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職官典 第 三 十 五

職官典 第 三 十 五

職官十七俸祿祿秩幹力白直仗身庶僕親事帳內執衣防閤邑士士力門夫等並附致仕官祿職田公廨田

  祿秩幹力白直仗身庶僕親事帳內執衣防閤邑士士力門夫等並附○周漢後漢宋齊梁北齊後周隋大唐

  周班爵祿之制,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大國君十卿祿,卿祿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趙岐曰:「庶人在官者,未命為士者。」次國君十卿祿,卿祿三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小國君十卿祿,卿祿二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皆祿足以代耕也。卿祿於君祿皆十分之一,大夫於卿各相加。士不得耕,以祿代耕也。及乎周衰,諸侯惡其害己而去其籍。諸侯恣行,惡其法度之害己,而滅去其籍。故今周禮司祿之官闕其職也。故其詳不可得而聞矣,茲蓋其略也。孟子。天子之三公之田視公侯,天子之卿視伯,天子之大夫視子男,天子之元士視附庸。視,比也。諸侯之下士祿食九人,中士食十八人,上士食三十六人,下大夫食七十二人,卿食二百八十八人,君食二千八百八十人。次國之卿食二百一十六人,君食二千一百六十人。小國之卿食百四十四人,君食千四百四十人。次國之卿命於君者,亦如小國之卿。凡制農田百畝,百畝之分,上農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農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農夫皆受田於公,田肥墽有五等,收入不同也。庶人在官者,謂府史之屬,官長所除,不命於天子國君者。分或為糞。墽,古教反。故諸侯之下士視上農夫,祿足以代耕也。禮記王制。

  漢制祿秩,自中二石至百石各有等差。宣帝又益天下吏百石以下俸十五。漢書曰:「若食一斛,則益五斗。」又應劭漢書曰:「張敞、蕭望之言曰:「夫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今小吏俸率不足,常有憂父母妻子之心,雖欲潔身為廉,其勢不能。請以什率增天下吏俸。」宣帝乃益天下吏俸什二。」而漢書言十五,兩存其說。至成帝陽朔二年,除八百石、五百石秩。除八百就六百,除五百就四百。綏和二年,又益吏三百石以下俸。凡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三分故祿,以一與之,終其身。其時亦有俸錢之差,但本史文不具耳。故元帝時貢禹上書曰:「臣為諫大夫,秩八百石,俸錢月九千二百,廩食太官。又拜為光祿大夫,秩二千石,俸錢月萬二千。祿賜愈多,家日以益富。」中二千石,月俸百八十斛。二千石,百二十斛。比二千石,百斛。千石,九十斛。比千石,八十斛。六百石,七十斛。比六百石,六十斛。四百石,五十斛。比四百石,四十五斛。三百石,四十斛。比三百石,三十七斛。二百石,三十斛。比二百石,二十七斛。百石。十六斛。自四百石至二百石為長吏。吏,理也。主理其縣內。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顏師古曰:「漢官名秩簿云,斗食月俸一十斛,佐史月俸八斛也。一說,斗食者,歲俸不滿百石,計日而食一斗二升,故云斗食也。」是為小吏。本史王莽詔曰:「自公卿以下,一月之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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