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十 太平興國四年(己卯,979)
卷二十 太平興國四年(己卯,979)
起太宗太平興國四年正月盡是年十二月
春正月丁亥,以右補闕石熙載為兵部員外郎,樞密直學士。
命太子中允直舍人院張洎、著作佐郎直史館華陽勾中正使高麗。
上初即位,謂齊王廷美曰:「太原我必取之。」及議致討,召樞密使曹彬問曰:「周世宗及我太祖皆親征太原,以當時兵力而不能克,何也?豈城壁堅完不可近乎?」彬對曰:「世宗時,史超敗於石嶺關,人情震恐,故師還。太祖頓兵甘草地中,軍人多被腹疾,因是中止,非城壘不可近也。」上曰:「我今舉兵,卿以為何如?」彬曰:「國家兵甲精銳,人心忻戴,若行弔伐,如摧枯拉朽耳,何有不可哉。」上意遂決。宰相薛居正等曰:「昔世宗起兵,太原倚北戎之援,堅壁不戰,以致師老而歸。及太祖破敵於雁門關南【一】,盡驅其人民分布河、洛之間,雖巢穴尚存,而危困已甚。得之不足以闢土,舍之不足以為患,願陛下熟慮之。」上曰:「今者事同而勢異,彼弱而我彊。昔先帝破此敵,徙其人而空其地者,正為今日事也。朕計決矣,卿等勿復言。」乃先遣常參官分督諸州軍儲赴太原。
庚寅,以宣徽南院使潘美為北路都招討制置使。河陽節度使崔彥進攻其城東面,彰德節度使李漢瓊城南面,桂州觀察使曹翰城西面,彰信節度使劉遇城北面。遇以次當攻其西面,而西面直北漢主宮城,尤險惡。翰欲與遇易地,自言我觀察使班宜在節度使下,遇弗可,翰必欲易之,議久不決。上慮將帥不協,乃諭翰曰:「卿智勇無雙,城西面非卿不能當也。」翰始奉詔。
八作使郝守濬充西面壕寨都監,馬軍都虞候米信,步軍都虞候田重進充行營馬步軍都指揮使,西上閤門使郭守文、判四方館事順州團練使梁逈監其軍。信,奚人。重進,幽州人也。詔發邢、貝、洺、澤等州軍儲赴太原,著作佐郎張潤之掌其出納。
辛卯,命雲州觀察使郭進為太原石嶺關都部署,西上閤門使田仁朗、閤門祗候供奉官劉緒按行太原城四面壕寨,閱視攻城梯衝器用。
癸巳,以樞密直學士石熙載簽署院事,仍賜宅一區。簽署樞密院事,自熙載始。
乙未,宴潘美等於長春殿,上親授方略以遣之。時劉鋹及淮海王俶、武寧節度使陳洪進等皆與,鋹因言:「朝廷威靈及遠,四方僭竊之主,今日盡在坐中。旦夕平太原,劉繼元又至,臣率先來朝,願得執梃,為諸國降王長。」上大笑,賞賜甚厚,鋹詼諧類此。
丁酉,命河北轉運使侯陟與陝西北路轉運使雷德驤分掌太原東、西路轉運事。
壬寅,詔發齊、汝、蔡等州軍糧赴太原。
癸卯,新渾儀成,司天監學生巴中張思訓所創也。置文明殿東南之鐘鼓樓,以思訓為渾儀丞。舊制,日月晝夜行度,皆人所運轉,新創成於自然,尤為精妙。
詔發曹單滑濰濱淄青鄆同耀華等州、京兆【二】河南大名府軍儲赴太原。
己酉,命左屯衛上將軍張鐸【三】為京城內外都巡檢,車駕將北征也。
詔以同判刑部司門員外郎江直木、大理正路承緒讞獄之勤,賜錢各二十萬。
二月辛亥,詔以此月內暫幸鎮州。
甲寅,以皇子德恭為貴州防禦使,齊王廷美之長子也。
祠部郎中劉保勳為行在轉運使,右補闕高繼申副之。起居舍人張去華專掌行在左藏庫。繼申尋改留守判官。
丙辰,命宰相沈倫為東京留守兼判開封府事,宣徽北院使王仁贍為大內都部署,樞密承旨陳從信副之。上欲以齊王廷美掌留務,開封府判官呂端言於廷美曰:「主上櫛風沐雨,以申弔伐。王地處親賢,當表率扈從,若掌留務,非所宜也。」廷美由是請行。
癸亥,賜扈從近臣鞍馬、衣服、金玉帶有差。
甲子,車駕發京師。
戊辰,次澶州。方渡河,有持手版衣綠邀車駕者,前驅斥之,不退,號呼道旁,自言獻封事。上令取視,乃臨河主簿宋捷,上甚喜,即以為將作監丞。(甕牖閑評云:宋捷之事,真所謂以姓名而盜爵祿者也。然載之談苑,乃云:太平興國中,北敵侵邊,太宗遂幸大名府,方渡河,有人持手版衣綠邀乘輿,前驅斥之,號呼道旁,自言獻封事,太宗令接取視之,乃臨河主簿宋捷,太宗甚喜,即以為將作監丞。載之事實,又云:太宗征太原,行次澶淵,有太僕寺丞宋捷者,掌出納行在軍儲,迎謁道左,太宗見其姓名,喜曰:「我師有必捷之兆。」而劉繼元果降。此二書所載各不同,未知其孰是也?)
己巳,次德清軍。命行在轉運使劉保勳兼勾當北面轉運使事,遣均州刺史臨洺解暉、尚食使折彥贇攻隆州。(解暉傳作石彥贇。按折彥贇十一月庚辰復見,暉傳誤也。三月一日,又命尹勳攻隆州。)
庚午,次大名府。
壬申,次洺州。
癸酉,郭進自石嶺關來朝於中路頓。
甲戌,次邢州。
以唐州團練使曹光實知威勝軍事,令調軍食。光實入告:「願提一旅之眾,奮銳先登。」上曰:「資糧事大,亦足宣力也。」
丙子,以潞州都監陳欽祚知威勝軍。(實錄於丙子書:命威勝軍使米文睿赴太原,隸曹翰麾下,以潞州兵馬都監陳欽祚知威勝軍。而曹光實本傳乃云車駕征河東,以光實知威勝軍,與實錄不同。然米文睿、陳欽祚二人皆無可載,因取光實事附見於此,或因光實辭,遂改命欽祚也,當考。)
契丹遣使尚書耶律拽刺梅里奉書問起居。丁丑,見於臨城縣。
三月庚辰朔,駐蹕於鎮州。命郢州刺史尹勳攻隆州。隆非古州,北漢人依險築城以拒王師,故先分兵圍之。(二月己巳先命解暉、折彥贇攻隆州。)
辛巳,命鎮州馬步都監客省副使齊延琛、洛苑副使侯美分兵攻孟縣。
癸未,石嶺關言陽曲寨民三百三十八口歸附。
引進使、汾州防禦使田欽祚護石嶺關屯軍,與都部署郭進不協。賊兵奄至,欽祚閉壁自守,既去,又不追;月俸所入芻粟,多蓄之以竢善價而規其利,為部下所訴。詔鞫之,欽祚具伏,責授睦州團練使,仍護軍。
丁亥,分命太子中允扈華等十二人發安、復、唐、鄧、商、坊、徐、宿、兖、海、密、蔡【四】等州軍儲赴太原。(華,未見。)
郭進言破北漢西龍門寨,擒獲千餘計,獻俘行在。
戊子,命六宅使侯繼隆攻沁州,閤門祗候王僎攻汾州。僎,侁弟也。(侯繼隆,未見。)
壬辰,復命淄州刺史太原王貴攻沁州。
是日,宴從官及諸軍校。
遣劉保勳赴太原閱視轉運事。
乙未,命知府州閑廐使折御卿、監軍供奉官晉陽尹憲分兵攻嵐州。
郭進言契丹數萬騎入侵,大破之石嶺關南。於是北漢援絕,北漢主復遣使間道齎蠟書走契丹告急,進捕得之,徇於城下,城中氣始奪矣。
丙申,左飛龍使史業破北漢鷹揚軍,斬獲甚眾,以俘百人來獻。
丁酉,詔以太原軍前所送降卒五人隸歸明軍,人賜錢三千。
庚子,命通事舍人王侁、軍器庫使劉文裕帥師分守石嶺關。
癸卯,河東城西面轉運使劉保勳為陝西北路轉運使,代雷德驤也。德驤調發沁州軍儲後期,詔劾德驤,命保勳兼領之。
乙巳,定難留後李繼筠言,遣所部銀州刺史李光遠、綏州刺史李光憲帥蕃漢兵卒緣黃河列寨,渡河略敵境以張軍勢。
詔泉州發兵護送陳洪進親屬赴闕,所過州縣續食。
丙午,命左補闕樂沖馳傳督諸州供軍芻粟。北漢人潛師犯我軍鋒,馬軍都指揮使米信擊敗之,殺其控鶴指揮使裴正,以首級來獻。(裴正事,本紀、實錄無之,今載于三月末上未至城下以前,當更考之。)
夏四月己酉朔,折御卿等言攻嵐州,破北漢千餘眾。
詔發河南、鄆濟博棣澤潞懷汝同華虢等州軍儲赴太原。
庚戌,齊延琛等言孟縣降。
詔發河中、晉絳慈隰解齊德曹單淄衛等州軍儲赴太原。
乙卯,折御卿等破岢嵐軍,殺戮甚眾,擒軍使折令圖以獻。
庚申,以樞密直學士簽署院事、兵部員外郎石熙載為給事中、樞密副使。
考功郎中范旻上書,愿從征太原召為右諫議大夫、三司副使,判行在三司事。
壬戌,車駕發鎮州,幸太原。命定武節度使孟元箉為鎮州駐泊兵馬都鈐轄。
癸亥,次天威軍,作早行詩,令從臣和。
甲子,解暉等攻隆州,西頭供奉官袁繼忠、武騎軍校許均先登,陷之。均中八創,殺三百餘眾,擒招討使李珣等六人以獻。繼忠前護隰州白壁關屯兵,前後入北漢境,破三寨,擒偽將校二人,得鎧甲、鞍馬、牛羊、生口數萬計。近戍聞之,懼無功受譴,乃以誠告,繼忠悉分虜獲,使列奏焉。繼忠,太原人。均,開封人也。
丙寅,次側口頓,作聞捷奏、平隆州詩。
沂州防禦使張萬友決所部軍校郭贇致死。命鞫之,萬友具伏。上方寵任武將,戊辰,詔釋其罪。
是日,折御卿又破嵐州,殺憲州刺史霍翊,(案宋史本紀作郭翊。)擒夔州節度使馬延忠等七人以獻。
庚午,上至太原,駐蹕于汾水之東。
辛未,幸城四面按視營壘攻具,慰勞諸將。以手詔諭北漢主繼元,傳詔至城下,守陴者不敢受。
壬申,夜漏未盡,上幸城西,督諸將攻城。天武軍校荊嗣率眾先登,手刃數賊,足貫雙箭,手中癔【五】,碎齒二,上見之,亟召下,賜以錦袍銀帶。嗣,罕儒兄孫也。
先是,上選諸軍勇士數百人,教以劍舞,皆能擲劍於空中,躍其身左右承之,見者無不恐懼。會契丹遣使修貢,賜宴便殿,因出劍士示之,數百人袒裼鼓譟,揮刃而入,跳擲承接,曲盡其妙,契丹使者不敢正視。及是巡城,必令舞劍士前導,各呈其技,北漢人乘城,望之破膽。
上每躬擐甲胄,蒙犯矢石,指揮戎旅,左右有諫者,上曰:「將士爭效命於鋒鏑之下,朕豈忍坐觀!」諸軍聞之,人百其勇,皆冒死先登。凡控弦之士數十萬,列陣於乘輿前,蹲甲交射,矢集太原城上如蝟毛焉。每詔給諸軍箭數百萬,必頃刻而盡。捕得生口,云北漢主城中市所射之箭,以十錢易一隻,凡得百餘萬隻,聚而貯之。上笑曰:「此箭為我蓄也!」及城降,盡得之。
田欽祚在石嶺關,恣為姦利諸不法事,郭進不能禁止,屢形於言,欽祚憾之。進武人,剛烈,戰功高,欽祚數加陵侮,進不能堪,癸酉,遂縊而死,欽祚以卒中風眩聞。上悼惜良久,優詔贈安國節度使。左右皆知,而無敢言者。命冀州刺史牛思進為石嶺關部署。思進,無極人也,有膂力,嘗以強弓絓於耳【六】,引手極前張之令滿,又負壁立,二力士撮其乳曳之不動,軍中咸異焉。
甲戌,幸諸寨。
乙亥,幸連城,視攻城諸洞。時李漢瓊率眾先登,矢集其腦,又中指,傷甚,猶力戰【七】。上促召至幄殿,視其創,傅以良藥。上欲親幸洞屋中勞士卒,漢瓊泣曰:「晉陽孤壘,危若累卵,諸將用命,戰士賈勇,矢石注洞屋如雨,陛下奈何以萬乘之尊親往臨之!若不聽,臣請先死。」上乃止。
丁丑,幸西連城樓。
五月己卯朔,幸城西南隅,夜督諸將急攻。遲明,陷羊馬城。北漢宣徽使范超來降,攻城者疑超出戰,擒之以獻,斬於纛下。既而北漢主盡殺超妻子,梟其首,投於城外。
辛巳,幸城西北隅,北漢馬步軍都指揮使郭萬超來降。(萬超來降,實錄在壬午,今從本紀。)
壬午,幸城南。上謂諸將曰:「翌日重午,當食於城中。」遂自草詔賜北漢主。夜,漏上一刻,城上有蒼白雲如人狀。(九國志云:太宗駕至城下,築連隄壅汾河灌城。五月四日,城東南隅壞,水入注夾城中,繼元大恐,自督眾負土塞之,然實錄、正史略不載灌城事,當考。)
癸未,幸城南,督諸將急攻,士奮怒,爭乘城,不可遏。上恐屠其城,因麾眾少退。城中人猶欲固守,左僕射致仕馬槵以病臥家,舁入見北漢主,流涕以興亡諭之,北漢主乃降。夜漏上十刻,遣客省使李勳上表納款。上喜,即命通事舍人薛文寶齎詔入城撫諭【八】。夜漏未盡,幸城北,宴從臣於城臺,受其降。
甲申,遲明,劉繼元率其官屬素服紗帽待罪臺下。詔釋之,召升臺勞問。繼元叩頭曰:「臣自聞車駕親臨,即欲束身歸命,致陛下鑾輿暴露,尚敢以孤壘拒戰,蓋亡命卒懼死,劫臣不得降耳。」上令籍亡命者至,悉斬之。顧謂淮海國王錢俶曰:「卿能保全一方以歸於我,不致血刃,深可嘉也。」
北漢平,凡得州十,軍一,縣四十一,戶三萬五千二百二十,兵三萬。(國史云:亡命卒數百人,選其巨害者斬之,餘悉分隸諸軍,與九國志及實錄皆不同,今不取。郭守文傳又云:劉繼元弟繼文據代州,依契丹以拒命,守文討平之。按九國志則繼文前死矣,此蓋守文墓誌所載,國史因之,今亦不取。)
命劉保勳知太原府。
乙酉,赦河東管內,常赦所不原者並釋之。諸州縣偽署職官等,並令仍舊。人戶兩稅,特與給復二年,王師所不及處,給復一年,從前所逋租調並與除放,常賦外有無名配率,諸州條析以聞。
分命常參官八人知忻、代等州。右贊善大夫臧丙知遼州,秘書丞馬汝士知石州。其後汝士與監軍不協,一夕剚刃於腹而死。丙上疏言汝士之死非自殺,願按其狀。上覽奏驚駭,遽遣使鞫之,召丙赴闕問狀。丙曰:「汝士在牧守之任,不聞有大罪,何至自殺?若冤死不明,宿直者又不加譴責,則自今書生不復能治邊郡矣。」上善其言。丙,大名人,汝士同年生也。
丙戌,遣使祭戰沒將士等,錄其子孫。
丁亥,詔館劉繼元於行在所,優其廩給,命儀鸞使康仁寶監視之。
戊子,命著作佐郎、直史館石熙古還京師,以平晉告宗廟,熙古,熙載弟也。
毀太原舊城,改為平晉縣。以榆次縣為并州【九】。徙僧道士及民高貲者於西京【一○】。(七年二月又徙陽曲。)
劉繼元所署節度使蔚進、盧遂以汾州來降。
己丑,以劉繼元為右衛上將軍、彭城郡公、繼元所署司空、平章事李惲為殿中監,左僕射致仕馬槵為少府監,馬軍都指揮使郭萬超為磁州團練使,客省使李勳為右衛將軍,餘悉授官有差。
上作平晉賦,令從臣皆賦;又作平晉詩二章,令從臣和。
辛卯,宴劉繼元及其官屬。繼元獻其宮人百餘人,上以分賜立功將校。
乙未,遣康仁寶護送繼元親屬赴闕,所過續食。
丙申,幸太原城北,御沙河門樓,遣使分部徙居民於新并州【一一】,盡焚其廬舍,民老幼趨城門不及,焚死者甚眾。
丁酉,廢隆州,毀其城。遣使按行諸州銀冶。
庚子,車駕發太原,詔以行宮為佛寺,號平晉,上自記之,刻石寺中。
辛丑,次新并州。
丁未,次鎮州。初,攻圍太原累月,饋餉且盡,軍士罷乏。會劉繼元降,人人有希賞意,而上將遂伐契丹,取幽薊,諸將皆不願行,然無敢言者,殿前都虞候崔翰獨奏曰:「此一事不容再舉,乘此破竹之勢,取之甚易,時不可失也。」上悅,即命樞密使曹彬議調發屯兵。時車載簿籍,阻留在道,兵房吏張質潛計數部分軍馬【一二】,及得簿籍校之,悉無差繆。質,高唐人也。(王得臣麈史云:富鄭公嘗為予言,永熙討河東劉氏,既下并州,欲領師乘勝復收薊門,始咨於眾【一三】,參知政事趙昌言對曰:「自此取幽州,猶熱熬翻餅耳。」殿前都指揮使呼延贊爭曰:「書生之言不足盡信,此餅難翻。」永熙竟趨幽薊,捲甲而還,卒如贊言。鄭公再三歎謂予曰:「武臣中蓋亦有人矣。」按趙昌言參政在雍熙四年,距此凡九年,得臣誤甚。又按太平興國四年,薛居正、沈倫、盧多遜為宰相,無參知政事,曹彬、石熙載則為樞密,此言參政,亦誤。或呼延贊實有此言,亦不可知,然呼延贊此時但為鐵騎指揮使,白進超實為殿帥【一四】,崔翰為殿候,所云殿前都指揮使,得臣又誤也。姑存此竢考。)
六月甲寅,遣使發京東、河北諸州軍儲赴北面行營。
庚申,車駕北征,發鎮州【一五】。扈從六軍有不即時至者,上怒,欲置于法。馬步軍都軍頭趙延溥遽進曰:「陛下巡行邊陲,本以外寇為患,今敵未殄滅而誅譴將士,若圖後舉,誰為陛下戮力乎?」上嘉納之。延溥,晁之子也。
辛酉,次定州。遣使告祀北嶽,上作悲陷蕃民詩,令從臣和。
丙寅,次金臺頓,契丹據有之地也。募其民能為鄉導者百人,人賜錢二千。遣東西班指揮使浚儀孔守正等先趣岐溝關。守正夜踰短垣,過鹿角,臨斷橋,說關使劉禹以大軍且至,宜開門出降。禹解懸橋邀守正入,聽命。守正慰撫軍民,還詣行在所。
丁卯,上躬擐甲胄,率兵次岐溝關。契丹東易州刺史劉禹以州降,留兵千人守之。東易州即岐溝關也。(按孔守正傳,先入岐溝關,說關使劉禹以城降【一六】,不稱東易州,實錄、本紀並稱東易州,不云岐溝關,其實一也。六月乙亥,以八作副使綦延朗知東易州,而守正傳云詔綦延朗守關城,召守正赴行在,蓋契丹名岐溝關曰東易州耳。劉禹或作劉宇,今從守正傳。然守正既入岐溝關,即還報,明日又與傅潛同趨涿州,本傳乃云詔綦延朗守關城,後守正始赴行在所,蓋誤也。延朗守關城,實六月二十八日,上距守正趨涿州凡九日,豈守正既破涿州復來守關城,至二十八日延朗始代之乎?然傳所載,亦顛倒失序矣,今不取。)
東西班指揮使衡水傅潛與孔守正先至涿州,擊契丹敗之,生擒五百餘人。
戊辰,上次涿州,判官劉原德以城降,命供奉官張懷訓領其兵。
己巳,次鹽溝頓,民有得契丹之馬來獻,賜以束帛。
庚午,遲明,次幽州城南,駐蹕於寶光寺。契丹萬餘眾屯城北,上親率兵乘之,斬首千餘級,餘黨遁去。(契丹傳及會要云:契丹聞王師至,皆不敢居城中,若不敢居城中,又何竢攻圍也?今止從實錄、本紀。)
渤海酋帥大鸞河率小校李勳等十六人、部族三百騎與范陽軍民二百餘人皆來降,召見,賜錢帛,以大鸞河為渤海都指揮使。
壬申,部分諸將攻城,定國節度使宋偓南面,河陽節度使崔彥進北面,彰信節度使劉遇東面,定武節度使孟玄喆西面。命宣徽南院使潘美知幽州行府事。契丹鐵林都指揮使李札盧存以部下兵百二十五人來降。
詔索癔具八百,期以半月成。右龍武將軍頓邱趙延進督工造之,八日而畢。上親按試,甚悅。
癸酉,移幸城北,督諸將攻城。幽州神武廳直并鄉兵四百餘來降。村民奪得契丹馬二百餘匹來獻。
甲戌,命殿中丞楊恭知涿州,以劉原德為右贊善大夫、通判州事。
幽州山後八軍瓷薼務官三人以所受契丹牌印來獻。
乙亥,命八作副使祁延朗知東易州。(祁,或作綦。)
薊縣民百餘人以牛酒迎犒王師,各賜衣服錢帛,遣使隨村墅安撫居民。
丁丑,上乘步輦至城下,督諸將攻城。幽州諸縣令佐及鄉民百五十人來降。
秋七月庚辰,契丹建雄節度使順州劉延素與官屬十四人來降。
辛巳,上復至城下,督諸將攻城。
壬午,契丹知薊州劉守思與官屬十七人來降。
癸未,幸城西北隅,督諸將攻城。
初,命諸將攻城,桂州觀察使曹翰與洮州觀察使米信率兵屯城之東南隅,以備非常。軍士掘土得蟹以獻,翰謂諸將曰:「蟹,水物而陸居,失其所也。且多足,敵救將至之象。又蟹者,解也,其班師乎!」
甲申,上以幽州城踰旬不下,士卒疲頓,轉輸回遠,復恐契丹來救,遂詔班師。車駕夕發,命諸將整軍徐還。(江休復雜志:太宗自并幸幽,乘敵無備。契丹主方獵,遁歸牙帳,議棄燕薊,以兵守松亭、虎北口而已。于越時為舍利郎君,契丹國中,親近無職事者呼為舍利郎君【一七】,請兵十萬救幽州。並西山【一八】,薄幽陵,人夜持兩炬【一九】,朝舉兩旂。選精騎三萬,夜從他道,自官軍南,席卷而北。又先以弱兵五千守幽州,望風遁去。我師遏之不得去,遂堅守。及我師已退,或勸襲之,于越曰:「受命救幽薊,已得之矣。」遂不甚爭利。今附見,當考。)
乙酉,次涿州。
丙戌,次金臺驛,內供奉官閻承翰馳奏大軍不整,南嚮而潰。上令殿前都虞候崔翰將衛兵千餘人止之,翰請單騎徑往。至則諭以方略,眾遂定,反命,不戮一人,上甚嘉之。承翰,真定【二○】人也。
戊子,次定州。定難留後李繼筠卒,弟繼捧嗣其位。
庚寅,命崔翰及定武節度使孟玄喆等留屯定州,彰德節度使李漢瓊屯鎮州,河陽節度使崔彥進等屯關南,得以便宜從事。上謂諸將曰:「契丹必來寇邊,當會兵設伏夾擊之,可大捷也。」
是日,車駕發定州。
辛卯,次鎮州。
丙申,次邢州。
戊戌,次洺州。
庚子,次大名府。
辛丑,次德清軍。
壬寅,次澶州。
乙巳,車駕至自范陽。
初,議伐北漢,宰相盧多遜言:「西蜀遠險多虞,若車駕親征,當先以腹心重臣鎮撫之,則無後憂。」給事中程羽,藩邸舊僚,嘗知新都縣及興州、興元府,有能名,上即命知益州。及上駐太原,郫縣獲羣盜送府,獄已具,會有朝旨:「強盜未再犯,免死送闕下。」蓋用武之際,急於壯勇之士也。法吏援敕以請,羽曰:「人之惡,憚於始為,姦凶聞是令,皆將輕犯,亂不可制矣。」判曰:「鑾輅省巡,江山遐僻,不除凶惡,曷靜方隅?」並付本縣處死,磔於市,即論奏其事。於是迄羽去,無盜賊。羽之在新都,州遣牙校至,見羽禮慢,不數歲,羽領州任,人為校懼,羽至則擢校統戍守寨,蓋其才可任也。(此據程捠所作程羽祠堂記,羽知益州在二年五月,今附見車駕還自范陽後。)
八月戊申朔,契丹蘇哲等二十八人來降,賜以衣服錢帛,配隸契丹直【二一】。
守中書令、西京留守石守信從征范陽,督前軍失律,壬子,責授崇信節度使、兼中書令。(守信失律事,實錄、正史都不詳,所以班師,殆由此耳【二二】,當考。)
將作監段思恭責授少府少監。思恭前知秦州,擅借官錢造器用,又妄以貢奉為名,賤市狨毛、虎皮為馬飾,為通判王延範所發。延範,江陵人也。
甲寅,彰信節度使劉遇責授宿州觀察使,光州刺史史珪責授武定行軍司馬,皆坐從征范陽,所部兵逗撓失律故也。(劉遇、史珪傳載失律事亦不詳,恐國史或有所避忌,更須參考。)
初,劉繼業為繼元捍太原城,甚驍勇。及繼元降,繼業猶據城苦戰。上素知其勇,欲生致之,令中使諭繼元俾招繼業。繼元遣所親信往,繼業乃北面再拜,大慟,釋甲來見。上喜,慰撫之甚厚,復姓楊氏,止名業,尋授左領軍衛大將軍【二三】。丁巳,以業為鄭州防禦使。(據國史楊業傳,乃云孤壘甚危,業勸其主出降以保生聚。繼元既降,上遣中使召業,得之,喜甚,以為領軍大將軍。師還,乃除鄭州防禦使。制辭云:「百戰盡力,一心無渝,疾風靡搖,迅雷罔變。知金湯之不保,慮玉石以俱焚【二四】,定策乞降,委質請命,忠於所事,善自為謀。」與九國志大不同。按五代史,垂涕勸繼元出降者,但馬槵一人耳,非楊業也。若業勸降,則當與繼元俱出見,何用別遣中使召乎!然當時制辭,不應便失事實,又疑制辭意有所在,故特云爾。今但從九國志,更須考之。)
癸亥,命潘美為河東三交口都部署,以捍契丹。
辛未,辰州言民宋再均等六輩誘致生口,闌出邊關,賣與溪州蠻,取其直。詔令伏脊黥面,檻車送闕下;自今敢違者,並令本處杖殺,所在督疆吏謹捕之。
甲戌,宋州言河決宋城縣,詔發諸縣丁男三千五百人塞之,命八作使郝守濬護其役。
初,武功郡王德昭從征幽州,軍中嘗夜驚,不知上所在,或有謀立王者,會知上處,乃止。上微聞其事,不悅。及歸【二五】,以北征不利,久不行太原之賞,議者皆謂不可,於是德昭乘間入言,上大怒曰:「待汝自為之,賞未晚也。」德昭惶恐,還宮,謂左右曰:「帶刀乎?」左右辭以宮中不敢帶。德昭因入茶酒閤,拒戶,取割果刀自刎。上聞之,驚悔,往抱其尸,大哭曰:「癡兒,何至此耶!」追封魏王,諡曰懿。(此據司馬光記聞,本傳云德昭好啖肥劕肉,因而遇疾不起。今不取。)
丙子,卭部川首領牟昂、諸族鬼主副使離襪等各以方物來貢。
是月,以贊善大夫韋亶等十五人為諸鎮節度判官。亶等太平興國初擢第,即通判諸州【二六】,至是受代還朝。上以兩使判官得資者尤鮮,故多闕員,乃以亶等為之【二七】,且令繫歷,觀其佐治之才也,秩滿並復以通籍處焉。
作太清樓。
九月己卯,衛州言河決汲縣。
辛巳,詔忻、嵐、憲州緣邊諸寨無得縱軍士入蕃界劫掠,若須酬殺者,當竢宣命。
乙酉,命內衣庫使張紹勍、南作坊副使李神祐等率兵屯定州。
初,劉繼元降之明日,左拾遺大名宋白獻平晉頌。上夜召至行宮褒慰,且曰:「竢還京,授爾書命之職。」丙戌,與右補闕郭贄並為中書舍人。(宋朝要錄,李昉、扈蒙、李穆等皆遷官,賞扈蹕之勞也。)
戊子,詔改京城內外二十五門名。
丁亥,初置皇子侍讀,以左贊善大夫楊可法為之,仍賜五品服帶、銀勒馬、銀五百兩、錢五十萬。尋遷右補闕,仍侍讀。
庚寅,戶部郎中侯陟為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權中丞始此。
癸巳,嘉州言夾江縣弱漹鎮民王詣得玄石二,皆有丹文,其一云「君王萬萬歲」,其一云「趙二十一帝」,緘其石來獻。
丙申,詔曰:「先是,禁銅錢不得入劍南界,宜除之【二八】。自今兩川民許雜用銅鐵錢,即不得出他境。緣邊戒吏謹視之,犯者論如法。」
代州言契丹安慶府主安海進來求內附,以蠟書賜之。
己亥,幸建隆觀,遂幸新城西南隅,觀鐵林軍人射強弩。
庚子,荊湖南路轉運使言十洞首領楊蘊求內附。
癸卯,山後兩林蠻王、歸化大將軍勿兒遣其王子祚遇以名馬來貢。
丙午,右拾遺李瀚責授右贊善大夫。瀚前知雄州,會范陽班師,軍士迸走投州城,瀚閉關不納,因擾亂刼掠居民,潰而為賊,故有是命。
先是,江南、兩浙諸州以絹計贓,絹價二疋當江北之一,詔自今宜以千錢為絹一疋論罪。
契丹大入侵,鎮州都鈐轄、雲州觀察使浚儀劉延翰帥眾禦之,先陣於徐河。崔彥進潛師出黑盧隄北,緣長城口,銜枚躡敵後【二九】,李漢瓊及崔翰亦領兵繼至。
先是,上以陣圖授諸將,俾分為八陣。大軍次滿城,敵騎坌至,右龍武將軍趙延進乘高望之,東西亙野,不見其尾,翰等方按圖布陣,陣相去百步,士眾疑懼,略無淢志。延進謂翰等曰:「主上委吾等邊事,蓋期於克敵爾。今敵騎若此,而我師星布,其勢懸絕,彼若乘我,將何以濟?不如合而擊之,可以決勝。違令而獲利,不猶愈于辱國乎。」翰等曰:「萬一不捷,則若之何?」延進曰:「倘有喪敗,延進獨當其責。」翰等猶以擅改詔旨為疑,鎮州監軍、六宅使李繼隆曰:「兵貴適變,安可以預料為定!違詔之罪,繼隆請獨當之。」翰等意始決,於是分為二陣,前後相副,士眾皆喜。三戰,大破之,敵眾崩潰,悉走西山,投坑谷中,死者不可勝計。追奔至遂城,斬首萬餘級,獲馬千餘匹,生擒酋長三人,俘老幼三萬口及兵器、車帳、羊畜甚眾。冬十月庚午,捷書聞,手詔褒之。
乙亥,齊王廷美進封秦王,宰相薛居正加司空,沈倫加左僕射,盧多遜兼兵部尚書,樞密使曹彬兼侍中,文武官預平太原者皆遷秩有差,初行賞功之典也。(此據實錄,而田錫於六年九月上章,猶云平晉之功未賞,不知何也?當考。宋朝要錄:昭輔檢校太尉,熙載遷刑部侍郎,潘美檢校太尉,王仁贍檢校太傅,崔翰、劉延翰、米信、田重進以觀察使為節度使,初行平晉之賞也。)
馬軍都虞候保順節度使米信,親族多在塞外。時兄之子金自朔州挺身來歸。上召見,厚加慰撫,遣金乘傳詣代州,伺間迎致其親屬,發勁卒護送之。既而金宿留踰年,敵境斥候嚴,終不能得。信慷慨曰:「我聞忠孝不兩立,受恩遇至重,方思殺身報國,安能復顧親戚哉?」北望號慟以訣,戒子姪勿復為言。
十一月丁丑朔,賜緣邊戍卒襦庣。
庚辰,代州言契丹於代州雁門、西涇、護國、南川置寨,折彥贇與都監董思愿劉緒、巡檢侯美追擊,大破之,獲鞍馬器仗甚眾。(此據會要乃十一月四日事,折彥贇已見二月己巳。)
丙戌,詔以明法科於諸書中所業非廣,遂廢之;學究併通三經,諒難精至,乃分為三科,仍兼習法令。又詔進士及諸科引試日,並以律文疏卷問義。
己丑,幸玉津園,遂畋近郊。
辛卯,以建州邵武縣為邵武軍。
上以鄭州防禦使楊業老於邊事,洞曉敵情,癸巳,命業知代州兼三交駐泊兵馬部署。上密封囊裝,賜予甚厚。
己亥,以河北轉運使高繼申為河北南路都轉運使,起居郎郭泌為御河至關南水路轉運使,鴻臚寺丞王在田為陸路轉運判官,著作佐郎崔邁為水路轉運判官。(按樊知古傳云,都轉運使之名自知古始。事在端拱元年十月【三○】,據實錄則高繼申於太平興國四年十一月已為之,必有一誤,姑存以俟細考。會要云:太平興國初分河北南路,雍熙中又分為東西,後併焉。分為南路或自此始,當檢詳。)
嵐州言三交口破契丹千餘眾。
辛丑,忻州言破契丹數千眾,斬首四十五級,獲鞍馬、鎧甲;並生擒六十人以獻。
關南又言破契丹數萬眾,斬首萬餘級,獲橐駝五十三頭。詔分給軍校。
初,西南夷不供朝貢,寇鈔邊境。刑部郎中許仲宣為西川轉運使,親至大渡河諭其逆順,示以威福,夷人皆率服。在職踰三歲,會有言仲宣當江表用兵時乾沒官錢者,是月召還,令御史臺盡索財計簿,鉤校歲餘,卒無欺隱,乃以仲宣為嶺南轉運使。仲宣有心計,能辦大事,江表用兵,軍中須索百端,仲宣皆豫儲蓄無闕。曹彬怪之,夜攻城,因取陶器數萬事,分給攻城卒燃燈自照,仲宣已預料置,如其數付之,它物類此。
先是,詔中使趙守倫優給價和市在京及諸州民間私馬,於是得十七萬三千五百七十九匹。(本志載市馬事在興國四年。按正月即出師,恐在四年以前矣。實錄別本載趙守倫市馬數在四年十一月乙巳前,今因之,蓋市馬前此事,及此乃上其所得之數也。)
十二月丁未朔,占城國遣使來貢方物。
拓拔首領日榮遣所部酋長拓拔琳沁,十六府大首領囉朗吹裕勒遣所部蕃官結舒等並來貢。
以右贊善大夫鉅野夏侯嶠等十五人並為殿中丞,皆嘗於太原、范陽督飛輓之役,賞其勞故也。
開寶中,禁民賣假茶,一斤杖一百,二十斤以上棄市。己未,詔自今準律以行,濫,論罪。
庚申,詔自今登州有女真貢馬,其隨行物色仰給牒,所在勘驗,牒外物並沒入之。從供奉官盧襲奏也。
丁卯,畋近郊。
詔改司寇參軍為司理參軍【三一】,以司寇院為司理院,令於選部中選歷任清白,能折獄辨訟者為之,秩滿免選赴集。又置判官一員,委諸州於牙校中擇有幹局、曉法律、高貲者為之。給以月俸,如舊馬步判官之例。秩滿,上其殿最以定黜陟,有踰濫者,坐長吏而下。(司理判官連坐,別本實錄在六年十月庚午,今從本志并書之。)尋又詔諸州察司理參軍有不明推鞫,致刑獄淹滯,具名以聞,蔽匿不舉者罪之。(雍熙二年八月庚辰詔或即此也,更詳之。)
是歲,命有司取國初以來敕條纂為太平興國編敕十五卷,行于世。
曹、鄆、淄三州水,蠲其租。太平州饑,賑之。
改市買司為雜買務。
先是,內庭宣索及殿前賜賚,移文庫務,未有專領其事者。於是,始置合同憑由印,命左藏庫副使劉蒙正、供奉官郭延濬同掌焉。蒙正,熙古之子。延濬,廷謂之子也。(延濬傳云太平興國初。按熙古傳,太平興國四年熙古轉內藏庫副使。因附見此年末。)
契丹主明記改元曰乾亨。
注 釋
【一】及太祖破敵於雁門關南「南」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蹟統類卷二、續通鑑卷九補。
【二】京兆原作「京北」,據閣本改。
【三】命左屯衛上將軍張鐸「上將軍」原作「大將軍」,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六一本傳改。
【四】蔡原作「察」,據閣本改。
【五】手中癔原作「中手癔」,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蹟統類卷二改。
【六】嘗以強弓絓於耳「絓」原作「弦」,宋本、宋撮要本通作「絃」。「弦」字在此難解,據宋史卷二七三牛思進傳改。
【七】猶力戰「戰」原作「疾」,據宋撮要本、閣本改。按宋史卷二六○李漢瓊傳及續通鑑卷一○並作「猶力疾戰」。
【八】即命通事舍人薛文寶齎詔入城撫諭「薛文寶齎詔」五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兵七之七、治蹟統類卷二補。
【九】以榆次縣為并州各本及宋會要方域六之四、宋朝事實卷一八太原府條、方輿紀要卷四○榆次縣條並同。治蹟統類卷二及本卷下文則於「并州」上著一「新」字,蓋以別於原并州也。
【一○】徙僧道士及民高貲者於西京「高」原作「厚」,據宋本、閣本及續通鑑卷一○改。
【一一】遣使分部徙居民於新并州「使」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會要兵七之八、治蹟統類卷二補。
【一二】兵房吏張質潛計數部分軍馬「軍馬」上原衍「在」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刪。
【一三】始咨於眾「始」原作「姑」,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王得臣麈史卷上忠讜條改。
【一四】白進超實為殿帥「白」上原衍「連」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刪。
【一五】鎮州原作「鎮川」,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治蹟統類卷三、編年綱目卷三改。
【一六】說關使劉禹以城降「使」原作「吏」,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編正文改。
【一七】親近無職事者呼為舍利郎君「者」字原闕,據葉隆禮契丹國志卷六補。按宋撮要本「者」字作「之任」。
【一八】西山原作「西方」,據同上書改。
【一九】人夜持兩炬「夜」原作「夾」,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改。
【二○】真定原作「直定」,據各本改。
【二一】配隸契丹直「直」原作「置」,據閣本改。按宋史卷一八七兵志:後唐置契丹直,旋廢。開寶三年,以遼人內附之眾復置。太平興國中,因事復置,旋廢。本編上文稱「契丹蘇哲等二十八人來降」,正當配隸此直。
【二二】殆由此耳「此」下原衍「故」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刪。
【二三】尋授左領軍衛大將軍「授」原作「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二四】慮玉石以俱焚「以」原作「之」,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二五】及歸原作「乃歸」,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綱目卷三、宋史全文卷三上改。
【二六】即通判諸州「通判」原作「隨判」,據宋本、宋撮要本改。按本編所稱韋亶等十五人,見宋會要職官四八之五。
【二七】乃以亶等為之「等」原作「第」,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二八】宜除之「除」原作「附」,據閣本及編年綱目卷三改。
【二九】銜枚躡敵後「敵」字原闕。按治蹟統類卷三作「銜枚躡敵後」,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三上並作「銜枚躡虜後」,宋史卷二六○劉廷翰傳則作「銜枚躡契丹後」。今據治蹟統類及續通鑑卷一○補「敵」字。
【三○】事在端拱元年十月「端拱」下原衍「立」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刪。
【三一】詔改司寇參軍為司理參軍「為司理參軍」五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十朝綱要卷二、宋史全文卷三上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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