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禮典 第 一 百 十 一
禮典 第 一 百 十 一
禮七十一開元禮纂類六吉禮三皇帝春分朝日於東郊秋分夕月於西郊及攝事附齋戒陳設鑾駕出宮奠玉帛進熟鑾駕還宮立春後丑日祀風師立夏後申日祀雨師立秋後辰日祀靈星立冬後亥日祀司中司命司人司祿皇帝春分朝日於東郊秋分夕月於西郊及攝事附齋戒前祀五日,皇帝散齋三日,致齋二日,如圓丘儀。諸應祀之官齋戒,如別儀。
陳設前祀二日,尚舍直長施大次於外壝東門之內道北,南向,攝事,衛尉設祀官、公卿次於東壝之外道南,北向西上。尚舍奉御鋪御座。衛尉設陳饌幔於內壝東門之外道南,北向。設文武侍臣次。又設祀官及從祀群官、諸州使人、蕃客等次。攝事無御座及文武侍臣至蕃客等次。太樂令設宮懸之樂於壇南內壝之內,設歌鐘歌磬於壇上,如圓丘之儀。右校掃除壇之內外。郊社令積柴於燎壇,其壇於神壇之右,內壝之外。方八尺,高一丈,開上,南出戶,方三尺。
前祀一日,奉禮設御位及望燎位,祀官、從祀群官、諸州使人、蕃客等位於內壝之內,皆如圓丘之儀。攝則設祀官、公卿位內壝內道北,執事位於道南,餘同圓丘。設酒樽之位,太樽二,著樽二,罍一,在壇上,於東南隅,北向。樽皆置於坫,加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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