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书》戰 法 第 十

戰 法 第 十

凡戰法必本於政勝,則其民不爭;不爭則無以私意,以上為意。

  故王者之政,使民怯於邑鬥,而勇於寇戰。民習以力攻難,故輕死;見敵如潰潰而不止,則免。故兵法:「大戰勝,逐北無過十里;小戰勝,逐北無過五里。」兵起而程敵:政不若者,勿與戰;食不若者,勿與久;敵眾勿為客,敵盡不如,擊之勿疑。故曰兵大律在謹。論敵察眾,則勝負可先知也。

  王者之兵,勝而不驕,敗而不怨。勝而不驕者,術明也;敗而不怨者,知所失也。若兵敵彊弱,將賢則勝,將不如則敗。若其政出廟算者,將賢亦勝,將不如亦勝。政久持勝術者,必彊至王。若民服而聽上,則國富而兵勝,行是,必久王。其過失:無敵,深入偝險絕塞,民倦且饑渴,而復遇疾,此敗道也。故將使民若乘良馬者,不可不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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