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校释》第四十章
第四十章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谦之案:碑本“昔之得一者”止“有生于无”句为一章。严遵本与上章相连,同此石。又宋赵志坚疏义“反”作“返”。又案“反”,复也,此易义也。易复彖曰:“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复其见天地之心乎!”杂卦传曰:“复,反也。”干彖传曰:“终日干干,反复道也。”泰彖曰:“无平不陂,无往不复。”反即复也。故老子曰:“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云云,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又曰“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无极”,“复归于朴”,此复之即返而归之也。“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此待其远而后反也。反自是动,不动则无所谓反,故曰:“反者道之动。”反自是逆,逆而后顺,故曰:“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又“弱者道之用”,盖得易之坤者也,干藏于坤,故曰弱。易曰“潜龙勿用”,而老言无用之用,是道之用。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严可均曰:“天下万物”,河上、王弼作“万物”,御注作“之物”。
谦之案:广明、景福、御览六百十九引并作“万物”,同此石。邢玄、磻溪、楼正、室町、傅、范、高、赵并作“之物”,同御注。敦煌、严遵本作“天地之物”。又景福、范本“无”作“无”。马叙伦曰:“弼注曰:‘天下之物,皆有以为生。’是王亦作‘之物’。今作‘万物’者,后人据河上本改也。”谦之案:首章“无名,天地始,有名,万物母”,以“无名”与“有名”对,“天地”与“万物”对,“始”与“母”对。此章亦言“有”“无”,则“天下万物”,当作“天地万物”,于义为优。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姚文田、奚侗无韵。邓廷桢、陈柱、高本汉:动、用韵,是也。案孔广森诗声类(四)阳声四东、钟、江合为一部,并收“动”“用”二字,引老子曰:“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右景龙碑本二十一字,敦煌本、河、王、傅、范本同。河上题“去用第四十”,王本题“四十章”,范本题“反者道之动章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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