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卷 四 十 三
卷 四 十 三
彗孛武德九年二月二十三日。有星孛于胃昴之閒。二十八日。又有星孛于卷舌。
貞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有星孛于虛危。歷于元枵。凡十一日乃滅。太宗問虞世南曰。是何妖也。對曰。昔齊景公時。有彗見。晏嬰對曰。君穿池沼畏不深。築臺榭畏不高。行刑罰畏不重。是以天見彗星。為公戒耳。景公懼而修德。十六日而星滅。臣聞政德不修。雖麟鳳數見。終無補也。苟政教無闕。雖有災變。何損于時。伏願陛下勿以功高古人。而自矜大。勿以太平漸久。而自驕惰。慎終如始。彗何足憂。太宗曰。吾十有八舉義兵。二十四定天下。二十九即帝位。三代以來。撥亂之主。莫臻于此。頗有自矜之意。以輕天下之士。此吾之罪也。上天見變。良有是乎。秦始皇平六國。隋煬帝富有四海。既驕且逸。一朝而敗。吾亦何得自驕也。言念于此。不覺惕懼。魏徵進曰。自古帝王。未有無災變者。但能修德。災變自銷。溫彥博進曰。宋公一言。星三徙舍。陛下見變而懼。災其銷乎。
十三年三月二十二日。有星孛于畢昴。
十五年六月十九日。有星孛于太微。犯郎位。七月甲戌滅。 總章元年四月。有彗見于五車。上避正殿。減膳。令內外五品以上。各上封事。極言得失。許敬宗上言。星雖孛而光芒小。此非國眚。不足上勞聖慮。請御正殿。復常膳。不從。敬宗又進曰。星孛于東北。王師問罪。此高麗將滅之徵。上曰。我為萬國之主。豈得推過於小藩哉。二十二日。星滅。
上元二年十月十三日。彗見于角亢之南。長五尺。
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彗見于東井。指南河積薪。長三尺。餘漸向東北。光芒益褭。長半天。埽中台。指文昌。經五十八日乃滅。八月十九日。御史大夫樂彥瑋卒。
永隆二年九月一日。萬年縣女子劉靜凝。乘白馬。著白衣。男子從者八九十人。入太史局。昇令廳床。座問比見有何災異。太史令姚元辨執之以聞。是夜。彗見天市中。長五尺。漸小。向東行。出天市。至河鼓右旗。十七日滅。 永淳二年三月十八日。彗見于五車之北。凡二十五日滅。
文明元年七月二十二日。西北方有彗。長丈餘。經四十二日滅。
光宅元年九月二十九日。有星如半月。見西方。
景龍元年十月十八日。有彗見于西方。四十三日滅。
二年七月七日。有星彗于胃昴之閒。
三年八月八日有星孛于紫微垣。
太極元年七月四日。有彗入太微垣。
延和元年六月。彗自軒轅入太微。至大角滅。時睿宗以為彗者除舊布新之象。乃下詔傳位太子。
開元十八年六月十一日。彗見于五車。三十日。有星孛于畢昴。
二十六年三月八日。有星孛于紫微垣中。歷斗魁。十餘日。因陰雲不見。
乾元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彗見于東方。在婁胃閒。色白。長四尺。疾行向東北。歷昴畢觜參井鬼柳軒轅宿。至太微西。右執法西七尺許滅。凡經五十餘日。
上元元年閏四月二十一日。妖星見于西方。長數丈。至五月滅。
大歷元年十二月十七日。彗見于匏瓜。芒漸侵宦者星。長尺餘。二旬滅。 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彗出于五車。長五丈餘。六月二十八日滅。
七年十二月二十日。長星見。
元和十二年正月戊子。彗見于畢南。指西南。凡三日。南近參旗滅。
長慶元年正月二十一日。有星孛于東南方。二十九日。又有星孛于辰上。 太和二年七月甲辰。彗出右攝提南二尺。
八年九月辛亥夜。彗起太微。越郎位西北。五日乃滅。庚申。彗復出東方。長三尺。芒耀甚偉。
開成二年二月丙午夜。彗出東方。長七尺。在危西。指南斗。辛酉。彗復出。長丈餘。直西行稍南指。在虛一度半。壬戌。漸長二丈餘。廣三尺。在女九度。三月乙丑夜。彗長五丈。岐分兩尾。其一指氐。其一掩房。至戊辰。漸長八丈。西北行。在張十四度。敕尚食云。自後每一日食料。分為十日。乃停內中修造。以答天譴。
三年十月十九日。有彗出于辰上。長二丈餘。二十日夜。見于辰上。長三丈五尺。二十一日夜。見于辰。長三丈餘。西指軫東南星。二十二日。夜。見于辰。長三丈五尺餘。西指軫魁。
四年正月三十日。有彗見于室南。歷壁奎婁胃等宿。至閏二月十三日。又見于卷舌北。凡三十有三日。後二十四日。二十五日陰。二十六日晴。巳滅。
會昌元年十一月六日。有彗見于西南室宿之分。凡五十六日滅。
大中十一年九月乙未。彗出于房。長三尺。
光啟二年五月。星孛于箕尾。歷北斗攝提。
天祐二年四月甲辰夜。彗起北河。貫文昌。長三丈。在西北方。詔以孛彗謫見。放京畿軍鎮諸司禁囚。常赦不原外。罪無輕重。遞減一等。限三日內疏理。
其年五月乙酉夜。西北彗星長六七十丈。自軒轅大角。及天市西垣。光芒猛怒。其長竟天。
五星臨犯武德五年十二月甲戌。太白犯軒轅。
七年六月三日。熒惑犯左執法。尚書右僕射蕭瑀。上表遜位。不許。
八年九月二十二日。熒惑入太微。
九年五月。傅奕密奏。太白晝見于秦。秦國當有天下。高祖以狀授太宗。及太宗即位。召奕謂曰。汝前奏事。幾累于我。然今日之後。但須悉心盡言。無以為慮。
貞觀十三年五月。熒惑犯右執法。司空長孫無忌上奏請遜位。不許。
十五年二月十五日。熒惑逆行。犯太微東藩上相。十七年正月十七日。特進魏徵卒。
十七年三月七日。熒惑守心前星。十九日退。其月二十二日。又犯鉤陳。四月一日。大理囚紇干承基上變。稱太子承乾。漢王元昌等謀反。六日。太子廢為庶人。元昌並賜死。吏部尚書侯君集誅。六月十九日。尚書右僕射高士廉遜位。七月二十日。司空房元齡丁憂。其年九月二十九日。熒惑犯太微西藩上將。
十九年九月二十四日。太白在太微。犯左執法。光芒相及。十二月十四日。侍中劉洎賜死。
永徽三年六月二日。熒惑犯右執法。三日。太白入太微。犯右執法。四年正月。侍中宇文節配流桂州。九月十三日。右僕射張行成薨。十二月。侍中高季輔卒。
顯慶五年二月三日。熒惑入南斗。
龍朔元年七月十四日。太白犯太微左執法。
乾封三年五月十日。熒惑入軒轅。
咸亨元年十二月。熒惑入太微。 上元二年正月九日。熒惑犯房星。 儀鳳四年四月九日。熒惑入羽林。 調露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太白經天。 長安四年。熒惑入月及填星。犯天關。太史令嚴善思奏曰。法有亂臣伏罪。臣下謀上之象。歲餘誅張易之兄弟。
神龍二年九月十一日。焚惑犯左執法。其月十七日。左散騎常侍李懷遠卒。
景龍三年六月八日。太白晝見于東井。
景雲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太白入羽林。
其年八月十七日歲星犯左執法。竇懷貞請罷所職為安國寺奴。罷職從之。為寺奴不許。
蘇氏議曰。吉凶悔吝。惟人所召。人守中道。天不上變。豈有位登宰輔。名踐國公。以諂諛為政事。用姦妄為身計。而欲以上穹示誡。下就臧獲。其可得乎。先天之誅。天道不昧矣。
太極元年二月三日。熒惑入東井,四月十二日。熒惑與太白守東井。 先天元年八月十六日。太白襲月。 開元十年七月二十九目。熒惑入南斗。 天寶十三載五月。熒惑守心。五十餘日。
至德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熒惑與太白同犯昴。
大歷四年三月三日。熒惑守上相。經二十一日。退入氐。十一月十九日。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杜鴻漸卒。七月十二日。熒惑入羽林。
九年六月十三日。熒惑入太微。
貞元三年閏五月戊寅。太白晝見四十餘日。
其年六月癸卯。熒惑退行入羽林。
六年五月戊辰。太白與月并。閒容一指。戊寅。熒惑犯填星。不及者一寸。 八年十月乙酉。太白犯太微左執法。
十年夏四月。太白晝見。
十一年九月。熒惑太白犯上將星。其年。北平王馬燧薨。 二十一年正月己酉。太白犯昴。
永貞元年十二月己酉。歲星犯太微西垣。
元和十五年七月庚申。熒惑退行入羽林。
長慶元年八月壬辰。太白犯太微垣南第一星一尺所。九月戊戌。入太微。 四年二月癸卯。太白犯東井北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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