,又同日受冊,帝寵遇二后,禮數均等,年齒復同,特相親愛。及為尼後,李、朱及尉遲后等並相繼殞沒,而二后于今尚存。后父晟,少以元氏宗室,拜開府。大象(末)〔元〕年七月,〔二0〕以后父進位上柱國,封翼國公。
宣帝尉遲皇后名熾繁,蜀國公迥之孫女。有美色。初適杞國公亮子西陽公溫,以宗婦例入朝,帝逼而幸之。及亮謀逆,帝誅溫,進后入宮,拜為長貴妃。大象二年三月,立為天左大皇后。冊曰:「咨爾門膺積善,躬表靈貺,徽音茂德,朕實嘉之。是用弘茲盛典,申彼寵章。爾其克慎厥猷,寅荅景命,永承休烈,可不慎歟。」帝崩,后出俗為尼,改名華首。隋開皇十五年,殂,年三十。
靜帝司馬皇后名令姬,柱國、滎陽公消難之女。大象元年二月,宣帝傳位於帝,七月,為帝納為皇后。冊曰:「坤道成形,厚德於焉載物;陰精迭運,重光所以麗天。在昔皇王,膺乾御曆,內政為助,昭被圖篆。惟爾門積慶靈,家韜休烈,徽音令範,無背一時。是用命爾,作儷皇極。爾其克勵婉心,肅膺盛典,追皇、英之逸軌,庶任、姒之芳塵,褘翟有光,粢盛無怠,雖休勿休,以隆嘉祚。」二年九月,隋文帝以后父擁眾奔陳,廢后為庶人。後嫁為隋司(州)〔隸〕刺史李丹妻,〔二一〕于今尚存。
史臣曰:孔子稱「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是以周納狄后,富辰謂之禍階;晉升戎女,卜人以為不吉。斯固非謬焉。自周氏受命,逮乎高祖,年踰三紀,世歷四君。業非草昧之辰,事殊權宜之日,乃棄同即異,以夷亂華。捐婚姻之彝序,求豺狼之外利。既而報者倦矣,施者無厭,向之所謂和親,未幾已成讎敵。奇正之道,有異於斯。于時高祖雖受制於人,未親庶政,而謀士韞奇,直臣鉗口。過矣哉!
歷觀前載,以外戚而居宰輔者多矣。申、呂則曠代無聞,呂、霍則與時俱盛。傾漢室者王族,喪周祚者楊氏。何滅亡之禍,合若符契焉。斯魏文所以發一概之詔也已。
校勘記
〔一〕 初封平原公主適開府張歡 張森楷云:「北齊書張忻傳(卷二0張瓊傳)作『平陽公主』,『張歡』作『張忻』。『忻』、『歡』誼同,豈避高歡諱改歟。」按錢氏考異卷四0已指出「齊史避諱,改歡為欣」。
〔二〕 生孝閔帝大統七年薨 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作「大統十七年」。按卷三孝閔帝紀謂帝以大統八年生,其母不當死在前。當從北史。
〔三〕 天和(元)〔二〕年六月尊為皇太后 宋本、南本「元」作「三」。卷五武帝紀事在二年,今從紀改。
〔四〕 建德(二)〔三〕年三月癸酉崩 御覽卷一四0「二」作「三」。按卷五武帝紀叱奴后死於建德三年三月癸酉,御覽是,今據改。
〔五〕 四月丁巳葬〔永〕固陵 「四月」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作「五月」。按卷五武帝紀上葬在五月庚申。又諸本「固」上都有「永」字,與武帝紀合,今據補。
〔六〕 突厥木扞可汗 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宋本作「木杅」,殿本作「木杆」。考之其他紀載,或作「木汗」(周書卷一九楊忠傳、卷二八史寧傳、卷五0異域傳、北史卷六一史寧傳),或作「木杆」(北史卷一一隋本紀敘楊忠事,卷九九突厥傳。隋書卷八四突厥傳局本作「扞」,百衲本「杆」「扞」雜出。)「杅」為「杆」之誤,「汗」「扞」音同,「杆」音亦相近,譯音無定字。
〔七〕 控弦數十萬志陵中夏 御覽卷一四0作「控弦十數萬,於是陵逼中原」。
〔八〕 南(陽)〔安〕公楊荐 卷五武帝紀(保定五年)、卷三三楊荐傳、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陽」都作「安」,今據改。
〔九〕 乃備禮送后(及)純等設行殿列羽儀奉之以歸 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省作「乃禮送后,純等奉之以歸」。按上文言純等入突厥迎后,「奉備皇后文物及行殿」,知行殿羽儀乃純等所設所列,「奉之以歸」亦純等奉之以歸。「純等」二字自應屬下讀,這裏衍「及」字,今據北史刪。
〔一0〕後稍得親幸大象元年二月改為天元帝太后 錢氏考異卷三二云:「按『親幸』之下,當云『生宣帝。宣帝宣政元年七月尊為帝太后』。」按錢氏實據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補。周書云「大象元年二月改為天元帝太后」,若無先尊為帝太后之文,則「改」字無理,知「親幸」下有脫文。御覽卷一四0作「高祖幸之,生宣帝。宣帝即位,尊為天元聖皇太后」,也有刪節。
〔一一〕於是后與三皇后並加(太)〔大〕焉 張森楷云:「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太』作『大』,是。下同。」按張說是,今據改。以下「太皇后」皆逕改「大皇后」,不出校記。
〔一二〕尋又立(為)天中大皇后 殿本考證云:「按天中大皇后(大原作「太」,誤),陳月儀也。楊后本冊立為天元大皇后,未嘗改冊為天中大皇后。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立』下無『為』字,於文義為協。」按考證說是,今據刪。
〔一三〕靜帝尊為帝太(皇)后 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太」下無「皇」字。張森楷云:「北史是。」按卷八靜帝紀正作「帝太后」,「皇」字衍,今據刪。
〔一四〕軒嚳繼軌 宋本「軌」作「〈範,去竹〉」,不成字,當是「範」之訛。
〔一五〕天中大皇后爰主粢盛 按這是陳月儀由天左改冊天中的冊文,「爰主粢盛」云云是贊揚陳未改冊時的話,疑「中」當作「左」。
〔一六〕本高氏之隸 殿本考證云:「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作本爾朱兆之隸,未知孰是。」按御覽卷一四0同北史。張森楷云:「二史皆是也。山提初為兆隸,兆使殺己,不從。兆死,轉事高歡為蒼頭。各據一端而言,其實非有二也。」張所云出北齊書卷二五張亮傳,卷五0恩倖傳。
〔一七〕(浙)〔淅〕陽郡公 張森楷云:「『浙』當作『淅』,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正作『淅』。」按張說是,今據改。
〔一八〕名樂尚 諸本「樂」都作「藥」。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御覽卷一四0作「樂」,疑殿本據北史改。
〔一九〕改為天右大皇后 殿本考證云:「『天右』,舊本俱訛作『天元』。」按殿本當據卷七宣帝紀及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改。局本從殿本。
〔二0〕大象(末)〔元〕年七月 宋本「末」作「元」。張元濟以為作「末」誤,云「見帝紀」(卷七宣帝紀)。按張說是,今據改。但宣帝紀稱元晟封公在八月,此作七月,蓋誤以立皇后之月為封后父之月。
〔二一〕後嫁為隋司(州)〔隸〕刺史李丹妻 殿本考證云:「『司州』,諸本俱訛為『司隸』,今據北史(卷一四后妃傳下)改正」。按隋無司州,隋書卷二八百官志司隸臺有刺史十四人,巡察畿外,卷一0禮儀志五軺車條、卷六六房彥謙傳、卷六七裴蘊傳並見「司隸刺史」,此作「司隸」不誤,殿本妄改,今回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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