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周書卷十六 列傳第八

周書卷十六 列傳第八

趙貴 獨孤信 侯莫陳崇

  趙貴字元貴,〔一〕天水南安人也。曾祖達,魏庫部尚書、臨晉子。祖仁,以良家子鎮武川,因家焉。

  貴少穎悟,有節概。魏孝昌中,天下兵起,貴率鄉里避難南遷。屬葛榮陷中山,遂被拘逼。榮敗,爾朱榮以貴為別將,從討元顥有功,賜爵燕樂縣子,授伏波將軍、武賁中郎將。從賀拔岳平關中,賜爵魏平縣伯,邑五百戶。累遷鎮北將軍、光祿大夫、都督。〔二〕

  及岳為侯莫陳悅所害,將吏奔散,莫有守者。貴謂其黨曰:「吾聞仁義豈有常哉,行之則為君子,違之則為小人。朱伯厚、王叔治感意氣微恩,尚能蹈履名節;況吾等荷賀拔公國士之遇,寧可自同眾人乎?」涕泣歔欷。於是從之者五十人。乃詣悅詐降,悅信之。因請收葬岳,言辭慷慨,悅壯而許之。貴乃收岳屍還,與寇洛等糾合其眾,〔三〕奔平涼,共圖拒悅。貴首議迎太祖,語在太祖紀。太祖至,以貴為大都督,領府司馬。悅平,以本將軍、持節,行秦州事、當州大都督。為政清靜,民吏懷之。

  齊神武舉兵向洛,使其都督韓軌,進據蒲阪。太祖以貴為行臺,與梁禦等討之。未濟河而魏孝武已西入關。拜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兼右衛將軍。時曹泥據靈州拒守,以貴為大都督,與李弼等率眾討之。進爵為侯、增邑五百戶。又以預立魏文帝勳,進爵為公,增邑通前一千五百戶。尋授岐州刺史。時以軍國多務,藉貴力用,遂不之部。仍領大丞相府左長史,加散騎常侍。梁仚定稱亂河右,以貴為隴西行臺,率眾討破之。從太祖復弘農,戰沙苑,拜侍中、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進爵中山郡公,除雍州刺史。從戰河橋,貴與怡峰為左軍,戰不利,先還。又從援玉壁,齊神武遁去。高仲密以北豫州降,太祖率師迎之,與東魏人戰於邙山。貴為左軍,失律,諸軍因此並潰。坐免官,以驃騎、大都督領本軍。尋復官爵,拜御史中尉,加大將軍。東魏將高岳、慕容紹宗等圍王思政於潁川,貴率軍援之,東南諸州兵亦受貴節度。東魏人遏洧水灌城,軍不得至,思政遂沒。貴乃班師。尋拜柱國〔大〕將軍,〔四〕賜姓乙弗氏。茹茹寇廣武,貴擊破之,斬首數千級,收其輜重,振旅而還。六官建,以貴為太保、大宗伯,改封南陽郡公。孝閔帝踐阼,遷太傅、大冢宰,進封楚國公,邑萬戶。

  初,貴與獨孤信等皆與太祖等夷,及孝閔帝即位,晉公護攝政,貴自以元勳佐命,每懷怏怏,有不平之色,乃與信謀殺護。及期,貴欲發,信止之。尋為開府宇文盛所告,被誅。

  獨孤信,雲中人也,本名如願。魏氏之初,有三十六部,其先伏留屯者,為部落大人,與魏俱起。祖俟尼,和平中,以良家子自雲中鎮武川,因家焉。父庫者,為領民酋長,少雄豪有節義,北州咸敬服之。

  信美容儀,善騎射。正光末,與賀拔度等同斬衛可孤,〔五〕由是知名。以北邊喪亂,避地中山,為葛榮所獲。信既少年,好自修飾,服章有殊於眾,軍中號為獨孤郎。

  及爾朱氏破葛榮,以信為別將。從征韓婁,信疋馬挑戰,擒賊漁陽王袁肆周,〔六〕以功拜員外散騎侍郎。尋轉驍騎將軍,因鎮滏口。元顥入洛,榮以信為前驅,與顥黨戰於河北,破之。拜安南將軍,賜爵爰德縣侯。〔七〕

  建明初,出為荊州新野鎮將,帶新野郡守。尋遷荊州防城大都督,帶南鄉守。頻典二部,皆有聲績。賀拔勝出鎮荊州,乃表信為大都督。從勝攻梁下溠戍,破之,遷武衛將軍。及勝弟岳為侯莫陳悅所害,勝乃令信入關,撫岳餘眾。屬太祖已統岳兵,信與太祖鄉里,少相友善,相見甚歡。因令信入洛請事,至雍州,大使元毗又遣信還荊州。尋徵信入朝,魏孝武雅相委任。

  及孝武西遷,事起倉卒,信單騎及之於瀍澗。孝武歎曰:「武衛遂能辭父母,捐妻子,遠來從我。世亂識貞良,豈虛言哉。」即賜信御馬一疋,進爵浮陽郡公,邑一千戶。

  時荊州雖陷東魏,民心猶戀本朝。乃以信為衛大將軍、都督三荊州諸軍事,兼尚書右僕射、東南道行臺、大都督、荊州刺史以招懷之。信至武陶,東魏遣其弘農郡守田八能,率蠻左之眾,拒信於淅陽;又遣其都督張齊民,以步騎三千出信之後。信謂其眾曰:「今我士卒不滿千人,而首尾受敵。若卻擊齊民,則敵人謂為退走,必來要截。未若先破八能。」遂奮擊,八能敗而齊民亦潰。信乘勝襲荊州。東魏刺史辛纂勒兵出戰。士庶既懷信遺惠,信臨陣喻之,莫不解體。因而縱兵擊之,纂大敗,奔城趨門,未及闔,信都督楊忠等前驅斬纂。語在忠傳。於是三荊遂定。就拜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

  東魏又遣其將高敖曹、侯景等率眾奄至。信以眾寡不敵,遂率麾下奔梁。居三載,梁武帝方始許信還北。信父母既在山東,梁武帝問信所往,信答以事君無二。梁武帝深義之,禮送甚厚。

  大統三年秋,至長安。自以虧損國威,上書謝罪。魏文帝付尚書議之,七兵尚書、陳郡王(王言)〔玄〕等議,〔八〕以為「邊將董戎,龔行天罰,喪師敗績,國刑無捨。荊州刺史獨孤如願,任當推轂,遠襲襄、宛,斬賊帥辛纂,傳首京師,論功語效,寔合嘉賞。但庸績不終,旋致淪沒,責成之義,朝寄有違。然孤軍數千,後援未接,賊眾我寡,難以自固。既經恩降,理絕刑書。昔秦宥孟明,漢捨廣利,卒能改過立功,垂芳竹帛。以今方古,抑有成規。臣等參議,請赦罪,復其舊職」。魏文帝詔曰:「如願荊、襄之役,寔展功效。既屬強寇,力屈道窮,歸賊不可,還朝路絕,適事求宜,未足稱過。違難如吳,〔九〕誠貫夷險,義全終始,良可嘉歎。復情存謙退,款心謝責。寧容議及恩降,止云免咎,斯則事失權宜,理乖通變。可轉驃騎大將軍,加侍中、開府,其使持節、儀同三司、浮陽郡公悉如故。」

  尋拜領軍。仍從太祖復弘農,破沙苑。改封河內郡公,增邑二千戶。時俘虜中有信親屬,始得父凶問,乃發喪行服。尋起為大都督,率眾與馮翊王元季海入洛陽。潁、豫、襄、廣、陳留之地,並相繼款附。四年,東魏將侯景等率眾圍洛陽。信據金墉城,隨方拒守,旬有餘日。及太祖至瀍東,景等退走。信與李遠為右軍,戰不利,東魏遂有洛陽。六年,侯景寇荊州,太祖令信與李弼出武關。景退,以信為大使,慰撫三荊。

  尋除隴右十州大都督、〔一0〕秦州刺史。先是,守宰闇弱,政令乖方,民有冤訟,歷年不能斷決。及信在州,事無壅滯。示以禮教,勸以耕桑,數年之中,公私富實。流民願附者數萬家。太祖以其信著遐邇,故賜名為信。七年,岷州刺史、赤水蕃王梁仚定舉兵反,詔信討之。仚定尋為其部下所殺。而仚定子弟,仍收其餘眾。信乃勒兵向萬年,頓三交口。賊併力拒守,信因詭道趨稠松嶺。〔一一〕賊不虞信兵之至,望風奔潰。乘勝逐北,徑至城下,賊並出降。加授太子太保。邙山之戰,大軍不利。信與于謹收散卒自後擊之,齊神武追騎驚擾,諸軍因此得全。十二年,涼州刺史宇文仲和據州不受代,太祖令信率開府怡峰討之。仲和嬰城固守,信夜令諸將以衝梯攻其東北,信親帥壯士襲其西南,值明剋之。〔一二〕擒仲和,虜其民六千戶,送于長安。拜大司馬。十三年,大軍東討。時以茹茹為寇,令信移鎮河陽。十四年,進位柱國大將軍。錄剋下溠、守洛陽、破岷州、平涼州等功,增封,聽回授諸子。於是第二子善封魏寧縣公,第三子穆文侯縣侯,〔一三〕第四子藏義寧縣侯,邑各一千戶;第五子順項城縣伯,〔一四〕第六子陀建忠縣伯,邑各五百戶。信在隴右歲久,啟求還朝,太祖不許。或有自東魏來者,又告其母凶問,信發喪行服。屬魏太子與(世)〔太〕祖巡北邊,〔一五〕因至河陽弔信。信陳哀苦,請終禮制,又不許。於是追贈信父庫者司空公,追封信母費連氏常山郡君。十六年,大軍東討,信率隴右數萬人從軍,至崤阪而還。遷尚書令。六官建,拜大司馬。孝閔帝踐阼,遷太保、大宗伯,進封衛國公,邑萬戶。

  趙貴誅後,信以同謀坐免。居無幾,晉公護又欲殺之,以其名望素重,不欲顯其罪,逼令自盡於家。時年五十五。

  信風度弘雅,有奇謀大略。太祖初啟霸業,唯有關中之地,以隴右形勝,故委信鎮之。既為百姓所懷,聲振鄰國。東魏將侯景之南奔梁也,魏收為檄梁文,矯稱信據隴右不從宇文氏,仍云無關西之憂,欲以威梁人也。又信在秦州,嘗因獵日暮,馳馬入城,其帽微側。詰旦,而吏民有戴帽者,咸慕信而側帽焉。其為鄰境及士庶所重如此。

  子羅,先在東魏,乃以次子善為嗣。及齊平,羅至。善卒,又以羅為嗣。羅字羅仁。大象元年,除楚安郡守,授儀同大將軍。

  善(子)〔字〕伏陀,〔一六〕幼聰慧,善騎射,以父勳,封魏寧縣公。魏廢帝元年,又以父勳,授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加侍中,進爵長安郡公。〔一七〕孝閔帝踐阼,除河州刺史。以父負舋,久廢於家。保定三年,乃授龍州刺史。天和六年,襲爵河內郡公,邑二千戶。從高祖東討,以功授上開府。尋除兗州刺史,政存簡惠,百姓安之。卒於位,年三十八。贈使持節、柱國、定趙恆滄瀛五州諸軍事、定州刺史。

  信長女,周明敬后;第四女,元貞皇后;第七女,隋文獻后。周隋及皇家,三代皆為外戚,自古以來,未之有也。

  隋文帝踐極,乃下詔曰:「褒德累行,往代通規;追遠慎終,前王盛典。故使持節、柱國、河內郡開國公信,風宇高曠,獨秀生人,睿哲居宗,清猷映世。宏謨長策,道著於弼諧;緯義經仁,事深於拯濟。方當宣風廊廟,亮采台階,而世屬艱危,功高弗賞。眷言令範,事切于心。今景運初開,椒闈肅建。載懷塗山之義,無忘褒紀之典。可贈太師、上柱國、冀定相滄瀛趙恆洺貝十州諸軍事、〔一八〕冀州刺史,〔封〕趙國公,〔一九〕邑一萬戶。諡曰景。」追贈信父庫者使持節、太尉、上柱國、定恆滄瀛平燕六州諸軍事、定州刺史,封趙國公,邑一萬戶。諡曰恭。信母費連氏,贈太尉恭公夫人。

  侯莫陳崇字尚樂,代郡武川人。其先,魏之別部,居庫斛真水。五世祖曰太骨都侯。其後,世為渠帥。祖允,〔二0〕以良家子鎮武川,因家焉。父興,殿中將軍、羽林監。

  崇少驍勇,善馳射,謹愨少言。年十五,隨賀拔岳與爾朱榮征葛榮。又從元天穆討邢杲,平之。以功除建威將軍。別從岳破元顥於洛陽。遷直寢。

  後從岳入關,破赤水蜀。時万俟醜奴圍岐州,遣其將李。尉遲菩薩將兵向武功。〔二一〕崇從岳力戰破之,乘勝逐北,解岐州圍。又赴百里細川,破賊帥侯伏侯元進柵。醜奴率其餘眾奔高平,崇與輕騎逐北,至涇州長坑及之。賊未成列,崇單騎入賊中,於馬上生擒醜奴。於是大呼,眾悉披靡,莫敢當之。後騎益集,賊徒因悉逃散,遂大破之。岳以醜奴所乘馬及寶劍金帶賞崇。除安北將軍、太中大夫、都督,封臨涇縣侯,邑八百戶。

  及岳為侯莫陳悅所害,崇與諸將同謀迎太祖。太祖至軍,原州刺史史歸猶為悅守。太祖遣崇襲歸。崇潛軍夜往,輕將七騎,直到城下,餘眾皆伏於近路。歸見騎少,遂不設備。崇即入據城門。時李遠兄弟在城內,先知崇來,於是中外鼓噪,伏兵悉起,遂擒歸,斬之以崇行原州事。仍從平悅,轉征西將軍。又遣崇慰撫秦州,別封廣武縣伯,邑七百戶。

  大統元年,除涇州刺史,加散騎常侍、大都督,進爵為公,累遷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改封彭城郡公,邑三千戶。三年,從擒竇泰,復弘農,破沙苑,增邑二千戶。四年,從戰河橋,崇功居多。七年,稽胡反,崇率眾討平之。尋除雍州刺史,兼太子詹事。十五年,進位柱國大將軍,轉少傅。魏恭帝元年,出為寧州刺史,遷尚書令。六官建,拜大司空。孝閔帝踐阼,進封梁國公,邑萬戶,加太保。歷大宗伯、大司徒。

  保定三年,〔二二〕崇從高祖幸原州,高祖夜還京師,竊怪其故。崇謂所親人常昇曰:「吾昔聞卜筮者言,晉公今年不利。車駕今忽夜還,不過是晉公死耳。」於是眾皆傳之。或有發其事者。高祖召諸公卿於大德殿,責崇。崇惶恐謝罪。其夜,護遣使將兵就崇宅,逼令自殺。禮葬如常儀。諡曰躁。護誅後,改諡曰莊閔。

  子芮嗣。拜大將軍,進位柱國。從高祖東伐,率眾守太行道。并州平,授上柱國。仍從平鄴,拜大司馬。

  崇弟瓊,字世樂。年八歲喪父,養母至孝,善事諸兄,內外莫不敬之。以軍功封靈丘縣男,邑三百戶。從魏孝武入關,為太祖直盪都督。大統二年,〔二三〕遷尚藥典御。三年,拜太子右衛率,進爵為侯。從獨孤信征梁仚定。累遷北秦州刺史。十四年,拜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孝閔帝踐阼,進爵武安縣公,增邑并前二千戶。出為郢州刺史。武成二年,遷金州總管、六州諸軍事、金州刺史。保定元年,拜大將軍。天和四年,轉荊州總管、十四州八防諸軍事、荊州刺史。尋進位柱國,進爵同昌郡公。〔二四〕建德二年,拜大宗伯,出為秦州總管。四年,從高祖東伐,為後二軍總管。尋改封武威郡公。〔二五〕大象二年,加上柱國。

  瓊弟凱,字敬樂。性剛正,頗好經史。隨兄崇,以軍功賜爵下蔡縣男。大統元年,為東宮侍書。從太祖擒竇泰,破沙苑陣,以功拜寧遠將軍。累遷羽林監、東宮洗馬、太子庶子,進授都督。十四年,兄崇以平原州功,賜爵靈武縣侯,詔聽轉授凱。累遷東宮武衛率、尚書右丞,轉左丞,進位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六官建,授司門下大夫。孝閔帝踐阼,拜工部中大夫,進位開府儀同三司,轉司憲中大夫,進爵為公,復除工部中大夫。世宗初,出為宜州刺史。武成二年,入為禮部中大夫。保定中,復為陵州刺史,轉丹州刺史。所在頗有政績。天和中,入為司會中大夫。建德二年,為聘齊使主。

  史臣曰:蕭何文吏自愛,懼秦法誅戮,乃推奉漢高;李通家傳讖術,知劉氏當興,遂翊戴光武。終而白水復禹,中陽纂堯。方策以為美談,功臣仰其徽烈。趙貴志懷忠義,首倡大謀,爰啟聖明,克復讎恥。關中全百二之險,〔二六〕周室定三分之業,彼此一時,足為連類。獨孤信威申南服,化洽西州。信著遐方,光照鄰國。侯莫陳崇以勇悍之氣,當戰爭之利,〔二七〕輕騎啟高平之扉,疋馬得長坑之捷。〔二八〕並以宏材遠略,附鳳攀龍,績著元勳,位居上袞。而識慚明悊,咸以凶終,惜哉!信雖不免其身,慶延于後。三代外戚,何其盛歟。

  初,魏孝莊帝以爾朱榮有翊戴之功,拜榮柱國大將軍,位在丞相上。榮敗後,此官遂廢。大統三年,魏文帝復以太祖建中興之業,始命為之。其後功參佐命,望實俱重者,亦居此職。自大統十六年以前,任者凡有八人。太祖位總百揆,督中外軍。魏廣陵王欣,元氏懿戚,從容禁闈而已。此外六人,各督二大將軍,分掌禁旅,當爪牙禦侮之寄。當時榮盛,莫與為比。故今之稱門閥者,咸推八柱國家云。今并十二大將軍錄之於左。

  使持節、太尉、柱國大將軍、大都督、尚書左僕射、隴右行臺、少師、隴西郡開國公李虎,  使持節、太傅、柱國大將軍、大宗伯、大司徒、廣陵王元欣〔二九〕,  使持節、太保、柱國大將軍、大都督、大宗伯、趙郡開國公李弼,  使持節、柱國大將軍、大都督、大司馬、河內郡開國公獨孤信,  使持節、柱國大將軍、大都督、大司寇、南陽郡開國公趙貴,  使持節、柱國大將軍、大都督、大司空、常山郡開國公于謹,  使持節、柱國大將軍、大都督、少傅、彭城郡開國公侯莫陳崇。

  右與太祖為八柱國。後並改封,此並太祖時爵。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少保、廣平王元贊,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淮〔安〕王元育,〔三0〕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齊王元廓,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秦七州諸軍事、〔三一〕秦州刺史、章武郡開國公宇文導,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平原郡開國公侯莫陳順,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雍七州諸軍事、雍州刺史、高陽郡開國公達奚武,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陽平公李遠,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范陽郡開國公豆盧寧,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化政郡開國公宇文貴,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荊州諸軍事、荊州刺史、博陵郡開國公賀蘭祥,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陳留郡開國公楊忠,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岐州諸軍事、岐州刺史、武威郡開國公王雄。

  右十二大將軍,又各統開府二人。每一開府領一軍兵,是為二十四軍。自大統十六年以前,十二大將軍外,念賢及王思政亦作大將軍。然賢作牧隴右,思政出鎮河南,並不在領兵之限。此後功臣,位至柱國及大將軍者眾矣,咸是散秩,無所統御。六柱國、十二大將軍之後,有以位次嗣掌其事者,而德望素在諸公之下,不得預於此列。

  校勘記

  〔一〕 元貴 殿本考證云:「北史(卷五九趙貴傳)作元寶」。

  〔二〕 累遷鎮北將軍光祿大夫都督 北史本傳、冊府卷三0九、卷八0四「都督」上有「大」字。 按卷一文帝紀上魏永熙三年正月稱「都督趙貴」,二月,賀拔岳被殺,即稱大都督趙貴。周書諸將傳中「大都督」有時省「大」字,不一定是脫文,以後只是版本有異同或加不加「大」字於史事有關的,才出校記。

  〔三〕 貴乃收岳屍還與寇洛等糾合其眾 北史本傳、冊府卷八0四「還」下有「營」字。冊府此條採周書而稍刪簡,疑周書本有「營」字。宋本「其眾」作「之眾」,冊府作「餘眾」。「之」字雖誤,知此字舊本模糊,作「其」作「餘」都以意補,未知孰是。

  〔四〕 尋拜柱國〔大〕將軍 局本「柱國」下有「大」字,蓋據北史卷五九趙貴傳補。按柱國將軍無此官,今據局本補。

  〔五〕 正光末與賀拔度等同斬衛可孤 「正」原作「聖」。張森楷云:「『聖』當作『正』,『度』下當更有一『拔』字。」按正光是魏孝明帝年號,張說是,今逕改。賀拔度拔事見卷一四賀拔勝傳。這裏是雙名單稱,不是脫文。

  〔六〕 袁肆周 北史卷六一獨孤信傳作「表賜周」。

  〔七〕 賜爵爰德縣侯 北史本傳「爰」作「受」。

  〔八〕 陳郡王(王言)〔玄〕等 殿本考證云:「北史(卷六一獨孤信傳)作『陳郡王玄等』為是。」按卷三八元偉傳末載元魏宗室有「七兵尚書陳郡王元玄」。考證說是。今據改。

  〔九〕 違難如吳 諸本「如」都作「勾」,疑作「勾」是。

  〔一0〕尋除隴右十州大都督 北史本傳、冊府卷三0九、卷三四五都作「十一州」。

  〔一一〕稠松嶺 諸本「稠」都作「綢」,殿本當據北史卷六一獨孤信傳改。

  〔一二〕值明剋之 北史本傳、冊府卷三六九「值」作「達」。通典卷一五三兵六,通鑑卷一五九又作「遲」。疑本作「遲」,音近訛為「值」,形似誤作「達」。

  〔一三〕文侯縣侯 殿本考證云:「北史(卷六一獨孤信傳)作『必要縣侯』。」按冊府卷一三0作「必安縣侯」。考北齊書卷一七斛律金附子光傳稱光曾攻取周「文侯鎮」,其地可能曾置縣。

  〔一四〕項城縣伯 北史本傳作「武成縣侯」,冊府卷一三0作「武城縣伯」。

  〔一五〕屬魏太子與(世)〔太〕祖巡北邊 按卷二文帝紀下大統十四年(五四八年)五月稱:「太祖奉魏太子巡撫西境」,這次由安定至原州,歷北長城而返,也可說北巡。這裏「世」字是「太」之誤,今據改。

  〔一六〕善(子)〔字〕伏陀 局本和北史本傳「子」作「字」。按下云:「以父勳封魏寧縣公」,據上文以父勳封魏寧縣公者即是善自己,「子」字誤,今據改。

  〔一七〕進爵長安郡公 北史本傳作「長城郡公」。

  〔一八〕冀定相滄瀛趙恆洺貝十州諸軍事 按這裏只有九州,脫一州。

  〔一九〕〔封〕趙國公 宋本、南本、局本和北史本傳「趙」上都有「封」字,今據補。

  〔二0〕祖允 北史卷六0侯莫陳崇傳「允」作「元」。

  〔二一〕遣其將李尉遲菩薩將兵向武功 殿本考證云:「『李』字下有脫字。」按万俟醜奴部下未見李姓將領,「李」字恐是衍文。

  〔二二〕保定三年 「三」原作「二」。諸本和北史本傳都作「三」。張元濟云:「按下文云其夜護逼崇自殺。查崇死在保定三年,見紀五(卷五武帝紀)。」按張說是,今逕改。

  〔二三〕大統二年 「二」原作「三」。諸本都作「二」。張元濟以為「三」字誤。云「下文有三年」。按張說是,今逕改。

  〔二四〕同昌郡公 周書卷五武帝紀建德二年(五七三年)五月、三年九月、四年七月都作「周昌公」。按隋書卷二九地理志上同昌郡同昌縣條云「西魏置」。又尚安縣條云:「大業初,置同昌郡。」在西魏、北周時同昌是縣不是郡。周昌郡雖無可考,但屢見武帝紀,疑是。

  〔二五〕尋改封武威郡公 北史卷六0侯莫陳崇附兄順傳稱瓊「封脩武郡公」。按卷八靜帝紀大象二年(五八0年)六月見「脩武公侯莫陳瓊」,疑作「脩武」是。

  〔二六〕關中全百二之險 「百二」原倒作「二百」,諸本都作「百二」,今逕乙。

  〔二七〕當戰爭之利 北史卷六0傳論「利」作「秋」。按作「利」亦可通,而「秋」較長。

  〔二八〕疋馬得長坑之捷 宋本作「疋馬得長捷之後」。張元濟云:「北史(卷六0傳論)作『迮馬得長坑之俊』。」按宋本「後」字當為「俊」之誤。疑這裏本有訛字。諸本這句文從字順,未必原文如此。

  〔二九〕大宗伯大司徒廣陵王元欣 北史卷六0傳末「大宗伯」作「大宗師」。按元欣是宗室,疑作「大宗師」是。

  〔三0〕淮〔安〕王元育 北史卷六0傳末「淮」下有「安」字。按卷二文帝紀魏廢帝三年、卷三八元偉傳末附元氏宗室都作「淮安王元育」(北史卷五魏本紀五,廢帝三年同)。今據補。通鑑卷一六五作「臨淮王」,但卷一六三胡注卻作「淮王」,知胡氏所見周書已脫「安」字。雖通鑑亦當有據,然此處作「淮安」是。參卷二校記第二一條。

  〔三一〕大都督秦七州諸軍事 北史殿本卷六0傳末「秦七州諸軍事」作「北州諸軍事」。卷一0邵惠公顥附子導傳作「秦南等十五州諸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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