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李賢注》後漢書卷八十四 列女傳第七十四
後漢書卷八十四 列女傳第七十四
詩書之言女德尚矣。〔一〕若夫賢妃助國君之政,哲婦隆家人之道,高士弘清淳之風,貞女亮明白之節,則其徽美未殊也,而世典咸漏焉。故自中興以後,綜其成事,述為列女篇。如馬、鄧、梁后別見前紀,梁嫕、李姬各附家傳,〔二〕若斯之類,並不兼書。餘但次才行尤高秀者,不必專在一操而已。
〔一〕 詩謂「關雎,后妃之德也」。書稱「釐降二女于媯汭,嬪于虞」。尚,遠也。
〔二〕 嫕,梁竦女。李姬,李固女也。
勃海鮑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宣嘗就少君父學,父奇其清苦,故以女妻之,裝送資賄甚盛。宣不悅,謂妻曰:「少君生富驕,習美飾,而吾實貧賤,不敢當禮。」妻曰:「大人以先生脩德守約,故使賤妾侍執巾櫛。既奉承君子,唯命是從。」宣笑曰:「能如是,是吾志也。」妻乃悉歸侍御服飾,更著短布裳,與宣共挽鹿車歸鄉里。拜姑禮畢,提甕出汲。脩行婦道,鄉邦稱之。
宣、哀帝時官至司隸校尉。子永,中興初為魯郡太守。永子昱從容問少君曰:「太夫人寧復識挽鹿車時不?」對曰:「先姑有言〔一〕:『存不忘亡,安不忘危。』〔二〕吾焉敢忘乎!」永、昱已見前傳。
〔一〕 爾雅曰:「舅姑在則曰君舅、君姑,沒則曰先舅、先姑。」
〔二〕 易繫辭之言也。
太原王霸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霸少立高節,光武時,連徵不仕。霸已見逸人傳。妻亦美志行。初,霸與同郡令狐子伯為友,後子伯為楚相,而其子為郡功曹。子伯乃令子奉書於霸,車馬服從,雍容如也。霸子時方耕於野,聞賓至,投耒而歸,〔一〕見令狐子,沮怍不能仰視。〔二〕霸目之,有愧容,客去而久臥不起。妻怪問其故,始不肯告,妻請罪,而後言曰:「吾與子伯素不相若,向見其子容服甚光,舉措有適,而我兒曹蓬髮歷齒,未知禮則,〔三〕見客而有慚色。父子恩深,不覺自失耳。」妻曰:「君少修清節,不顧榮祿。今子伯之貴孰與君之高?柰何忘宿志而慚兒女子乎!」霸屈起而笑曰:〔四〕「有是哉!」遂共終身隱遯。
〔一〕 鄭玄注禮記云:「耒,耜之上曲者也。說文曰:『耒,手耕曲木。』」
〔二〕 沮,喪也。怍,慚也。
〔三〕 曹,輩也。
〔四〕 屈音渠勿反。
廣漢姜詩妻者,同郡龐盛之女也。詩事母至孝,妻奉順尤篤。母好飲江水,水去舍六七里,妻常泝流而汲。後值風,不時得還,母渴,詩責而遣之。妻乃寄止鄰舍,晝夜紡績,市珍羞,使鄰母以意自遺其姑。如是者久之,姑怪問鄰母,鄰母具對。姑感慚呼還,恩養愈謹。其子後因遠汲溺死,妻恐姑哀傷,不敢言,而託以行學不在。姑嗜魚鱠,又不能獨食,夫婦常力作供鱠,呼鄰母共之。舍側忽有涌泉,味如江水,每旦輒出雙鯉魚,常以供二母之膳。赤眉散賊經詩里,弛兵而過,曰:「驚大孝必觸鬼神。」時歲荒,賊乃遺詩米肉,受而埋之,比落蒙其安全。〔一〕
〔一〕 比,近也。落,藩也。
永平三年,察孝廉,顯宗詔曰:「大孝入朝,凡諸舉者一聽平之。」由是皆拜郎中。詩尋除江陽令,卒于官。所居治,鄉人為立祀。
沛郡周郁妻者,同郡趙孝之女也,字阿。少習儀訓,閑於婦道,而郁驕淫輕躁,多行無禮。郁父偉謂阿曰:「新婦賢者女,當以道匡夫。郁之不改,新婦過也。」阿拜而受命,退謂左右曰:「我無樊衛二姬之行,〔一〕故君以責我。我言而不用,君必謂我不奉教令,則罪在我矣。若言而見用,是為子違父而從婦,則罪在彼矣。生如此,亦何聊哉!」乃自殺。莫不傷之。
〔一〕 列女傳曰,楚莊王好田獵,樊姬故不食鮮禽以諫王。齊桓公好音樂,衛姬不聽五音以諫公。並解具文苑傳也。
扶風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也,名昭,字惠班,一名姬。博學高才。世叔早卒,有節行法度。兄固著漢書,其八表及天文志未及竟而卒,和帝詔昭就東觀臧書閣踵而成之。〔一〕帝數召入宮,令皇后諸貴人師事焉,號曰大家。每有貢獻異物,輒詔大家作賦頌。及鄧太后臨朝,與聞政事。以出入之勤,特封子成關內侯,官至齊相。時漢書始出,多未能通者,同郡馬融伏於閣下,從昭受讀,後又詔融兄續繼昭成之。〔二〕
〔一〕 踵,繼也。
〔二〕 融兄名續,見馬援傳。
永初中,太后兄大將軍鄧騭以母憂,上書乞身,太后不欲許,以問昭。昭因上疏曰:「伏惟皇太后陛下,躬盛德之美,隆唐虞之政,闢四門而開四聰,采狂夫之瞽言,納芻蕘之謀慮。〔一〕妾昭得以愚朽,身當盛明,敢不披露肝膽,以效萬一。妾聞謙讓之風,德莫大焉,故典墳述美,神祇降福。〔二〕昔夷齊去國,天下服其廉高;〔三〕太伯違邠,孔子稱為三讓。〔四〕所以光昭令德,揚名于後者也。論語曰:『能以禮讓為國,於從政乎何有。』〔五〕由是言之,推讓之誠,其致遠矣。今四舅深執忠孝,引身自退,〔六〕而以方垂未靜,拒而不許;如後有毫毛加於今日,〔七〕誠恐推讓之名不可再得。緣見逮及,故敢昧死竭其愚情。自知言不足采,以示蟲螘之赤心。」太后從而許之。於是騭等各還里第焉。
〔一〕 前書曰:「狂夫之言,明主擇焉。」詩曰:「先人有言,詢于芻蕘。」
〔二〕 易曰:「謙尊而光。」又曰:「鬼神害盈而福謙。」左傳曰:「謙讓者,德之基也。」
〔三〕 孟子曰:「聞伯夷之風者,貪夫廉,懦夫有立志。」
〔四〕 周太王有疾,太伯欲讓季歷,託採藥於吳。時已居周,此言邠者,蓋本其始而言之也。
〔五〕 論語孔子之言也。何有言若無有。
〔六〕 四舅謂騭、悝、弘、閶也。
〔七〕 謂有纖微之過,則推讓之美失也。
作女誡七篇,有助內訓。其辭曰:
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餘寵,賴母師之典訓。〔一〕年十有四,執箕帚於曹氏,〔二〕于今四十餘載矣。戰戰兢兢,常懼黜辱,以增父母之羞,以益中外之累。〔三〕夙夜劬心,勤不告勞,而今而後,乃知免耳。吾性疏頑,教道無素,〔四〕恆恐子穀負辱清朝。〔五〕聖恩橫加,猥賜金紫,〔六〕實非鄙人庶幾所望也。男能自謀矣,吾不復以為憂也。但傷諸女方當適人,而不漸訓誨,不聞婦禮,懼失容它門,取恥宗族。吾今疾在沈滯,性命無常,念汝曹如此,每用惆悵。閒作女誡七章,願諸女各寫一通,庶有補益,裨助汝身。去矣,其勗勉之!〔七〕
〔一〕 母,傅母也。師,女師也。左傳曰:「宋伯姬卒,待姆也。」毛詩曰:「言告師氏,言告言歸。」
〔二〕 前書呂公謂高祖曰:「臣有息女,願為箕帚妾。」言執箕帚主賤役,以事舅姑。
〔三〕 中,內也。
〔四〕 素,先也。
〔五〕 三輔決錄曰:「齊相子穀,頗隨時俗。」注云:「曹成,壽之子也。司徒掾察孝廉,為長垣長。母為太后師,徵拜中散大夫。」子穀即成之字也。
〔六〕 漢官儀曰「二千石金印紫綬」也。
〔七〕 去矣猶言從今已往。
卑弱第一:古者生女三日,臥之床下,弄之瓦塼,而齋告焉。〔一〕臥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弄之瓦塼,明其習勞,主執勤也。齋告先君,明當主繼祭祀也。〔二〕三者蓋女人之常道,禮法之典教矣。謙讓恭敬,先人後己,有善莫名,〔三〕有惡莫辭,忍辱含垢,常若畏懼,是謂卑弱下人也。晚寢早作,勿憚夙夜,〔四〕執務私事,不辭劇易,〔五〕所作必成,手跡整理,是謂執勤也。正色端操,以事夫主,清靜自守,無好戲笑,絜齊酒食,以供祖宗〔六〕,是謂繼祭祀也。三者苟備,而患名稱之不聞,黜辱之在身,未之見也。三者苟失之,何名稱之可聞,黜辱之可遠哉!
〔一〕 詩小雅曰:「乃生女子,載寢之地,載弄之瓦。」毛萇注云:「瓦,紡塼也。」箋云:「臥之於地,卑之也。紡塼,習其所有事也。」
〔二〕 毛詩傳曰:「采蘋,大夫妻能循法度也。能循法度,則可以承先祖供祭祀矣。」「于以采蘋,南澗之濱。于以采藻,于彼行潦。于以盛之,惟筐及筥,于以湘之,惟錡及釜。于以(大)〔奠〕之,宗室牖(戶)〔下〕。誰其尸之?有齊季女。」
〔三〕 不自名己之善也。
〔四〕 作,起也。
〔五〕 劇猶難也。
〔六〕 絜,清也,謂食也。左傳曰「絜粢豐盛」也。
夫婦第二:夫婦之道,參配陰陽,通達神明,信天地之弘義,人倫之大節也。是以禮貴男女之際,詩著關雎之義。〔一〕由斯言之,不可不重也。夫不賢,則無以御婦;婦不賢,則無以事夫。夫不御婦,則威儀廢缺;婦不事夫,則義理墮闕。〔二〕方斯二事,其用一也。察今之君子,徒知妻婦之不可不御,威儀之不可不整,故訓其男,檢以書傳,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禮義之不可不存也。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於彼此之數乎!禮,八歲始教之書,十五而至於學矣。〔三〕獨不可依此以為則哉!
〔一〕 禮記曰:「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詩關雎,樂得賢女,以配君子也。
〔二〕 墮音許規反。墮,廢也。
〔三〕 禮記曰:「八歲入小學。」
敬慎第三:陰陽殊性,男女異行。陽以剛為德,陰以柔為用,男以彊為貴,女以弱為美。故鄙諺有云:「生男如狼,猶恐其尪;生女如鼠,猶恐其虎。」然則修身莫若敬,避彊莫若順。故曰敬順之道,婦人之大禮也。夫敬非它,持久之謂也。夫順非它,寬裕之謂也。持久者,知止足也。寬裕者,尚恭下也。夫婦之好,終身不離。房室周旋,遂生媟黷。媟黷既生,語言過矣。語言既過,縱恣必作。縱恣既作,則侮夫之心生矣。此由於不知止足者也。夫事有曲直,言有是非。直者不能不爭,曲者不能不訟。訟爭既施,則有忿怒之事矣。此由於不尚恭下者也。侮夫不節,譴呵從之;忿怒不止,楚撻從之。夫為夫婦者,義以和親,恩以好合,楚撻既行,何義之存?譴呵既宣,何恩之有?恩義俱廢,夫婦離矣。
婦行第四:女有四行,一曰婦德,二曰婦言,三曰婦容,四曰婦功。〔一〕夫云婦德,不必才明絕異也;婦言,不必辯口利辭也;婦容,不必顏色美麗也;婦功,不必工巧過人也。清閑貞靜,守節整齊,行己有恥,動靜有法,是謂婦德。擇辭而說,不道惡語,時然後言,不厭於人,是謂婦言。盥浣塵穢,服飾鮮絜,沐浴以時,身不垢辱,是謂婦容。專心紡績,不好戲笑,絜齊酒食,以奉賓客,是謂婦功。此四者,女人之大德,而不可乏之者也。然為之甚易,唯在存心耳。古人有言:「仁遠乎哉?我欲仁,而仁斯至矣。」〔二〕此之謂也。
〔一〕 禮記文也。
〔二〕 論語孔子之言也。
專心第五:禮,夫有再娶之義,〔一〕婦無二適之文,故曰夫者天也。〔二〕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離也。行違神祇,天則罰之;禮義有愆,夫則薄之。故女憲曰:「得意一人,是謂永畢;失意一人,是謂永訖。」由斯言之,夫不可不求其心。然所求者,亦非謂佞媚苟親也,固莫若專心正色。禮義居絜,耳無塗聽,目無邪視,出無冶容,入無廢飾,無聚會群輩,無看視門戶,此則謂專心正色矣。若夫動靜輕脫,視聽陜輸,〔三〕入則亂髮壞形,出則窈窕作態,〔四〕說所不當道,觀所不當視,此謂不能專心正色矣。
〔一〕 儀禮曰:「父在為母,何以期?至尊在,不敢伸也。父必三年而後娶,達子志也。」
〔二〕 儀禮曰:「夫者,妻之天也。婦人不二斬者,猶曰不二天也。」
〔三〕 陜輸,不定貌也。
〔四〕 窈窕,妖冶之貌也。
曲從第六:夫得意一人,是謂永畢;失意一人,是謂永訖。欲人定志專心之言也。舅姑之心,豈當可失哉?物有以恩自離者,亦有以義自破者也。夫雖云愛,舅姑云非,此所謂以義自破者也。然則舅姑之心柰何?固莫尚於曲從矣。姑云不爾而是,固宜從令;〔一〕姑云爾而非,猶宜順命。勿得違戾是非,爭分曲直。此則所謂曲從矣。故女憲曰:「婦如影響,焉不可賞。」〔二〕
〔一〕 不爾猶不然也。
〔二〕 影響言順從也。
和叔妹第七:婦人之得意於夫主,由舅姑之愛己也;舅姑之愛己,由叔妹之譽己也。由此言之,我臧否譽毀,一由叔妹,叔妹之心,復不可失也。皆莫知叔妹之不可失,而不能和之以求親,其蔽也哉!自非聖人,鮮能無過。故顏子貴於能改,仲尼嘉其不貳,〔一〕而況婦人者也!雖以賢女之行,聰哲之性,其能備乎!是故室人和則謗掩,外內離則惡揚。此必然之埶也。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此之謂也。〔二〕夫嫂妹者,體敵而尊,恩疏而義親。若淑媛謙順之人,〔三〕則能依義以篤好,崇恩以結援,使徽美顯章,而瑕過隱塞,舅姑矜善,而夫主嘉美,聲譽曜于邑鄰,休光延於父母。若夫憃愚之人,於嫂則託名以自高,於妹則因寵以驕盈。驕盈既施,何和之有!恩義既乖,何譽之臻!是以美隱而過宣,姑忿而夫慍,毀訾布於中外,恥辱集于厥身,進增父母之羞,退益君子之累。〔四〕斯乃榮辱之本,而顯否之基也。可不慎哉!然則求叔妹之心,固莫尚於謙順矣。謙則德之柄,〔五〕順則婦之行。凡斯二者,足以和矣。詩云:「在彼無惡,在此無射。」其斯之謂也〔六〕。
〔一〕 論語孔子曰:「顏回不貳過。」易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
〔二〕 金,物之堅者。若二人同心,則其利可以斷之。二人既同心,其芳馨如蘭也。古人通謂氣為臭也。
〔三〕 淑,善也。美女曰媛也。
〔四〕 君子謂夫也。詩曰:「未見君子,憂心忡忡。」
〔五〕 易繫辭之文也。
〔六〕 韓詩周頌之言也。射,厭也。射音亦。毛詩「射」作「斁」也。
馬融善之,令妻女習焉。
昭女妹曹豐生,〔一〕亦有才惠,為書以難之,辭有可觀。
〔一〕 昭婿之妹也。
昭年七十餘卒,皇太后素服舉哀,使者監護喪事。所著賦、頌、銘、誄、問、注、哀辭、書、論、上疏、遺令,凡十六篇。子婦丁氏為撰集之,又作大家讚焉。
河南樂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羊子嘗行路,得遺金一餅,還以與妻。妻曰:「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一〕廉者不受嗟來之食,〔二〕況拾遺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慚,乃捐金於野,而遠尋師學。一年來歸,妻跪問其故。羊子曰:「久行懷思,無它異也。」妻乃引刀趨機而言曰:「此織生自蠶繭,成於機杼,一(絲)〔〕而累,以至於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斷斯織也,則捐失成功,稽廢時月。夫子積學,當日知其所亡,〔三〕以就懿德。若中道而歸,何異斷斯織乎?」羊子感其言,復還終業,遂七年不反。妻常躬勤養姑,又遠饋羊子。
〔一〕 論言撰考讖曰:「水名盜泉,仲尼不漱。」。
〔二〕 解見文苑傳也。
〔三〕 論語孔子曰:「君子日知其所亡,月無忘其所能。」亡,無也。
嘗有它舍雞謬入園中,姑盜殺而食之,妻對雞不餐而泣。姑怪問其故。妻曰:「自傷居貧,使食有它肉。」姑竟棄之。
後盜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聞,操刀而出。盜人曰:「釋汝刀從我者可全,不從我者,則殺汝姑。」妻仰天而歎,舉刀刎頸而死。盜亦不殺其姑。太守聞之,即捕殺賊盜,而賜妻縑帛,以禮葬之,號曰「貞義」。
漢中程文矩妻者,同郡李法之姊也,字穆姜。有二男,而前妻四子。文矩為安眾令,喪於官。〔一〕四子以母非所生,憎毀日積,而穆姜慈愛溫仁,撫字益隆,衣食資供皆兼倍所生。或謂母曰:「四子不孝甚矣,何不別居以遠之?」對曰:「吾方以義相導,使其自遷善也。」及前妻長子興遇疾困篤,母惻隱自然,親調藥膳,恩情篤密。興疾久乃瘳,於是呼三弟謂曰:「繼母慈仁,出自天受。吾兄弟不識恩養,禽獸其心。雖母道益隆,我曹過惡亦已深矣!」遂將三弟詣南鄭獄,陳母之德,狀己之過,乞就刑辟。縣言之於郡,郡守表異其母,蠲除家徭,遣散四子,許以脩革,自後訓導愈明,並為良士。
〔一〕 安眾,縣,屬南陽郡。
穆姜年八十餘卒。臨終敕諸子曰:「吾弟伯度,智達士也。所論薄葬,其義至矣。又臨亡遺令,賢聖法也。〔一〕令汝曹遵承,勿與俗同,增吾之累。」諸子奉行焉。
〔一〕 前書孝文帝、楊王孫、龔勝臨亡,並有遺令。
孝女曹娥者,會稽上虞人也。父盱,能絃歌,為巫祝。漢安二年五月五日,於縣江泝濤(迎)婆娑〔迎〕神,溺死,不得屍骸。娥年十四,乃沿江號哭,晝夜不絕聲,旬有七日,遂投江而死。〔一〕至元嘉元年,縣長度尚改葬娥於江南道傍,為立碑焉。〔二〕
〔一〕 娥投衣於水,祝曰:「父屍所在衣當沈。」衣隨流至一處而沈,娥遂隨衣而沒。「衣」字或作「瓜」。見項原列女傳也。
〔二〕 會稽典錄曰:「上虞長度尚弟子邯鄲淳,字子禮。時甫弱冠,而有異才。尚先使魏朗作曹娥碑,文成未出,會朗見尚,尚與之飲宴,而子禮方至督酒。尚問朗碑文成未?朗辭不才,因試使子禮為之,操筆而成,無所點定。朗嗟歎不暇,遂毀其草。其後蔡邕又題八字曰:『黃絹幼婦,外孫虀臼。』」
吳許升妻者,呂氏之女也,字榮。升少為博徒,不理操行,榮嘗躬勤家業,以奉養其姑。數勸升修學,每有不善,輒流涕進規。榮父積忿疾升,乃呼榮欲改嫁之。榮歎曰:「命之所遭,義無離貳!」終不肯歸。升感激自厲,乃尋師遠學,遂以成名。尋被本州辟命,行至壽春,道為盜所害。刺史尹耀捕盜得之。榮迎喪於路,聞而詣州,請甘心讎人。耀聽之。榮乃手斷其頭,以祭升靈。後郡遭寇賊,賊欲犯之,榮踰垣走,賊拔刀追之。賊曰:「從我則生,不從我則死。」榮曰:「義不以身受辱寇虜也!」遂殺之。是日疾風暴雨,雷電晦冥,賊惶懼叩頭謝罪,乃殯葬之。
汝南袁隗妻者,扶風馬融之女也。字倫。隗已見前傳。倫少有才辯。融家世豐豪,裝遣甚盛。及初成禮,隗問之曰:「婦奉箕箒而已,何乃過珍麗乎?」對曰:「慈親垂愛,不敢逆命。君若欲慕鮑宣、梁鴻之高者,妾亦請從少君、孟光之事矣。」隗又曰:「弟先兄舉,世以為笑。今處姊未適,先行可乎?」對曰:「妾姊高行殊〈辶豸页〉,未遭良匹,不似鄙薄,苟然而已。」又問曰:「南郡君學窮道奧,文為辭宗,〔一〕而所在之職,輒以貨財為損,何邪?」對曰:「孔子大聖,不免武叔之毀;子路至賢,猶有伯寮之愬。〔二〕家君獲此,固其宜耳。」隗默然不能屈,帳外聽者為慚。隗既寵貴當時,倫亦有名於世。年六十餘卒。
〔一〕 融為南郡太守。
〔二〕 論語曰,叔孫武叔毀仲尼,子貢曰:「無以為也。它人之賢者猶丘陵焉,猶可踰也。仲尼如日月也,無得而踰焉。」公伯寮愬子路於季孫。孔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倫妹芝,亦有才義。少喪親長而追感,乃作申情賦云。
酒泉龐淯母者,趙氏之女也,字娥。父為同縣人所殺,而娥兄弟三人,時俱病物故,讎乃喜而自賀,以為莫己報也。娥陰懷感憤,乃潛備刀兵,常帷車以候讎家。十餘年不能得。後遇於都亭,刺殺之。因詣縣自首。曰:「父仇已報,請就刑戮。」(福)祿〔福〕長尹嘉義之,解印綬欲與俱亡。娥不肯去。曰:「怨塞身死,妾之明分;結罪理獄,君之常理。何敢苟生,以枉公法!」後遇赦得免。州郡表其閭。太常張奐嘉歎,以束帛禮之。
沛劉長卿妻者,同郡桓鸞之女也。鸞已見前傳。生一男五歲而長卿卒,妻防遠嫌疑,不肯歸寧。兒年十五,晚又夭歿。妻慮不免,乃豫刑其耳以自誓。宗婦相與愍之,共謂曰:「若家殊無它意;假令有之,猶可因姑姊妹以表其誠,何貴義輕身之甚哉!」對曰:「昔我先君五更,學為儒宗,尊為帝師。五更已來,歷代不替,男以忠孝顯,女以貞順稱。詩云:『無忝爾祖,聿脩厥德。』是以豫自刑翦,以明我情。」沛相王吉上奏高行,顯其門閭,號曰「行義桓釐」,〔一〕縣邑有祀必膰焉。〔二〕
〔一〕 寡婦曰釐。
〔二〕 膰,祭餘肉也。尊敬之,故有祭祀必致其餘也。左傳曰:「天子有事膰焉。」
安定皇甫規妻者,不知何氏女也。規初喪室家,後更娶之。妻善屬文,能草書,時為規荅書記,眾人怪其工。及規卒時,妻年猶盛,而容色美。後董卓為相國,承其名,娉以軿輜百乘,馬二十匹,奴婢錢帛充路。妻乃輕服詣卓門,跪自陳請,辭甚酸愴。卓使傅奴侍者悉拔刀圍之,而謂曰:「孤之威教,欲令四海風靡,何有不行於一婦人乎!」妻知不免,乃立罵卓曰:「君羌胡之種,毒害天下猶未足邪!妾之先人,清德奕世。皇甫氏文武上才,為漢忠臣。君親非其趣使走吏乎?敢欲行非禮於爾君夫人邪!」卓乃引車庭中,以其頭縣軶,鞭撲交下。〔一〕妻謂持杖者曰:「何不重乎?速盡為惠。」遂死車下。後人圖畫,號曰「禮宗」云。
〔一〕 周禮考工記曰:「軶長六尺。」鄭眾曰:「謂轅端壓牛領者。」
南陽陰瑜妻者,潁川荀爽之女也,名采,字女荀。聰敏有才蓺。年十七,適陰氏。十九產一女,而瑜卒。采時尚豐少,常慮為家所逼,自防禦甚固。後同郡郭奕喪妻,爽以采許之,〔一〕因詐稱病篤,召采。既不得已而歸,懷刃自誓。爽令傅婢執奪其刃,扶抱載之,猶憂致憤激,敕衛甚嚴。女既到郭氏,乃偽為歡悅之色,謂左右曰:「我本立志與陰氏同穴,而不免逼迫,遂至於此,素情不遂,柰何?」乃命使建四燈,盛裝飾,請奕入相見,共談,言辭不輟。(亦)〔奕〕敬憚之,遂不敢逼,至曙而出。采因敕令左右辨浴。既入室而掩戶,權令侍人避之,以粉書扉上曰:「尸還陰。」「陰」字未及成,懼有來者,遂以衣帶自縊。左右翫之不為意,比視,已絕,時人傷焉。
〔一〕 魏書奕字伯益,(壽)〔嘉〕之子也,為太子文學,早卒。
犍為盛道妻者,同郡趙氏之女也,字媛姜。建安五年,益部亂,道聚眾起兵,事敗,夫妻執繫,當死。媛姜夜中告道曰:「法有常刑,必無生望,君可速潛逃,建立門戶,妾自留獄,代君塞咎。」道依違未從。媛姜便解道桎梏,為齎糧貨。子翔時年五歲,使道攜持而走。媛姜代道持夜,應對不失。度道已遠,乃以實告吏,應時見殺。道父子會赦得歸。道感其義,終身不娶焉。
孝女叔先雄者,犍為人也。父泥和,永建初為縣功曹。縣長遣泥和拜檄謁巴郡太守,乘船墯湍水物故,尸喪不歸。雄感念怨痛,號泣晝夜,心不圖存,常有自沈之計。所生男女二人,並數歲,雄乃各作囊,盛珠環以繫兒,數為訣別之辭。家人每防閑之,經百許日後稍懈,雄因乘小船,於父墯處慟哭,遂自投水死。弟賢,其夕夢雄告之:「卻後六日,當共父同出。」至期伺之,果與父相持,浮於江上。郡縣表言,為雄立碑,圖象其形焉。
陳留董祀妻者,同郡蔡邕之女也,名琰,字文姬。〔一〕博學有才辯,又妙於音律。〔二〕適河東衛仲道。夫亡無子,歸寧于家。興平中,天下喪亂,文姬為胡騎所獲,沒於南匈奴左賢王,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曹操素與邕善,痛其無嗣,乃遣使者以金璧贖之,而重嫁於祀。
〔一〕 列女後傳,琰字昭姬也。
〔二〕 劉昭幼童傳曰:「邕夜鼓琴,絃絕。琰曰:『第二絃。』邕曰:『偶得之耳。』故斷一絃問之,琰曰:『第四絃。』並不差謬。」
祀為屯田都尉,犯法當死,文姬詣曹操請之。時公卿名士及遠方使驛坐者滿堂,操謂賓客曰:「蔡伯喈女在外,今為諸君見之。」及文姬進,蓬首徒行,叩頭請罪,音辭清辯,旨甚酸哀,眾皆為改容。操曰:「誠實相矜,然文狀已去,柰何?」文姬曰:「明公廄馬萬匹,虎士成林,何惜疾足一騎,而不濟垂死之命乎!」操感其言,乃追原祀罪。時且寒,賜以頭巾履襪。操因問曰:「聞夫人家先多墳籍,猶能憶識之不?」文姬曰:「昔亡父賜書四千許卷,流離塗炭,罔有存者。今所誦憶,裁四百餘篇耳。」操曰:「今當使十吏就夫人寫之。」文姬曰:「妾聞男女之別,禮不親授。〔一〕乞給紙筆,真草唯命。」於是繕書送之,文無遺誤。
〔一〕 禮記曰:「男女不親授。」
後感傷亂離,追懷悲憤,作詩二章。其辭曰:
漢季失權柄,董卓亂天常。志欲圖篡弒,先害諸賢良。逼迫遷舊邦,擁主以自彊。海內興義師,欲共討不祥。卓眾來東下,金甲耀日光。平土人脆弱,來兵皆胡羌。獵野圍城邑,所向悉破亡。斬〈雀戈〉無孑遺,尸骸相牚拒。〔一〕馬邊縣男頭,馬後載婦女。長驅西入關,迥路險且阻。還顧邈冥冥,肝脾為爛腐。所略有萬計,不得令屯聚。或有骨肉俱,欲言不敢語。失意機微閒,輒言斃降虜。要當以亭刃,我曹不活汝。豈復惜性命,不堪其詈罵。或便加棰杖,毒痛參并下。旦則號泣行,夜則悲吟坐。欲死不能得,欲生無一可。彼蒼者何辜,乃遭此厄禍!邊荒與華異,人俗少義理。處所多霜雪,胡風春夏起。翩翩吹我衣,肅肅入我耳。感時念父母,哀歎無窮已。有客從外來,聞之常歡喜。迎問其消息,輒復非鄉里。邂逅徼時願,骨肉來迎己。己得自解免,當復棄兒子。天屬綴人心,念別無會期。存亡永乖隔,不忍與之辭。兒前抱我頸,問母欲何之。「人言母當去,豈復有還時。阿母常仁惻,今何更不慈?我尚未成人,柰何不顧思!」見此崩五內,恍惚生狂癡。號泣手撫摩,當發復回疑。兼有同時輩,相送告離別。慕我獨得歸,哀叫聲摧裂。馬為立踟躕,車為不轉轍。觀者皆歔欷,行路亦嗚咽。去去割情戀,遄征日遐邁。悠悠三千里,何時復交會?念我出腹子,匈臆為摧敗。既至家人盡,又復無中外。城郭為山林,庭宇生荊艾。白骨不知誰,從橫莫覆蓋。出門無人聲,豺狼號且吠。煢煢對孤景,怛吒糜肝肺。登高遠眺望,魂神忽飛逝。奄若壽命盡,旁人相寬大。為復彊視息,雖生何聊賴!託命於新人,竭心自勗厲。流離成鄙賤,常恐復捐廢。人生幾何時,懷憂終年歲!
〔一〕 牚音直庚反。
其二章曰:
嗟薄(祐)〔祜〕兮遭世患,宗族殄兮門戶單。身執略兮入西關,歷險阻兮之羌蠻。山谷眇兮路曼曼,眷東顧兮但悲歎。冥當寢兮不能安,〔一〕飢當食兮不能餐,常流涕兮眥不乾,薄志節兮念死難,雖苟活兮無形顏。惟彼方兮遠陽精,〔二〕陰氣凝兮雪夏零。沙漠壅兮塵冥冥,有草木兮春不榮。人似禽兮食臭腥,言兜離兮狀窈停。〔三〕歲聿暮兮時邁征,夜悠長兮禁門扄。不能寐兮起屏營,登胡殿兮臨廣庭。玄雲合兮翳月星,北風厲兮肅泠泠。胡笳動兮邊馬鳴,孤雁歸兮聲嚶嚶。樂人興兮彈琴箏,音相和兮悲且清。心吐思兮匈憤盈,欲舒氣兮恐彼驚,含哀咽兮涕沾頸。家既迎兮當歸寧,臨長路兮捐所生。兒呼母兮號失聲,我掩耳兮不忍聽。追持我兮走煢煢,頓復起兮毀顏形。還顧之兮破人情,心怛絕兮死復生。
〔一〕 冥音暝。
〔二〕 北方近陰遠陽。
〔三〕 兜離,匈奴言語之貌。
贊曰:端操有蹤,幽閑有容。區明風烈,昭我管彤。〔一〕
〔一〕 婦人之正其節操有蹤跡可紀者,及幽都閑婉有禮容者,區別其遺風餘烈,以明女史之所記也。管彤,赤管筆,解見皇后紀。
校勘記
二七八一頁 五行 梁嫕 按:「嫕」原作「〈嫕,中“医改匧”〉」,不成字,逕據殿本改,與梁竦傳合。注同。
二七八三頁一二行 赤眉散賊經詩里 集解引惠棟說,謂赤眉散賊不當至蜀,當依華陽國志作「東精」。按:華陽國志云公孫述平後,東精為賊,掠害,不敢入詩里。東精,人姓名也。
二七八四頁一0行 字惠班一名姬 集解引沈欽韓說,謂陸龜蒙小名錄班昭字惠姬,文選李善注引范書正作「惠姬」,此誤衍「班一名」三字。
二七八七頁一六行 于以(大)〔奠〕之宗室牖(戶)〔下〕 據汲本、殿本改。
二七八八頁 八行 方斯二事 按:汲本、殿本「事」作「者」。
二七八八頁一二行 詩關雎樂得賢女 按:殿本「賢」作「淑」。
二七九0頁 五行 耳無塗聽 按:汲本、殿本「塗」作「淫」。
二七九0頁 六行 視聽陜輸 汲本、殿本「陜」作「陝」,集解引惠棟說,謂「陝」本作「{陝女}」,從女陝聲。今按:馬敘倫讀兩漢書記謂「陜」字乃陜隘之「陜」,右方「夾」字從兩人,不從兩入。說文「陜,俜也」。俜者,三輔謂輕財者為俜。然則陜有輕義也。輸借為媮,陜輸亦輕脫也。
二七九三頁 一行 一(絲)〔〕而累 據汲本改。集解引沈欽韓說,謂說文「,織緝以糸貫杼也」。類篇「,古還切」。
二七九三頁一二行 漢中程文矩妻者 按:汲本、殿本「程」作「陳」。原本正文作「程」,目則作「陳」。又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云「穆姜,安眾令程祇妻」,祇似文矩名,以「程」為「陳」,未詳孰是。
二七九四頁 三行 出自天受 按:汲本「受」作「愛」,殿本作「授」。
二七九四頁一0行 於縣江泝濤(迎)婆娑〔迎〕神 按:殿本考證引困學紀聞謂曹娥碑云「盱能撫節安歌,婆娑樂神,以五月五日迎伍君」,傳云「婆娑神」,誤也。王先謙謂案文義是「婆娑迎神」,寫本誤倒。今據改。
二七九四頁一三行 父屍所在衣當沈 按:「父」原訛「人」,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七九四頁一三行 衣字或作瓜 按:「瓜」原作「爪」,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七九七頁 一行 (福)祿〔福〕長尹嘉義之 錢大昕謂「福祿」當作「祿福」,詳見郡國志。今據改。
二七九七頁 八行 號曰行義桓釐 汲本、殿本「釐」作「嫠」,注同。按:釐嫠古通。
二七九八頁 三行 跪自陳請 按:汲本、殿本「請」作「情」。
二七九九頁 一行 (亦)〔奕〕敬憚之 據汲本改。按:殿本訛「弈」。
二七九九頁 一行 采因敕令左右辨浴 汲本、殿本「辨」作「辦」。按:辨辦古通。
二七九九頁 四行 (壽)〔嘉〕之子也 集解本「壽」作「嘉」,校補謂各本皆訛,依魏志改。今據改。
二七九九頁一0行 孝女叔先雄者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華陽國志云「符有先絡,僰道有張帛」,絡與帛協韻,則其名當為「絡」不為「雄」矣。「雄」當是「雒」之訛,雒與絡同音。
二七九九頁一0行 父泥和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泥」一作「沈」,一作「江」,見益部耆舊傳。又華陽國志云先尼和,以先為姓。
二八00頁 八行 按:此注原錯在傳末,各本同,今依校補說移正。
二八0一頁一一行 要當以亭刃 按:集解引沈欽韓說,謂「亭」蓋「事」之誤。前書蒯通傳「事刃於公之腹」。作亭止解,不可通。
二八0二頁一二行 嗟薄(祐)〔祜〕兮遭世患 據王先謙說改。按:沈欽韓後漢書疏證謂「祐」當作「祜」,馮惟納詩紀正作「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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