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李賢注》後漢書卷九十 烏桓鮮卑列傳第八十
後漢書卷九十 烏桓鮮卑列傳第八十
烏桓者,本東胡也。漢初,匈奴冒頓滅其國,餘類保烏桓山,因以為號焉。俗善騎射,弋獵禽獸為事。隨水草放牧,居無常處。以穹廬為舍,東開向日。食肉飲酪,以毛毳為衣。〔一〕貴少而賤老,其性悍塞。〔二〕怒則殺父兄,而終不害其母,以母有族類,父兄無相仇報故也。有勇健能理決鬥訟者,推為大人,無世業相繼。邑落各有小帥,數百千落自為一部。大人有所召呼,則刻木為信,雖無文字,而部眾不敢違犯。氏姓無常,以大人健者名字為姓。大人以下,各自畜牧營產,不相傜役。其嫁娶則先略女通情,〔三〕或半歲百日,然後送牛馬羊畜,以為娉幣。婿隨妻還家,妻家無尊卑,旦旦拜之,而不拜其父母。為妻家僕役,一二年閒,妻家乃厚遣送女,居處財物一皆為辦。其俗妻後母,報寡〈女更〉,死則歸其故夫。計謀從用婦人,唯鬥戰之事乃自決之。父子男女相對踞蹲。以髡頭為輕便。婦人至嫁時乃養髮,分為髻,著句決,飾以金碧,猶中國有簂步搖。〔四〕婦人能刺韋作文繡,織氀毼。〔五〕男子能作弓矢鞍勒,〔六〕鍛金鐵為兵器。其土地宜穄及東牆。東牆似蓬草,實如穄子,至十月而熟。見鳥獸孕乳,以別四節。
〔一〕 鄭玄注周禮曰:「毛之縟細者為毳也。」
〔二〕 說文曰:「悍,勇也。」塞謂不通。
〔三〕 杜預注左傳曰:「不以道取為略。」
〔四〕 簂音(吉)〔古〕誨反。字或為「幗」,婦人首飾也。續漢輿服志曰:「公卿列侯夫人紺繒幗。」釋名云「皇后首飾,上有垂珠,步則搖之」也。
〔五〕 廣雅曰:「氀毼,罽也。」氀音力于反。毼音胡達反。
〔六〕 勒,馬銜也。
俗貴兵死,斂屍以棺,有哭泣之哀,至葬則歌舞相送。肥養一犬,以彩繩纓牽,并取死者所乘馬衣物,皆燒而送之,言以屬累犬〔一〕,使護死者神靈歸赤山。赤山在遼東西北數千里,如中國人死者魂神歸岱山也。〔二〕敬鬼神,祠天地日月星辰山川及先大人有健名者。祠用牛羊,畢皆燒之。其約法:違大人言者,罪至死;若相賊殺者,令部落自相報,不止,詣大人告之,聽出馬牛羊以贖死;其自殺父兄則無罪;若亡畔為大人所捕者,邑落不得受之,皆徙逐於雍狂之地,沙漠之中。其土多蝮蛇,在丁令西南,烏孫東北焉。〔三〕
〔一〕 屬累猶付託也。屬音之欲反。累音力瑞反。
〔二〕 博物志:「泰山,天帝孫也,主召人魂。東方萬物始,故知人生命。」
〔三〕 前書音義曰:「丁令,匈奴別種也。令音零。」
烏桓自為冒頓所破,眾遂孤弱,常臣伏匈奴,歲輸牛馬羊皮,過時不具,輒沒其妻子。及武帝遣驃騎將軍霍去病擊破匈奴左地,因徙烏桓於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五郡塞外,為漢偵察匈奴動靜。〔一〕其大人歲一朝見,於是始置護烏桓校尉,秩二千石,擁節監領之,使不得與匈奴交通。
〔一〕 偵,覘也,音丑政反。
昭帝時,烏桓漸強,乃發匈奴單于冢墓,以報冒頓之怨。匈奴大怒,乃東擊破烏桓。大將軍霍光聞之,因遣度遼將軍范明友將二萬騎出遼東邀匈奴,而虜已引去。明友乘烏桓新敗,遂進擊之,斬首六千餘級,獲其三王首而還。由是烏桓復寇幽州,明友輒破之。宣帝時,乃稍保塞降附。
及王莽篡位,欲擊匈奴,興十二部軍,使東域將嚴尤領烏桓、丁令兵屯代郡,皆質其妻子於郡縣。烏桓不便水土,懼久屯不休,數求謁去。莽不肯遣,遂自亡畔,還為抄盜,而諸郡盡殺其質,由是結怨於莽。匈奴因誘其豪帥以為吏,餘者皆羈縻屬之。
光武初,烏桓與匈奴連兵為寇,代郡以東尤被其害。居止近塞,朝發穹廬,暮至城郭,五郡民庶,家受其辜,至於郡縣損壞,百姓流亡。其在上谷塞外白山者,最為強富。
建武二十一年,遣伏波將軍馬援將三千騎出五阮關掩擊之。〔一〕烏桓逆知,悉相率逃走,追斬百級而還。烏桓復尾擊援後,援遂晨夜奔歸,比入塞,馬死者千餘匹。
〔一〕 關在代郡。
二十二年,匈奴國亂,烏桓乘弱擊破之,匈奴轉北徙數千里,漠南地空,帝乃以幣帛賂烏桓。二十五年,遼西烏桓大人郝旦等九百二十二人率眾向化,詣闕朝貢,獻奴婢牛馬及弓虎豹貂皮。
是時四夷朝賀,絡驛而至,天子乃命大會勞饗,賜以珍寶。烏桓或願留宿衛,於是封其渠帥為侯王君長者八十一人,皆居塞內,布於緣邊諸郡,令招來種人,給其衣食,遂為漢偵候,助擊匈奴、鮮卑。時司徒掾班彪上言:「烏桓天性輕黠,好為寇賊,若久放縱而無總領者,必復侵掠居人,但委主降掾史,〔一〕恐非所能制。臣愚以為宜復置烏桓校尉,誠有益於附集,省國家之邊慮。」帝從之。於是始復置校尉於上谷甯城,〔二〕開營府,并領鮮卑,賞賜質子,歲時互市焉。
〔一〕 蓋當時權置也。下兵馬掾亦同也。
〔二〕 甯城,縣名。前書甯縣作「寧」,史記甯城亦作「寧」,寧甯兩字通也。
及明、章、和三世,皆保塞無事。安帝永初三年夏,漁陽烏桓與右北平胡千餘寇代郡、上谷。秋,鴈門烏桓率眾王無何(允),與鮮卑大人丘倫等,及南匈奴骨都侯,合七千騎寇五原,與太守戰於九原高渠谷,〔一〕漢兵大敗,殺郡長吏。乃遣車騎將軍何熙、度遼將軍梁慬等擊,大破之。無何乞降,鮮卑走還塞外。是後烏桓稍復親附,拜其大人戎朱廆為親漢都尉。〔二〕
〔一〕 九原,縣名,屬五原郡。
〔二〕 廆音胡罪反。
順帝陽嘉四年冬,烏桓寇雲中,遮截道上商賈車牛千餘兩,度遼將軍耿曄率二千餘人追擊,不利,又戰於沙南,斬首五百級。〔一〕烏桓遂圍曄於蘭池城,於是發積射士二千人,度遼營千人,配上郡屯,以討烏桓,烏桓乃退。永和五年,烏桓大人阿堅、羌渠等與南匈奴左部句龍吾斯反畔,中郎將張耽擊破斬之,餘眾悉降。桓帝永壽中,朔方烏桓與休著屠各並畔,中郎將張奐搫平之。延熹九年夏,烏桓復與鮮卑及南匈奴(鮮卑)寇緣邊九郡,俱反,張奐討之,皆出塞去。
〔一〕 沙南,縣,屬雲中郡,有蘭池城。
靈帝初,烏桓大人上谷有難樓者,眾九千餘落,遼西有丘力居者,眾五千餘落,皆自稱王;又遼東蘇僕延,眾千餘落,自稱峭王〔一〕;右北平烏延,眾八百餘落,自稱汗魯王:並勇建而多計策。中平四年,前中山太守張純畔,入丘力居眾中,自號彌天安定王,遂為諸郡烏桓元帥,寇掠青、徐、幽、冀四州。五年,以劉虞為幽州牧,虞購募斬純首,北州乃定。
〔一〕 峭音七笑反。
獻帝初平中,丘力居死,子樓班年少,從子蹋頓有武略,代立,〔一〕總攝三郡,眾皆從其號令。建安初,冀州牧袁紹與前將軍公孫瓚相持不決,蹋頓遣使詣紹求和親,遂遣兵助擊瓚,破之。紹矯制賜蹋頓、難樓、蘇僕延、烏延等,皆以單于印綬。後難樓、蘇僕延率其部眾奉樓班為單于,蹋頓為王,然蹋頓猶秉計策。廣陽人閻柔,少沒烏桓、鮮卑中,為其種人所歸信,柔乃因鮮卑眾,殺烏桓校尉邢舉而代之。袁紹因寵慰柔,以安北邊。及紹子尚敗,奔蹋頓。時幽、冀吏人奔烏桓者十萬餘戶,尚欲憑其兵力,復圖中國。會曹操平河北,閻柔率鮮卑、烏桓歸附,操即以柔為校尉。建安十二年,曹操自征烏桓,大破蹋頓於柳城,斬之,首虜二十餘萬人。袁尚與樓班、烏延等皆走遼東,遼東太守公孫康並斬送之。其餘眾萬餘落,悉徙居中國云。
〔一〕 蹋音大蠟反。
鮮卑者,亦東胡之支也,別依鮮卑山,故因號焉。其言語習俗與烏桓同。唯婚姻先髡頭,以季春月大會於饒樂水上,〔一〕飲讌畢,然後配合。又禽獸異於中國者,野馬、原羊、角端牛,以角為弓,俗謂之角端弓者。〔二〕又有貂、豽、鼲子,皮毛柔蝡,〔三〕故天下以為名裘。
〔一〕 水在今營州北。
〔二〕 郭璞注爾雅曰:「原羊似吳羊而大角,出西方。」前書音義曰:「角端似牛,角可為弓。」
〔三〕 豽音女滑反。鼲音胡昆反。貂、鼲並鼠屬。豽,猴屬也。
漢初,亦為冒頓所破,遠竄遼東塞外,與烏桓相接,未常通中國焉。光武初,匈奴強盛,率鮮卑與烏桓寇抄北邊,殺略吏人,無有寧歲。建武二十一年,鮮卑與匈奴入遼東,遼東太守祭肜擊破之,斬獲殆盡,事已具肜傳,由是震怖。及南單于附漢,北虜孤弱,二十五年,鮮卑始通驛使。
其後都護偏何等詣祭肜求自效功,因令擊北匈奴左伊育訾部,斬首二千餘級。其後偏何連歲出兵擊北虜,還輒持首級詣遼東受賞賜。三十年,鮮卑大人於仇賁、滿頭等率種人詣闕朝賀,慕義內屬。帝封於仇賁為王,滿頭為侯。時漁陽赤山烏桓歆志賁等數寇上谷。永平元年,祭肜復賂偏何擊歆志賁,破斬之,於是鮮卑大人皆來歸附,並詣遼東受賞賜,青徐二州給錢歲二億七千萬為常。明章二世,保塞無事。
和帝永元中,大將軍竇憲遣右校尉耿夔擊破匈奴,北單于逃走,鮮卑因此轉徙據其地。匈奴餘種留者尚有十餘萬落,皆自號鮮卑,鮮卑由此漸盛。九年,遼東鮮卑攻肥如縣,〔一〕太守祭參坐沮敗,下獄死。十三年,遼東鮮卑寇右北平,因入漁陽,漁陽太守擊破之。延平元年,鮮卑復寇漁陽,太守張顯率數百人出塞追之。兵馬掾嚴授諫曰:「前道險阻,賊埶難量,宜且結營,先令輕騎偵視之。」顯意甚銳,怒欲斬之。因復進兵,遇虜伏發,士卒悉走,唯授力戰,身被十創,手殺數人而死。顯中流矢,主簿衛福、功曹徐咸皆自投赴顯,俱歿於陣。鄧太后策書褒歎,賜顯錢六十萬,以家二人為郎;授、福、咸各錢十萬,除一子為郎。
〔一〕 肥如縣,故城在今平州也。
安帝永初中,鮮卑大人燕荔陽詣闕朝賀,鄧太后賜燕荔陽王印綬,赤車參駕,令止烏桓校尉所居甯城下,通胡市,因築南北兩部質館。〔一〕鮮卑邑落百二十部,各遣入質。是後或降或畔,與匈奴、烏桓更相攻擊。
〔一〕 築館以受降質。
元初二年秋,遼東鮮卑圍無慮縣,〔一〕州郡合兵固保清野,鮮卑無所得。〔二〕復攻扶黎營,殺長吏。〔三〕四年,遼西鮮卑連休等遂燒塞門,寇百姓。烏桓大人於秩居等與連休有宿怨,共郡兵奔擊,大破之,斬首千三百級,悉獲其生口牛馬財物。五年秋,代郡鮮卑萬餘騎遂穿塞入寇,分攻城邑,燒官寺,殺長吏而去。乃發緣邊甲卒、黎陽營兵,屯上谷以備之。冬,鮮卑入上谷,攻居庸關,復發緣邊諸郡、黎陽營兵、積射士步騎二萬人,屯列衝要。六年秋,鮮卑入馬城塞,殺長吏,〔四〕度遼將軍鄧遵發積射士三千人,及中郎將馬續率南單于,與遼西、右北平兵馬會,出塞追擊鮮卑,大破之,獲生口及牛羊財物甚眾。又發積射士三千人,馬三千匹,詣度遼營屯守。
〔一〕 無慮縣屬遼東郡。
〔二〕 清野謂收斂積聚,不令寇得之也。
〔三〕 扶黎,縣,屬遼東屬國,故城在今營州東〔南〕。
〔四〕 馬城,縣名,屬代郡也。
永寧元年,遼西鮮卑大人烏倫、其至鞬率眾詣鄧遵降,奉貢獻。詔封烏倫為率眾王,其至鞬為率眾侯,賜綵繒各有差。
建光元年秋,其至鞬復畔,寇居庸,雲中太守成嚴擊之,兵敗,功曹楊穆以身捍嚴,與俱戰歿。鮮卑於是圍烏桓校尉徐常於馬城。度遼將軍耿夔與幽州刺史龐參發廣陽、漁陽、涿郡甲卒,分為兩道救之;常夜得潛出,與夔等并力並進,攻賊圍,解之。鮮卑既累殺郡守,膽意轉盛,控弦數萬騎。延光元年冬,復寇鴈門、定襄,遂攻太原,掠殺百姓。二年冬,其至鞬自將萬餘騎入東領候,分為數道,攻南匈奴於曼柏,〔一〕薁鞬日逐王戰死,殺千餘人。三年秋,復寇高柳,擊破南匈奴,殺漸將王。
〔一〕 縣名,屬五原郡也。
順帝永建元年秋,鮮卑其至鞬寇代郡,太守李超戰死。明年春,中郎將張國遣從事將南單于兵步騎萬餘人出塞,擊破之,獲其資重二千餘種。時遼東鮮卑六千餘騎亦寇遼東玄菟,烏桓校尉耿曄發緣邊諸郡兵及烏桓率眾王出塞擊之,斬首數百級,大獲其生口牛馬什物,鮮卑乃率種眾三萬人詣遼東乞降。三年,四年,鮮卑頻寇漁陽、朔方。六年秋,耿曄遣司馬將胡兵數千人,出塞擊破之。冬,漁陽太守又遣烏桓兵擊之,斬首八百級,獲牛馬生口。烏桓豪人扶漱官勇健,〔一〕每與鮮卑戰,輒陷敵,詔賜號「率眾君」。
〔一〕 漱音所救反。
陽嘉元年冬,耿曄遣烏桓親漢都尉戎朱廆率眾王侯咄歸等,出塞抄擊鮮卑,大斬獲而還,賜咄歸等已下為率眾王、侯、長,賜綵繒各有差。鮮卑後寇遼東屬國,於是耿曄乃移屯遼東無慮城拒之。二年春,匈奴中郎將趙稠遣從事將南匈奴骨都侯夫沈等,出塞擊鮮卑,破之,斬獲甚眾,詔賜夫沈金印紫綬及縑綵各有差。秋,鮮卑穿塞入馬城,代郡太守擊之,不能克。後其至鞬死,鮮卑抄盜差稀。
桓帝時,鮮卑檀石槐者,其父投鹿侯、初從匈奴軍三年,其妻在家生子。投鹿侯歸,怪欲殺之。妻言嘗晝行聞雷震,仰天視而雹入其口,因吞之,遂妊身,十月而產,此子必有奇異,且宜長視。投鹿侯不聽,遂棄之。妻私語家令收養焉,名檀石槐。年十四五,勇健有智略。異部大人抄取其外家牛羊,檀石槐單騎追擊之,所向無前,悉還得所亡者,由是部落畏服。乃施法禁,平曲直,無敢犯者,遂推以為大人。檀石槐乃立庭於彈汗山歠仇水上,〔一〕去高柳北三百餘里,兵馬甚盛,東西部大人皆歸焉。因南抄緣邊,北拒丁零,東卻夫餘,西擊烏孫,盡據匈奴故地,東西萬四千餘里,南北七千餘里,網羅山川水澤鹽池。
〔一〕 歠音昌悅反。
永壽二年秋,檀石槐遂將三四千騎寇雲中。延熹元年,鮮卑寇北邊。冬,使匈奴中郎將張奐率南單于出塞擊之,斬首二百級。二年,復入鴈門,殺數百人,大抄掠而去。六年夏,千餘騎寇遼東屬國。九年夏,遂分騎數萬人入緣邊九郡,並殺掠吏人,於是復遣張奐擊之,鮮卑乃出塞去。朝廷積患之,而不能制,遂遣使持印綬封檀石槐為王,欲與和親。檀石槐不肯受,而寇抄滋甚。乃自分其地為三部,從右北平以東至遼東,接夫餘、濊貊二十餘邑為東部,從右北平以西至上谷十餘邑為中部,從上谷以西至敦煌、烏孫二十餘邑為西部,各置大人主領之,皆屬檀石槐。
靈帝立,幽、并、涼三州緣邊諸郡無歲不被鮮卑寇抄,殺略不可勝數。熹平三年冬,鮮卑入北地,太守夏育率休著屠各追擊破之。遷育為護烏桓校尉。五年,鮮卑寇幽州。六年夏,鮮卑寇三邊。秋,夏育上言:「鮮卑寇邊,自春以來,三十餘發,請徵幽州諸郡兵出塞擊之,一冬二春,必能禽滅。」朝廷未許。先是護羌校尉田晏坐事論刑被原,欲立功自效,乃請中常侍王甫求得為將,甫因此議遣兵與育并力討賊。帝乃拜晏為破鮮卑中郎將。大臣多有不同,乃召百官議朝堂。議郎蔡邕議曰:
書戒猾夏,易伐鬼方,〔一〕周有獫狁、蠻荊之師,〔二〕漢有闐顏、瀚海之事。〔三〕征討殊類,所由尚矣。然而時有同異,埶有可否,故謀有得失,事有成敗,不可齊也。
〔一〕 尚書舜典曰:「蠻夷猾夏,寇賊姦宄。」猾,亂也。易既濟九三爻辭曰:「高宗伐鬼方,三年而克之。」前書淮南王安曰:「鬼方,小蠻夷也。」音義曰:「鬼方,遠方也。」
〔二〕 詩小雅曰:「顯允方叔,征伐獫狁,蠻荊來威。」
〔三〕 武帝使大將軍衛青擊匈奴,至闐顏山,斬首萬餘級。使霍去病擊匈奴,封狼居胥山,登臨瀚海也。
武帝情存遠略,志闢四方,南誅百越,北討強胡,西伐大宛,東并朝鮮。因文、景之蓄,藉天下之饒,數十年閒,官民俱匱。乃興鹽鐵酒榷之利,設告緡重稅之令,〔一〕民不堪命,起為盜賊,關東紛擾,道路不通。〔二〕繡衣直指之使,奮鈇鉞而並出。〔三〕既而覺悟,乃息兵罷役,〔封〕丞相為富人侯。〔四〕故主父偃曰:「夫務戰勝,窮武事,未有不悔者也。」〔五〕夫以世宗神武,將相良猛,財賦充實,所拓廣遠,猶有悔焉。況今人財並乏,事劣昔時乎!
〔一〕 武帝使東郭咸陽等領天下鹽鐵,敢私鑄錢賣鹽者釱左趾。榷,專也。官自賣酒,人不得賣也。又筭緡錢,率緡錢二千而筭一,令各以其物自占。占不悉,聽人告緡,以半與之。音義曰:「緡,絲也。用以貫錢,故曰緡錢。一筭百二十也。」
〔二〕 武帝天漢二年,泰山、琅邪群賊徐勃等阻山攻城,道路不通。
〔三〕 武帝使直指使者暴勝之等衣繡仗斧,分部逐捕也。
〔四〕 封丞相車千秋為富人侯,以明休息,思富養人。
〔五〕 武帝時,齊相主父偃諫伐匈奴之辭。
自匈奴遁逃,鮮卑強盛,據其故地,稱兵十萬,才力勁健,意智益生。加以關塞不嚴,禁網多漏,精金良鐵,皆為賊有;漢人逋逃,為之謀主,兵利馬疾,過於匈奴。昔段熲良將,習兵善戰,有事西羌,猶十餘年。今育、晏才策,未必過熲,鮮卑種眾,不弱于曩時。而虛計二載,自許有成,若禍結兵連,豈得中休?當復徵發眾人,轉運無已,是為耗竭諸夏,并力蠻夷。夫邊垂之患,手足之蚧搔;中國之困,胸背之瘭疽。〔一〕方今郡縣盜賊尚不能禁,況此醜虜而可伏乎!
〔一〕 蚧音介。搔音新到反。埤蒼曰:「瘭音必燒反。」杜預注左傳曰:「疽,惡創也。」
昔高祖忍平城之恥,呂后棄慢書之詬,〔一〕方之於今,何者為甚?
〔一〕 詬,恥也,音許豆反。
天設山河,秦築長城,漢起塞垣,所以別內外,異殊俗也。苟無〈足戚〉國內侮之患則可矣,〔一〕豈與蟲螘(校)〔狡〕寇計爭往來哉!雖或破之,豈可殄盡,而方(今)〔令〕本朝為之旰食乎?〔二〕
〔一〕 〈足戚〉國,解見西域傳。
〔二〕 旰,晚也。左傳伍子胥曰:「楚君大夫,其旰食乎!」
夫專勝者未必克,挾疑者未必敗,眾所謂危,聖人不任,朝議有嫌,明主不行也。昔淮南王安諫伐越曰:「天子之兵,有征無戰。言其莫敢校也。〔一〕如使越人蒙死以逆執事廝輿之卒,〔二〕有一不備而歸者,雖得越王之首,而猶為大漢羞之。」而欲以齊民易醜虜,皇威辱外夷,就如其言,猶已危矣,況乎得失不可量邪!昔珠崖郡反,孝元皇帝納賈捐之言,而下詔曰:「珠崖背畔,今議者或曰可討,或曰棄之。朕日夜惟思,羞威不行,則欲誅之;通于時變,復憂萬民。夫萬民之飢與遠蠻之不討,何者為大?宗廟之祭,凶年猶有不備,況避不嫌之辱哉!今關東大困,無以相贍,又當動兵,非但勞民而已。其罷珠崖郡。」此元帝所以發德音也。夫卹民救急,雖成郡列縣,尚猶棄之,況障塞之外,未嘗為民居者乎!守邊之術,李牧善其略,〔三〕保塞之論,嚴尤申其要,〔四〕遺業猶在,文章具存,循二子之策,守先帝之規,臣曰可矣。
〔一〕 校,報也。
〔二〕 前書音義曰:「廝,微也。輿,眾也。」
〔三〕 史記曰,李牧,趙之北邊良將也。常居代、鴈門備匈奴,以便宜置吏,巿租不入幕府,為士卒費,謹烽火,邊無失亡也。
〔四〕 前書王莽發三十萬眾,十道出擊匈奴。莽將嚴尤諫曰:「匈奴為害,所從來久,未聞上代有征之者也。後世三家周、秦、漢征之,然皆未有得上策者也。周宣王時獫狁內侵,至于涇陽,命將出征之,盡境而還,是得中策。武帝選將練兵,深入遠戍,兵連禍結三十餘年,是為下策。秦始皇不忍小恥,築長城之固,以喪社稷,是為無策。」班固曰:「若乃征伐之功,秦、漢行事,嚴尤論之當也。」
帝不從。〔一〕遂遣夏育出高柳,田晏出雲中,匈奴中郎將臧旻率南單于出鴈門,各將萬騎,三道出塞二千餘里。檀石槐命三部大人各帥眾逆戰,育等大敗,喪其節傳輜重,各將數十騎奔還,死者十七八。三將檻車徵下獄,贖為庶人。冬,鮮卑寇遼西。光和元年冬,又寇酒泉,緣邊莫不被毒。種眾日多,田畜射獵不足給食,檀石槐乃自徇行,見烏侯秦水廣從數百里,水停不流,〔二〕其中有魚,不能得之。聞倭人善網捕,於是東擊倭人國,得千餘家,徙置秦水上,令捕魚以助糧食。
〔一〕 左傳曰,楚大夫薳啟彊對楚靈王曰:「晉之事君,臣曰可矣。」
〔二〕 從音子用反。
光和中,檀石槐死,時年四十五,子和連代立。和連才力不及父,亦數為寇抄,性貪淫,斷法不平,眾畔者半。後出攻北地,廉人善弩射者〔一〕射中和連,即死。其子騫曼年小,兄子魁頭立。後騫曼長大,與魁頭爭國,眾遂離散。魁頭死,弟步度根立。自檀石槐後,諸大人遂世相傳襲。
〔一〕 廉,縣名,屬北地郡。
論曰:四夷之暴,其埶互彊矣。匈奴熾於隆漢,西羌猛於中興。而靈獻之閒,二虜迭盛,石槐驍猛,盡有單于之地,蹋頓凶桀,公據遼西之土。其陵跨中國,結患生人者,靡世而寧焉。然制御上略,歷世無聞;周、漢之策,僅得中下。將天之冥數,以至於是乎?
贊曰:二虜首施,鯁我北垂。道暢則馴,時薄先離。
校勘記
二九七九頁 三行 烏桓者本東胡也 按:魏志「桓」皆作「丸」。
二九七九頁 五行 其性悍塞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魏書「悍塞」作「悍鷔」。
二九七九頁一二行 簂步搖 按:三國志注引魏書作「冠步搖」。
二九八0頁 一行 實如穄子 按:三國志注引魏書「穄」作「葵」。
二九八0頁 六行 簂音(吉)〔古〕誨反 按:張森楷校勘記謂吉簂不同母,不得用為反切。據廣韻古對切,集韻古獲切,疑此「吉」字亦「古」字之誤。今據改。
二九八一頁一四行 遂自亡畔 「自」原作「皆」,逕據汲本、殿本改。按:通志亦作「自」。
二九八二頁 七行 郝旦等九百二十二人率眾向化詣闕朝貢至於是封其渠帥為侯王君長者八十一人按:魏志烏丸傳注引魏書,云「烏丸大人郝且等九千餘人,率眾詣闕,封其渠帥為侯王者八十餘人」,與此異。「郝旦」作「郝且」,旦且形近,未知孰是。
二九八三頁 三行 鴈門烏桓率眾王無何(允) 據刊誤刪。 按:校補謂通志亦無「允」字。
二九八三頁 五行 拜其大人戎朱廆為親漢都尉 集解引惠棟說,謂續漢書及魏書「朱」作「末」。按:校補謂通志亦作「末」。
二九八三頁一二行 朔方烏桓與休著屠各並畔 按:「休著屠各」靈帝紀作「休屠各」,南匈奴傳作「休著各」,此「休著屠各」者,錢大昕謂乃讀范史者音著為屠,後遂攙入正文耳。參閱南匈奴傳校勘記。
二九八三頁一三行 延熹九年夏烏桓復與鮮卑及南匈奴(鮮卑)寇緣邊九郡 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下「鮮卑」二字疑衍。本紀是年六月南匈奴及烏桓、鮮卑寇緣邊九郡。今刪。
二九八四頁一二行 建安十二年曹操自征烏桓 集解引惠棟說,謂魏書作「十一年」。今按魏志武紀在建安十二年夏,魏志烏丸傳作「十一年」,誤。
二九八五頁 二行 原羊 按:殿本考證謂何焯校本「原」改「羱」。
二九八五頁 九行 鮮卑始通驛使 按:刊誤謂「驛」當作「譯」。
二九八五頁一一行 北匈奴左伊育訾部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祭肜傳「育」作「秩」。
二九八五頁一二行 三十年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作「三十一年」。
二九八五頁一三行 歆志賁 按:殿本考證謂魏志注「歆」作「欽」。
二九八六頁 五行 延平元年 按:集解引王補說,謂「延平」上應有「殤帝」二字。
二九八七頁一0行 故城在今營州東〔南〕 據汲本、殿本補。
二九八八頁 四行 殺漸將王 按:殿本「漸」作「斬」。參閱南匈奴傳校勘記。
二九八八頁 七行 獲其資重二千餘種 按:校補謂「種」疑當作「輛」。
二九八八頁 八行 牛馬什物 按:殿本作「牛羊財物」。
二九八八頁一三行 耿曄遣烏桓親漢都尉戎朱廆率眾王侯咄歸等 按:刊誤謂魏志此「眾」字作「將」字,言率將胡王等出塞,後乃封為率眾王侯長也。
二九八八頁一五行 匈奴中郎將趙稠 按:沈家本謂「趙稠」紀作「王稠」。「匈奴」上奪「使」字。
二九八九頁 七行 彈汗山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汗」通鑑作「汙」。
二九九一頁 三行 〔封〕丞相為富人侯 據汲本、殿本補。
二九九一頁 四行 夫以世宗神武 張森楷校勘記謂群書治要「世宗」作「武帝」,是知范書原文作「武帝」,後人妄以武帝本是世宗,唐避諱改,遂回改為「世宗」,而不知非也。今按:邕集作「世宗」。
二九九一頁 四行 將相良猛 按:汲本、殿本「相」作「帥」。
二九九一頁 六行 釱左趾 按:「釱」原作「〈金犬〉」,逕據殿本、集解本改。
二九九二頁 七行 天設山河 按:校補謂通志「山河」作「沙漠」。
一九九二頁 八行 豈與蟲螘(校)〔狡〕寇計爭往來哉 校補謂「校」為「狡」之訛。並引柳從辰說,謂蔡邕集「校」作「狡」。今據改。
二九九二頁 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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