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周書卷三十一 列傳第二十三
周書卷三十一 列傳第二十三
〔一〕韋孝寬 韋敻 梁士彥
韋叔裕字孝寬,京兆杜陵人也,少以字行。世為三輔著姓。祖直善,〔二〕魏馮翊、扶風二郡守。父旭,武威郡守。建義初,為大行臺右丞,加輔國將軍、雍州大中正。永安二年,拜右將軍、南(幽)〔豳〕州刺史。〔三〕時氐賊數為抄竊,旭隨機招撫,並即歸附。尋卒官。贈司空、冀州刺史,諡曰文惠。
孝寬沉敏和正,涉獵經史。〔四〕弱冠,屬蕭寶夤作亂關右,乃詣闕,請為軍前驅。朝廷嘉之,即拜統軍。隨馮翊公長孫承業西征,每戰有功。拜國子博士,行華(陰)〔山〕郡事。〔五〕屬侍中楊侃為大都督,出鎮潼關,引孝寬為司馬。侃奇其才,以女妻之。永安中,授宣威將軍、給事中,尋賜爵山北縣男。普泰中,以都督從荊州刺史源子恭鎮襄城,〔六〕以功除(浙)〔析〕陽郡守。〔七〕時獨孤信為新野郡守,(司)〔同〕荊州,〔八〕與孝寬情好款密,政術俱美,荊部吏人,號為聯璧。孝武初,以都督鎮城。
文帝自原州赴雍州,命孝寬隨軍。及剋潼關,即授弘農郡守。從擒竇泰,兼左丞,節度宜陽兵馬事。仍與獨孤信入洛陽城守。復與宇文貴、怡峰應接潁州義徒,破東魏將任祥、堯雄於潁川。孝寬又進平樂口,下豫州,獲刺史馮邕。又從戰於河橋。時大軍不利,邊境騷然,乃令孝寬以大將軍行宜陽郡事。〔九〕尋遷南兗州刺史。
是歲,東魏將段琛、堯傑復據宜陽,遣其(揚)〔陽〕州刺史牛道恆扇誘邊民。〔一0〕孝寬深患之,乃遣諜人訪獲道恆手跡,令善學書者偽作道恆與孝寬書,論歸款意,又為落燼燒跡,若火下書者,還令諜人送於琛營。〔一一〕琛得書,果疑道恆,其所欲經略,皆不見用。孝寬知其離阻,日出奇兵掩襲,〔一二〕擒道恆及琛等,崤、澠遂清。
大統五年,進爵為侯。八年,轉晉州刺史,尋移鎮玉壁,兼攝南汾州事。先是山胡負險,屢為劫盜,孝寬示以威信,州境肅然。進授大都督。
十二年,齊神武傾山東之眾,志圖西入,以玉壁衝要,先命攻之。連營數十里,至於城下,乃於城南起土山,欲乘之以入。當其山處,城上先有兩高樓。孝寬更縛木接之,命極高峻,多積戰具以禦之。齊神武使謂城中曰:「縱爾縛樓至天,我會穿城取爾。」遂於城南鑿地道。又於城北起土山,攻具,晝夜不息。〔一三〕孝寬復掘長塹,要其地道,仍飭戰士屯塹。城外每穿至塹,戰士即擒殺之。又於塹外積柴貯火,敵人有伏地道內者,便下柴火,以皮韛吹之。吹氣一衝,〔一四〕咸即灼爛。城外又造攻車,車之所及,莫不摧毀。雖有排楯,莫之能抗。孝寬乃縫布為縵,隨其所向則張設之。布既懸於空中,其車竟不能壞。城外又縛松於竿,〔一五〕灌油加火,規以燒布,并欲焚樓。孝寬復長作鐵鉤,利其鋒刃,火竿來,以鉤遙割之,松麻俱落。外又於城四面穿地,作二十一道,分為四路,於其中各施梁柱,作訖,以油灌柱,放火燒之,柱折,城並崩壞。孝寬又隨崩處豎木柵以扞之,敵不得入。城外盡其攻擊之術,孝寬咸拒破之。
神武無如之何,乃遣倉曹參軍祖孝徵謂曰:「未聞救兵,何不降也?」孝寬報云:「我城池嚴固,兵食有餘,攻者自勞,守者常逸。豈有旬朔之間,已須救援。適憂爾眾有不反之危。孝寬關西男子,必不為降將軍也。」俄而孝徵復謂城中人曰:「韋城主受彼榮祿,或復可爾,自外軍士,何事相隨入湯火中耶。」乃射募格於城中云:「能斬城主降者,拜太尉,封開國郡公,邑萬戶,賞帛萬疋。」孝寬手題書背,反射城外云:「若有斬高歡者,一依此賞。」孝寬弟子遷,先在山東,又鎖至城下,臨以白刃,云若不早降,便行大戮。孝寬慷慨激揚,略無顧意。士卒莫不感勵,人有死難之心。
神武苦戰六旬,傷及病死者十四五,智力俱困,因而發疾。其夜遁去。後因此忿恚,遂殂。魏文帝嘉孝寬功,令殿中尚書長孫紹遠、左丞王悅至玉壁勞問,授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進爵建忠郡公。
廢帝二年,為雍州刺史。先是,路側一里置一土候,經雨頹毀,每須修之。自孝寬臨州,乃勒部內當候處植槐樹代之。既免修復,行旅又得庇廕。周文後見,怪問知之,曰:「豈得一州獨爾,當令天下同之。」於是令諸州夾道一里種一樹,十里種三樹,百里種五樹焉。
恭帝元年,以大將軍與燕國公于謹伐江陵,平之,以功封穰縣公。還,拜尚書右僕射,賜姓宇文氏。(二)〔三〕年,周文北巡〔一六〕,命孝寬還鎮玉壁。周孝閔帝踐阼,拜小司徒。明帝初,參麟趾殿學士,考校圖籍。
保定初,以孝寬立勳玉壁,遂於玉壁置勳州,仍授勳州刺史。齊人遣使至玉壁,求通互市。晉公護以其相持日久,絕無使命,一日忽來求交易,疑別有故。又以皇姑、皇世母先沒在彼,因其請和之際,或可致之。遂令司門下大夫尹公正至玉壁,共孝寬詳議。孝寬乃於郊盛設供帳,令公正接對使人,兼論皇家親屬在東之意。使者辭色甚悅。〔一七〕時又有汾州胡抄得關東人,孝寬復放東還,並致書一牘,具陳朝廷欲敦鄰好。遂以禮送皇姑及護母等。
孝寬善於撫御,能得人心。所遣間諜入齊者,皆為盡力。亦有齊人得孝寬金貨,遙通書疏。故齊動靜,朝廷皆先知。時有主帥許盆,孝寬托以心膂,令守一戍。盆乃以城東入。孝寬怒,遣諜取之,俄而斬首而還。其能致物情如此。
汾州之北,離石以南,悉是生胡,抄掠居人,阻斷河路。孝寬深患之。而地入於齊,無方誅剪。欲當其要處,置一大城。乃於河西徵役徒十萬,甲士百人,遣開府姚岳監築之。岳色懼,以兵少為難。孝寬曰:「計成此城,十日即畢。既去晉州四百餘里,一日創手,二日偽境始知;設令晉州徵兵,二日方集;謀議之間,自稽三日;計其軍行,二日不到。我之城隍,足得辦矣。」乃令築之。齊人果至南首,疑有大軍,乃停留不進。其夜,又令汾水以南,傍介山、稷山諸村,所在縱火。齊人謂是軍營,遂收兵自固。版築克就,卒如其言。〔一八〕
四年,進位柱國。時晉公護將東討,孝寬遣長史辛道憲啟陳不可,護不納。既而大軍果不利。後孔城遂陷,宜陽被圍。孝寬乃謂其將帥曰:「宜陽一城之地,未能損益。然兩國爭之,勞師數載。彼多君子,寧乏謀猷。若棄崤東,來圖汾北,我之疆界,必見侵擾。今宜於華谷及長秋速築城,以杜賊志。脫其先我,圖之實難。」於是畫地形,具陳其狀。晉公護令長史叱羅協謂使人曰:「韋公子孫雖多,數不滿百。汾北築城,遣誰固守?」事遂不行。天和五年,進爵鄖國公,增邑通前一萬戶。
是歲,齊人果解宜陽之圍,經略汾北,遂築城守之。其丞相斛律明月至汾東,請與孝寬相見。明月云:「宜陽小城,久勞戰爭。今既入彼,欲於汾北取償,幸勿怪也。」孝寬答曰:「宜陽彼之要衝,汾北我之所棄。我棄彼圖,取償安在?且君輔翼幼主,位重望隆,理宜調陰陽,撫百姓,焉用極武窮兵,搆怨連禍!且滄、瀛大水,千里無煙,復欲使汾、晉之間,橫屍暴骨?苟貪尋常之地,塗炭疲弊之人,竊為君不取。」
孝寬參軍曲巖頗知卜筮,謂孝寬曰:「來年,東朝必大相殺戮。」孝寬因令巖作謠歌曰:「百升飛上天,明月照長安。」百升,斛也。又言:「高山不摧自崩,槲樹不扶自豎。」令諜人多齎此文,遺之於鄴。祖孝徵既聞,更潤色之,明月竟以此誅。
建德之後,武帝志在平齊。孝寬乃上疏陳三策。其第一策曰:
臣在邊積年,頗見間隙,不因際會,難以成功。是以往歲出軍,徒有勞費,功績不立,由失機會。何者?長淮之南,舊為沃土,陳氏以破亡餘燼,猶能一舉平之。齊人歷年赴救,喪敗而反,內離外叛,計盡力窮。傳不云乎:「讎有釁焉,不可失也。」今大軍若出軹關,方軌而進,兼與陳氏共為掎角;并令廣州義旅,出自三鳥;又募山南驍銳,沿河而下;復遣北山稽胡絕其并、晉之路。凡此諸軍,仍令各募關、河之外勁勇之士,厚其爵賞,使為前驅。岳動川移,雷駭電激,百道俱進,並趨虜庭。必當望旗奔潰,所向摧殄。一戎大定,實在此機。
其第二策曰:
若國家更為後圖,未即大舉,宜與陳人分其兵勢。三鳥以北,萬春以南,廣事屯田,預為貯積。募其驍悍,立為部伍。彼既東南有敵,戎馬相持,我出奇兵,破其疆埸。彼若興師赴援,我則堅壁清野,待其去遠,還復出師。常以邊外之軍,引其腹心之眾。我無宿舂之費,彼有奔命之勞。一二年中,必自離叛。且齊氏昏暴,政出多門,鬻獄賣官,唯利是視,荒淫酒色,忌害忠良。闔境熬然,不勝其弊。以此而觀,覆亡可待。然後乘間電掃,事等摧枯。
其第三策曰:
竊以大周土宇,跨據關、河,蓄席卷之威,持建瓴之勢。太祖受天明命,與物更新,是以二紀之中,大功克舉。南清江、漢,西龕巴、蜀,塞表無虞,河右底定。唯彼趙、魏,獨為榛梗者,正以有事三方,未遑東略。遂使漳、滏遊魂,更存餘晷。昔勾踐亡吳,尚期十載;武王取亂,猶煩再舉。今若更存遵養,且復相時,臣謂宜還崇鄰好,申其盟約。安人和眾,通商惠工,蓄銳養威,觀釁而動。斯則長策遠馭,坐自兼并也。
書奏,武帝遣小司寇淮南公元(衛)〔偉〕、〔一九〕開府伊婁謙等重幣聘齊。爾後遂大舉,再駕而定山東,卒如孝寬之策。
孝寬每以年迫懸車,屢請致仕。帝以海內未平,優詔弗許。至是復稱疾乞骸骨。帝曰:「往已面申本懷,何煩重請也。」
五年,帝東伐,過幸玉壁。觀禦敵之所,深歎羨之,移時乃去。孝寬自以習練齊人虛實,請為先驅。帝以玉壁要衝,非孝寬無以鎮之,乃不許。及趙王招率兵出稽胡,與大軍掎角,乃敕孝寬為行軍總管,圍守華谷以應接之。孝寬克其四城。武帝平晉州,復令孝寬還舊鎮。
及帝凱還,復幸玉壁。從容謂孝寬曰:「世稱老人多智,善為軍謀。然朕唯共少年,一舉平賊。公以為何如?」孝寬對曰:「臣今衰耄,唯有誠心而已。然昔在少壯,亦曾輸力先朝,以定關右。」帝大笑曰:「實如公言。」乃詔孝寬隨駕還京。拜大司空,出為延州總管,進位上柱國。
大象元年,除徐兗等十一州十五鎮諸軍事、徐州總管。又為行軍元帥,狥地淮南。乃分遣杞公宇文亮攻黃城,郕公梁士彥攻廣陵,孝寬率眾攻壽陽,並拔之。初孝寬到淮南,所在皆密送誠款。然彼五門,尤為險要,陳人若開塘放水,即津濟路絕。孝寬遽令分兵據守之。陳刺史吳文育果遣決堰,〔二0〕已無及。於是陳人退走,江北悉平。
軍還,至豫州,宇文亮舉兵反,潛以數百騎襲孝寬營。時亮圉官茹寬密白其狀,〔二一〕孝寬有備。亮不得入,遁走,孝寬追獲之。詔以平淮南之功,別封一子滑國公。
及宣帝崩,隋文帝輔政,時尉遲迥先為相州總管,詔孝寬代之。又以小司徒叱列長釜為相州刺史,〔二二〕先令赴鄴。孝寬續進,至朝歌,迥遣大都督賀蘭貴齎書候孝寬。孝寬留貴與語以察之,疑其有變,遂稱疾徐行。又使人至相州求醫藥,密以伺之。既到湯陰,逢長釜奔還。孝寬兄子魏郡守藝又棄郡南走。孝寬審訐其狀,乃馳還。所經橋道,皆令毀撤,驛馬悉擁以自隨。又勒(騎)〔驛〕將曰:〔二三〕「蜀公將至,可多備餚酒及芻粟以待之。」迥果遣儀同梁子康將數百騎追孝寬,驛司供設豐厚,所經之處,皆輒停留,由是不及。
時或勸孝寬,以為洛京虛弱,素無守備,河陽鎮防,悉是關東鮮卑,迥若先往據之,則為禍不小。乃入保河陽。河陽城內舊有鮮卑八百人,家並在鄴,見孝寬輕來,謀欲應迥。孝寬知之,遂密造東京官司,詐稱遣行,分人詣洛陽受賜。既至洛陽,並留不遣。因此離解,其謀不成。
六月,詔發關中兵,以孝寬為元帥東伐。七月,軍次河陽。迥所署儀同薛公禮等圍逼懷州,孝寬遣兵擊破之。進次懷縣永〔橋〕城(橋)之東南。〔二四〕其城既在要衝,雉堞牢固,迥已遣兵據之。諸將士以此城當路,請先攻取。孝寬曰:「城小而固,若攻而不拔,損我兵威。今破其大軍,此亦何能為也。」於是引軍次于武陟,大破迥子惇,惇輕騎奔鄴。軍次於鄴西門豹祠之南。迥自出戰,又破之。迥窮迫自殺。兵士在小城中者,盡坑於遊豫園。諸有未服,皆隨機討之,關東悉平。十月,凱還京師。十一月薨,時年七十二。贈太傅、十二州諸軍事、雍州牧。諡曰襄。
孝寬在邊多載,屢抗強敵。所有經略,布置之初,人莫之解;見其成事,方乃驚服。雖在軍中,篤意文史,政事之餘,每自披閱。末年患眼,猶令學士讀而聽之。又早喪父母,事兄嫂甚謹。所得俸祿,不入私房。親族有孤遺者,必加振贍。朝野以此稱焉。長子諶年已十歲,魏文帝欲以女妻之。孝寬辭以兄子世康年長。帝嘉之,遂以妻世康。孝寬有六子,總、壽、霽、津知名。
韋敻字敬遠。〔二五〕志尚夷簡,澹於榮利。弱冠,被召拜雍州中從事,非其好也,遂謝疾去職。前後十見徵辟,皆不應命。屬太祖經綸王業,側席求賢,聞敻養高不仕,虛心敬悅,遣使辟之,備加禮命。雖情諭甚至,而竟不能屈。彌以重之,亦弗之奪也。所居之宅,枕帶林泉,敻對翫琴書,蕭然自樂。〔二六〕時人號為居士焉。至有慕其閑素者,或載酒從之,敻亦為之盡歡,接對忘倦。
明帝即位,禮敬逾厚。乃為詩以貽之曰:「六爻貞遯世,三辰光少微。潁陽讓逾遠,滄州去不歸。香動秋蘭佩,風飄蓮葉衣。坐石窺仙洞,乘槎下釣磯。嶺松千仞直,巖泉百丈飛。聊登平樂觀,遠望首陽薇。〔二七〕詎能同四隱,來參余萬機。」敻答帝詩,願時朝謁。帝大悅,敕有司日給河東酒一斗,號之曰逍遙公。
時晉公護執政,廣營第宅。嘗召敻至宅,訪以政事。敻仰視其堂,徐而歎曰:「酣酒嗜音,峻宇雕牆,有一於此,未或弗亡。」護不悅。有識者以為知言。
陳遣其尚書周弘正來聘,素聞敻名,請與相見。朝廷許之。弘正乃造敻,談謔盈日,恨相遇之晚。後請敻至賓館,敻〔不〕時赴〔二八〕。弘正仍贈詩曰:「德星猶未動,真車詎肯來。」其為時所欽挹如此。
武帝嘗與敻夜宴,大賜之縑帛,令侍臣數人負以送出。敻唯取一疋,示承恩旨而已。帝以此益重之。孝寬為延州總管,敻至州與孝寬相見。將還,孝寬以所乘馬及轡勒與敻。敻以其華飾,心弗欲之。笑謂孝寬曰:「昔人不棄遺簪墜履者,惡與之同出,不與同歸。吾雖不逮前烈,然捨舊錄新,亦非吾志也。」於是乃乘舊馬以歸。
武帝又以佛、道、儒三教不同,詔敻辨其優劣。敻以三教雖殊,同歸於善,其跡似有深淺,其致理殆無等級。〔二九〕乃著三教序奏之。帝覽而稱善。時宣帝在東宮,亦遺敻書,并令以帝所乘馬迎之,問以立身之道。敻對曰:「傳不云乎,儉為德之恭,侈為惡之大。欲不可縱,志不可滿。並聖人之訓也,願殿下察之。」
敻子瓘行隨州刺史,因疾物故,孝寬子總復於并州戰歿。一日之中,凶問俱至。家人相對悲慟,而敻神色自若。謂之曰:「死生命也,去來常事,亦何足悲。」援琴撫之如舊。
敻又雅好名義,虛襟善誘。雖耕夫牧豎有一介可稱者,皆接引之。特與族人處玄及安定梁曠為放逸之友。少愛文史,留情著述,手自抄錄數十萬言。晚年虛靜,唯以體道會真為務。舊所製述,咸削其藁,故文筆多並不存。
建德中,敻以年老,預戒其子等曰:「昔士安以蘧蒢束體,王孫以布囊繞尸,二賢高達,非庸才能繼。吾死之日,可斂舊衣,勿更新造。使棺足周尸,牛車載柩,墳高四尺,壙深一丈。其餘煩雜,悉無用也。朝晡奠食,於事彌煩,吾不能頓絕汝輩之情,可朔望一奠而已。仍薦素蔬,勿設牲牢。親友欲以物弔祭者,並不得為受。吾常恐臨終恍惚,故以此言預戒汝輩。瞑目之日,勿違吾志也。」
宣政元年二月,卒於家,時年七十七。武帝遣使祭,賻賵有加。其喪制葬禮,諸子等並遵其遺戒。子世康。
梁士彥字相如,〔三0〕安定烏氏人也。少任俠,好讀兵書,頗涉經史。周武帝將平東夏,聞其勇決,自扶風郡守除為九曲鎮將,進位上開府,封建威縣公。齊人甚憚之。
後以熊州刺史從武帝拔晉州,進位大將軍,除晉州刺史。及帝還,齊後主親攻圍之,樓堞皆盡,短兵相接。士彥慷慨自若,謂將士曰:「死在今日,吾為爾先。」於是勇猛齊奮,號聲動天,無不一當百。齊兵少卻,乃令妻及軍人子女晝夜修城,〔三一〕三日而就。武帝大軍亦至,〔三二〕齊師圍解。士彥見帝,捋帝鬚泣,帝亦為之流涕。時帝欲班師,士彥叩馬諫,帝從之。執其手曰:「朕有晉州,為平齊之基,宜善守之。」及齊平,封郕國公,位上柱國、〔三三〕雍州總管。〔三四〕宣帝即位,除徐州總管。與烏丸軌禽陳將吳明徹、裴忌於呂梁,〔三五〕略定淮南地。
隋文帝作相,轉亳州總管。尉遲迥反,為行軍總管,及韋孝寬擊之。令家僮梁默等為前鋒,士彥繼之,所當皆破。
及迥平,除相州刺史。深見忌,乃代還京師。閑居無事,恃功懷怨,與宇文忻、劉昉等謀反。將率僮僕,候上享廟之際以發機。復欲於蒲州起事,略取河北,捉黎陽關,塞河陽路,劫調布為牟甲,募盜賊為戰士。其甥裴通知而奏之。帝未發其事,授晉州刺史,欲觀其志。士彥欣然謂昉等曰:「天也!」又請儀同薛摩兒為長史,帝從之。後與公卿朝謁,帝令執士彥、忻、昉等於行間。詰之狀,猶不伏,捕薛摩兒至,對之。摩兒具論始末,云第二子剛垂泣苦諫,第三子叔諧曰「作猛獸須成班」。士彥失色,顧曰:「汝殺我!」於是伏誅。年七十二。
有子五人。操字孟德,位上開府、義鄉縣公,早卒。剛字永固,位大將軍、〔三六〕通政縣公、涇州刺史。以諫父獲免,徙瓜州。叔諧坐士彥誅。
梁默者,士彥之蒼頭也,驍武絕人。士彥每從征伐,常與默陷陣。仕周,位開府。開皇末,以行軍總管從楊素征突厥,進位大將軍。又從平楊諒,授柱國。大業五年,從煬帝征吐谷渾,力戰死之。贈光祿大夫。
校勘記
〔一〕 卷三十一 按此卷缺,後人以北史補,韋敻、梁士彥兩傳疑本是附傳。
〔二〕 祖直善 諸本「善」都作「喜」。殿本當是據北史卷六四韋孝寬傳改。
〔三〕 拜右將軍南(幽)〔豳〕州刺史 張森楷云:「『幽』當作『豳』,據下之『氐賊抄竊』,氐不得在幽州也。」按南豳州不見魏書地形志,但見於卷五八楊播附弟椿傳、卷五九蕭寶夤傳,知魏末有此州。楊氏隋志考證卷一有考。張說是,今據改。
〔四〕 涉獵經史 通志卷一五七韋孝寬傳,下有「年十五,便有壯志,善籌算,識者稱之」十四字,不見北史,可能是傳本北史脫去,也可能是周書原文。
〔五〕 行華(陰)〔山〕郡事 宋本和北史本傳「陰」作「山」。按魏書卷一0六下地形志下華州華山郡領華陰縣,華陰不是郡名。今據改。
〔六〕 從荊州刺史源子恭鎮襄城 北史本傳「襄」作「穰」。按荊州治穰城(魏書卷一0六下地形志下),疑作「穰」是,但襄城也屬荊州,分兵出鎮,也有可能,今不改。
〔七〕 以功除(浙)〔析〕陽郡守 宋本「浙」作「析」。二張皆以為「浙」字誤。張元濟云:「析陽郡屬析州,見魏書地形志(卷一0六下)。」按張說是,今據改。
〔八〕 時獨孤信為新野郡守(司)〔同〕荊州 宋本、汲本、局本「司」作「同」。殿本考證云:「北史云『同隸荊州』,『司』字疑『同』字之訛,并脫一『隸』字。」按『司』字不可通,今據改。
〔九〕 乃令孝寬以大將軍行宜陽郡事 北史本傳「大」作「本」。按孝寬這時名位尚低,似不能即授大將軍,疑當作「本」。
〔一0〕遣其(揚)〔陽〕州刺史牛道恆扇誘邊民 通鑑卷一五八「揚」作「陽」。按陽州治宜陽(見魏書卷一0六中地形志中)。本傳上云「段琛、堯傑復據宜陽」,下云「擒道恆及琛等,崤澠遂清」,則道恆當是陽州刺史,此作「揚州」誤。孝寬雖遷南兗州刺史,實仍在宜陽附近。今據改。
〔一一〕還令諜人送於琛營 通典卷一五一、通鑑卷一五八、通志卷一五七韋孝寬傳「送於」作「遺之於」。按「遺之」是假作遺失,使段琛信以為真,文義較長。
〔一二〕日出奇兵掩襲 北史本傳、通典卷一五一「日」作「因」,較長。
〔一三〕又於城北起土山攻具晝夜不息 冊府明本卷四00「攻具」上有「積」字,較長。但冊府宋本及北史皆無此字,或明本以意補。通典卷一六一「起土山」下無「攻具」二字,有「且作且攻」四字,疑周書韋孝寬傳原本當同通典。
〔一四〕吹氣一衝 北史本傳和冊府卷四00、通典卷一六一「吹」都作「火」,較長。
〔一五〕城外又縛松於竿 殿本考證云:「通鑑(卷一五九)作『縛松麻於竿』。按下文有『松麻俱落』句,知此脫一『麻』字,北史亦脫。」按通典卷一六一「松」下也有「麻」字。疑周書原文有此字。
〔一六〕(二)〔三〕年周文北巡 宋本和北史「二」作「三」。按卷二文帝紀下北巡在魏恭帝三年,今據改。
〔一七〕使者辭色甚悅 通志本傳作「於是使者忻然,辭色甚悅」。按通志多據北史,此傳卻有多出的辭句,可能是傳本北史脫去,也可能是周書原文。
〔一八〕汾州之北至卒如其言 御覽卷四四九所引和今本頗異,轉錄如左:武帝保定元年。汾晉之北,離石之南,悉是羌胡。而地居齊境,抄掠我東鄙。朝庭患之。韋孝寬乃於要害,欲置大城,以扼其吭。興役十萬,甲士百人,遣姚岳監之。岳有難色,謂孝寬曰:「國家每於境外築城,未嘗不動大眾。今深入胡境,密邇齊師,以兵百騎,何以禦役!」孝寬曰:「事有萬途,兵非一勢,君但受成規,無所憂也。計築城十日即畢。今齊君徵兵,三日方集;謀議之間,自稽三日;計其軍行,二日不到;我之城隍辦矣。」乃令築之。齊人果如期而至界首。疑有伏軍,不敢進迫。其夕,岳令緣汾傍山,處處舉火。齊人謂有大軍,因示自固。猶豫之間,土功已畢。齊師遂退。按此段文字頗多溢出於今本周書之外,如姚岳謂孝寬語三十一字即今本所無,但也有字句為今本有而御覽無者。有的還是比較重要的話,如「既去晉州四百餘里,一日創手,二日敵境始知」,無此二語計算日期便少了二天。御覽這一段必出於周書原本,但也多刪削,還有訛脫。如「生胡」作「羌胡」就顯然是錯的。御覽這段雖然可以推測為出於原本周書,但是否直接採自周書,還未能斷言。因為冊府卷四一0敘孝寬築城事便已和北史及今本周書孝寬傳完全相同了。
〔一九〕淮南公元(衛)〔偉〕 張森楷云:「淮南公自有傳(卷三八),作元偉。」按張說是,今據改。參卷六校記第一條。
〔二0〕陳刺史吳文育果遣決堰 宋本和北史本傳「育」作「立」。
〔二一〕時亮圉官茹寬密白其狀 北史本傳和周書卷一0邵惠公顥附孫亮傳、通鑑卷一七四「圉」作「國」。
〔二二〕叱列長釜 「釜」原作「文」。按卷八靜帝紀宋本、汲本、局本「文」作「釜」,是,今逕改。參卷八校記第一二條。
〔二三〕又勒(騎)〔驛〕將曰 宋本和北史本傳、冊府卷三六五「騎」作「驛」。隋書卷四七韋世康附弟藝傳作「復謂驛司曰」。按驛將是主驛之將,亦即「驛司」。作「騎」誤,今據改。
〔二四〕懷縣永〔橋〕城(橋) 宋本和北史本傳、冊府卷三五五、通鑑卷一七四都作「永橋城」。按「永橋」是鎮名。北史卷六二尉遲迥傳稱「永橋鎮將紇豆陵惠以城降迥」。殿本誤倒,今乙正。
〔二五〕韋敻字敬遠 御覽卷四0八「敬」作「弘」,卷五0五仍作「敬」。按韋敻是孝寬兄,見隋書卷四七韋世康傳、北史卷六四韋孝寬傳。今在孝寬傳末既沒有提出「兄敻」,在敻傳雖提到孝寬,也沒有說是敻弟。傳一開頭就是「韋敻字敬遠」,似乎與孝寬毫不相干。張森楷云:「敻傳不當與孝寬同列。據本書王雄、王謙、于謹、于翼各自為傳之例推之,則原文斷不如此亂也。據此傳文全同北史,蓋是後人取北史補者。」按韋敻如獨傳,其人與孝寬不類,也不宜同在一卷。疑本附孝寬傳。補此卷者抄北史孝寬傳到「孝寬有六子,總、壽、霽、津知名」而止。「孝寬兄敻」一句在這附見的四子事跡後,隔了三百多字,就顧不得抄上。接著抄敻傳又妄加「韋」字。這樣就變成獨傳的形式。後人寫目錄也就變成「韋敻」而不是在孝寬下小字寫「兄敻」,沿誤至今。
〔二六〕蕭然自樂 宋本和北史卷六四韋孝寬附兄敻傳「樂」作「逸」。張元濟以為「樂」字誤。按「樂」亦通,今不改。
〔二七〕遠望首陽薇 諸本和北史本傳、冊府卷九七「遠」都作「遙」,疑殿本誤。按周書、北史、冊府錄此詩互有異同,但皆無關文義,不再列舉。
〔二八〕敻〔不〕時赴 局本和北史本傳「時」上有「不」字,局本當從北史補。冊府卷八八二、御覽卷四0八作「未赴」,無「時」字。按文義應有「不」或「未」字,今從局本補「不」字。
〔二九〕其致理殆無等級 宋本和北史百衲本「殆」作「如」。宋本冊府卷八四0作「加」,亦「如」字之訛,明本冊府改作「若」。
〔三0〕梁士彥 按士彥在周無多事跡,死於隋代。此傳以北史補,下半敘入隋後為隋文誅死事,不該闌入周書。疑士彥亦是附傳,因與孝寬同平相州,故連類而及。補者全取北史,其人始末備見,目錄遂升為獨傳。
〔三一〕乃令妻及軍人子女 隋書卷四0、北史卷七三梁士彥傳、冊府卷四00「妻」下都有「妾」字(冊府無「及」字),疑周書脫「妾」字。
〔三二〕武帝大軍亦至 宋本、南本和北史本傳「大」作「六」。按隋書本傳作「帝率六軍亦至」,北史此傳全採隋書,周書又以北史補,作「六」是。百衲本修作「大」,誤。
〔三三〕及齊平封郕國公位上柱國 卷八靜帝紀稱士彥進上柱國在大象二年(五八0年)十二月。這裏置於平齊之後,宣帝即位前,則當是建德六年至宣政元年間(五七七-五七八年)。按建德五年士彥守晉州時位上開府、大將軍(見卷六武帝紀),平齊後封公,進位「柱國」,正相當。這裏當衍「上」字。然隋書、北史皆同,或原文已誤。
〔三四〕雍州總管 隋書、北史本傳「總管」作「主簿」。按雍州是京都所在,周代置牧。任雍州牧者照例是皇室親貴。平齊前後任雍州牧者是趙王招,宣政元年(五七八年)陳王純繼任(並見卷六武帝紀)。這些親貴實際並不管事,宇文招又屢次出征,疑管事的實為主簿。正如親貴出任總管,往往以長史主持府事一樣。這樣的主簿、長史地位與一般的主簿、長史不同。士彥當是雍州主簿,補周書者疑其身分不合,故改作「總管」,實誤。
〔三五〕宣帝即位除徐州總管與烏丸軌禽陳將吳明徹裴忌於呂梁 按梁士彥在建德六年(五七七年)已任徐州總管,吳明徹攻呂梁,也在這年。王軌敗陳軍,擒吳明徹在宣政元年(五七八年)三月。武帝死在這年六月(並見卷六武帝紀)。卷四0王軌傳(王軌即烏丸軌)稱敗陳軍後,「高祖嘉之,進位柱國,仍拜徐州總管」。其事在武帝死前甚明。疑隋書衍「宣帝即位」四字,北史、周書並承其誤。
〔三六〕剛字永固位大將軍 隋書本傳作「上大將軍」,北史脫「上」字,故周書亦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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